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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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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的刑诉法修正案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刑事和解的规定,分析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享有撤案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适用和解撤案的程序及监督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在提倡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背景下,刑事和解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展现出来.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侦查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权,将刑事和解正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就要求侦查机关科学领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把握刑事和解的模式、范围、务件、程序以及监督与救济等几个方面,并在实践中细化落实.  相似文献   

3.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特别程序突破性地为刑事和解开辟了新的进路.界定适用和解特别程序的案件范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但该范围目前还不清晰,因为该特别程序在《刑事诉讼法》、《公安部规定》层面上存在正当解释和合法适用的问题,包括“民间纠纷”、量刑幅度类别、例外条款的理解和《公安部规定》排除式规定的商榷.实际上,《公安部规定》对《刑事诉讼法》具有排斥性,与该特别程序的包容性不符.  相似文献   

4.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使得审判阶段适用刑事和解有了立法依据,但立法关于这一程序的设置非常单薄,仅有三条原则性规定。尽管高法解释对该程序的具体适用予以了细化和规制,但适用中仍然存在不明确、不协调甚至矛盾之处。因此,科学界定审判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从制度层面规范刑事和解,对惩罚犯罪、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权益,节约司法成本、实现刑法功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需要依据中国的国情,在现有的条件下予以制订。目前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虽确立了刑事和解的法律地位,但未能就一些实质性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加以适用将有碍刑事和解的优势作用发挥,应在进一步立法中予以考虑。同时,刑事和解还需要以相应的配套措施作为依托,在国家补偿制度的保证下完善社区矫正功能。  相似文献   

6.
自新刑事诉讼法通过后,我国对刑事和解有了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争论也有了排除重罪案件适用的官方定论,但在当今中国被害人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适当允许重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却是司法实践中的迫切要求,因而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适当扩大。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制度的本土化及其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内涵来看,我国存在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有利因素。因此,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应从以下着手:1.以立法方式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2.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3.创造配套措施完备的司法环境;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力度。  相似文献   

8.
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恢复遭到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具有积极作用,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除了要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范围的规定,还必须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条件;要保证刑事和解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之间的有效衔接,提高诉讼效率;理性看待刑事和解中的经济赔偿,同时为和解途径的多元化创造条件;要加强对和解协议的违约救济,切实提高和解的有效性;加强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外部监督,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的程序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的法律化趋势将我国是否需要构建统一的刑事和解程序问题提上了日程。西方的恢复性司法在程序规则方面的缺失虽有其历史、价值等方面的原因,但弊端显而易见。我国刑事和解的国家司法属性决定了构建统一的刑事和解程序对于制约国家公权力、保护公民私权利极其必要。目前我国各地的刑事和解程序已具备基本雏形,但在和解的适用阶段、和解协议的达成方式、调解主体的担任、和解协议履行的具体时间、和解案件的处理方式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并在律师参与和解程序、和解协议的效力以及如何保障当事人权利等问题上缺乏相应的规定。构建统一的和解程序必须从统一和解适用阶段、赋予并保障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的权利以及明确和解协议效力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0.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较之以前,更加注重和强调被害人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公检法机关担任和解的主持人,刑事和解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终于使实践中早已存在的刑事和解“有法可依”,有了“名分”。但与国外先进成熟的刑事和解制度相比,仍然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兴的纠纷处理模式,因其独特的制度魅力,引起学界广泛关注。新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侦查机关对刑事和解的建议权,并未赋予侦查机关刑事和解适用的决定权,基于和解行为的实践理性、犯罪"标签化"理论、侦查与和解职能关系、比较法考察、恢复性司法与后现代法治理念等多重视角分析,赋予侦查机关对一定范围的刑事案件和解决定权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2.
现代恢复性司法注重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刑事和解正是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实然体现.刑事和解的价值追求契合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但原有的立法空白使得我国刑事和解的司法尝试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新刑事诉讼法辟专章规定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一系列内容,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基本法依据.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与不断完善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备受关注,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更是以专章的形式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此举无疑为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然而对于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相关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仍有所争议。本文分析了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推动此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可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为了完善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权,促进人民法院合理量刑,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人民检察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权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根据现代司法理念和实践需要,我国应构建起完善的人民检察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5.
作为调解制度基本类型之一的诉讼调解被广泛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中。我国成文法原则上否定了行政诉讼适用诉讼调解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以协调为手段,以和解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和解"或"协调和解"开始出现并得以广泛应用。将无法律规制的协调和解机制转化为法律制度框架下的行政诉讼调解,才真正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当事人和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运用得当可以节省大量的司法资源,化解矛盾,修补社会关系.2012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明文规定了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制度,不过只能适用于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和解的是民事部分,而非刑事部分,民事达成的调解协议仅供刑事量刑部分作为参考.本文选取青海省高院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求证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对当事人和解所持的态度以及处理方法,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对刑事量刑起到的作用,为进一步研究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行政诉讼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行政诉讼撤诉率高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法官规避"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法律规定,以压促解、以诱促解等造成的。本文在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及和解制度与国外的相关理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行政诉讼的改革应当选择和解制度而不是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古代和西方国家均不乏宽严相济的思想和规定,刑事政策变迁及适用离不开当时的客观环境。现阶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发展轨迹最终将体现在刑事立法的相关规定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规定的修改。具体地,在刑法上应将宽严相济写入刑法总则、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等,在刑事诉讼法上应规定沉默权、规定刑事和解制度等;在未成年犯罪刑罚立法上应对未成年犯限制或者禁止某些刑种的适用,建立未成年犯缓刑制度,取消未成年犯罪记录等。  相似文献   

19.
家庭暴力毫无疑问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性问题,其在严重危害受害者身心健康的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固有特性,导致此类案件的解决路径呈多样化的态势,在倡导"和为贵"的中国,通过刑事和解的途径解决家庭暴力案件亦是方法之一。因此,有必要在分析家庭暴力案件的现状及解决路径的基础上,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厘清符合法律条文规定的案件类型,分析在家庭暴力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合理性,并以此为基点,对和解模式作出探析。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公安刑事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安刑事调解制度,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公安刑事调解活动.法律应规定公安机关的刑事调解权,明确公安刑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完善相关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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