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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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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云光 《考试周刊》2012,(9):196-196
假想防卫在生活中经常出现,与正当防卫行为区别很大,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假象防卫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把实际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以为存在.因而错误地对他人采取防卫措施,造成了对他人的损害。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从假想防卫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入手来谈论有关假想防卫的问题.深入了解有关假想防卫的判断标准.假想防卫的罪过形式是否有可能存在间接故意,以及假想防卫是否存在防卫过当等争议问题。  相似文献   

2.
《宜宾学院学报》2016,(5):98-102
假想防卫过当是一个复合性概念,是假想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竞合。假想防卫过当既有假想防卫的一面,又有防卫过当的一面。现有理论在面对假想防卫过当问题时难以兼顾假想防卫过当具有的两重性。假想防卫过当存在故意、过失和意外三种形态,假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态以防卫过当的责任形态为准。  相似文献   

3.
假想防卫过当是假想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竞合。狭义的假想防卫只有一种形态,即对防卫状况的假想。防卫过当可以由过失和故意构成。防卫过当在理论上可以认为由正当防卫行为和过当防卫行为两部分构成。假想防卫过当分为:故意型的假想防卫过当、过失型的假想防卫过当和意外型的假想防卫过当三种。假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以防卫过当部分的责任形态为准。  相似文献   

4.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指防卫人对自己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基于第三种直接故意形态的存在以及对防卫动机和防卫目的的合理区分,并且在一些如连续性侵害等特殊侵害案件中,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完全是可能存在的。而且,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含直接故意具有价值意蕴。  相似文献   

5.
论假想防卫     
本文论述了假想防卫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防卫挑拨的区别 ,具体分析说明了假想防卫存在的几种情况 ,并从法理上分析探讨了假想防卫的责任承担方法。最后以实际生活中的案例综合运用以上知识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和处理假想防卫。  相似文献   

6.
李杰 《毕节学院学报》2011,29(7):105-107
假想防卫是行为主体因事实认识错误而实施的不当防卫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假想防卫原则上阻却犯罪故意,视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是将假想防卫过当笼统地限定在假想防卫的范围内,并直接认定为过失犯罪,但如此处理有失公允,易导致罪刑失衡.刑法学界不仅对假想防卫过当这一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存在争议,即使在肯定其合理性的场合,对其性质以及罪过形态等内容的研究也存在诸多分歧.实际上,假想防卫过当既不是特殊的假想防卫类型,也不是特殊的防卫过当类...  相似文献   

8.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辨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障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障构成。该类犯罪故障的成立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为前提。  相似文献   

9.
假想防卫案件不易处理的关键在于其主观意图的认定与把握。假想防卫从概念来看,不存在真正的正当防卫,而是假定的防卫;从特征来看,不存在客观的正当防卫,而是臆想的防卫;从与相关问题的联系与区别来看,不存在正确的正当防卫,而是错误的防卫。  相似文献   

10.
吴亚娥 《安康学院学报》2011,23(5):25-27,37
假想防卫是防卫人把实际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因而对想象中的不法侵害实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无辜损害。行为人依法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主观上的认识状态及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11.
作为法学术语的罪过与犯罪的主观方面在本质上存在一致性,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是罪过的基本形式,具有法律性、客观性、特定性等法律特征;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罪过心理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体,不同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组合,便构成了罪过心理的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12.
对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1.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不法侵害行为,也包括某些合法行为;2.认定无过当防卫的对象时,应以暴力犯罪来界定行凶、杀人、抢劫等犯罪;3.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应为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3.
文章着重分析了醉酒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认为醉酒人的犯罪行为是受其醉酒前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的,所以应当从醉酒前和醉酒时的责任能力状态和主观罪过综合判断醉酒人是否具备负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这与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所不同,在国外称为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另外,文章对醉酒人犯罪应负怎样的刑事责任以及刑事立法完善问题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应该从防卫人的主观罪过上区分成立防卫过当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之间的关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成立防卫过当的必然要件,"造成重大损害"是成立防卫过当的选择要件.  相似文献   

15.
刑法学界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观构成要件存在无罪过、严格责任等诸种观点,但这些观点都有不尽完美之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其他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即应由对非法获取巨额财产的直接故意与拒绝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直接故意双重罪过形式构成。  相似文献   

16.
中国刑法学界在对行为的认定上由于误读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认定犯罪过程中的方法论作用,因而在讨论我国刑法中的行为时陷入了许多误区,形成了各种错误的行为概念。“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意在提醒我们,在认识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行为的主观侧面与客观侧面,主观与客观只是我们在认识犯罪时一种人为的剥离。行为在本体上不能被绝对地分离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我国刑法中行为的界定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罪过。  相似文献   

17.
结果加重犯是由于发生了法律上规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而使得其刑事犯罪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及其形态,它一般由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两部分构成。所以,结果加重犯主观罪过的判定可具体化为基本犯罪故意之判定和加重结果过失之判定两部分。结果加重犯之基本犯故意的判定,其关键是判定行为人对犯罪行为本身的故意性,但行为人对基本犯罪加重结果是否认识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但影响其司法量刑;加重结果过失之认定可转化为对行为人预见能力之判定,为防范司法判断的肆意性,并最大限度确保个案审判之公正,对行为人预见能力之判定,我国宜采用主观标准说。另外,基于结果加重犯的固有缺陷,该种刑罚之法律适用应该得到限制,本文提出的判定结果加重犯之主观罪过方式正合此旨。然从本质上说,肯定结果加重犯的法益价值与限制其法律适用之范围,乃注重预防之刑事政策与强调归责之责任主义间相互较量之结果。于是,在当今立法下,对结果加重犯主观罪过认定之研究将呈现更为精细与更重实证之学术倾向。  相似文献   

18.
论假想防卫     
论假想防卫张传先,李铁根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中论及的一个问题。假想防卫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但对假想防卫的概念、条件及刑事责任的承担,在理论上从未作过深入探讨,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混乱。本文拟就假想防卫问题作一粗浅探讨。所谓假想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  相似文献   

19.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本文着重分析了洗钱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并对洗钱罪的故意是仅限于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的问题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洗钱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20.
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防卫过当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亦应具备相应的主观罪过形式。但是,现行刑法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并未作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更是众说纷纭,争议颇多。建立在通说基础上的修正的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说,可成为刑法理论思考的原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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