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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犯罪在现代刑法中成为人们急论的焦点。法人到底有犯罪能力,法人的处罚能否达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法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及基根据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的核心问题。本立足于我国刑法对犯罪的立法承认,力求解决人犯罪的两罚制根据问题。该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协调两罚与责任主义的关系。从该问题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言,正确解决人犯罪的两罚制根据,将为司法中正确地认定和处罚犯人犯罪情况下的犯罪主体,做到罪刑相适应,提供一个有力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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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7年刑法典规定了单位犯罪之后,基本上确立了公司犯罪的双罚制原则。文章在分析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理论根据的基础上,对双罚制原则本身利弊进行了客观评价。结合我国公司犯罪双罚制原则的现状,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独立完整的公司犯罪刑罚体系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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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英爱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4):51-52
法人犯罪是指法人的代表、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根据法人决策机关授意或批准,以法人的名义,为法人的利益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法人的处罚原则采用双罚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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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捷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3(2):14-16
我国的单位犯罪双罚制在适用中存在着刑罚起刑点过高,对单位犯罪司法量刑不一和以罚代刑、重罪轻判问题。单位犯罪处罚区别原则是现行双罚制弊端产生的根源。我国立法应适当降低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的起刑点,执法中合理适用法定分担原则,承担刑事责任以单位为主体,完善各级监督预防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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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波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1):146-150
在目前情况下,对单位犯罪的修改应采取刑法修正案的形式集中规定。立法应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主体应排除国家机关,但不限于法人,只要单位即可;应多设立单位过失犯罪,采取严格的双罚制,增设资格刑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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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 《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0,18(2):75-77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恐怖主义犯罪呈现出四个新动向,根据这些新动向及现行刑事法律对恐怖主义犯罪惩治的不足,提出了新疆防控恐怖主义犯罪的几点建议:首先在刑法中明确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罪名;其次规定恐怖主义犯罪的特殊减刑或免刑事由,以便强化瓦解恐怖主义犯罪组织和团伙的力度;最后提出对恐怖主义犯罪罪犯的刑事处罚应当增设没收财产刑和罚金刑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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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罚金刑制度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应用顺应了世界刑罚轻缓化的趋势,有效弥补了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但还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方式不当、数额确定不明、执行困难等,完善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必须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完善罚金刑适用方式、取消无限额罚金制、废除随时追缴制、增设行刑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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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制度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应用顺应了世界刑罚轻缓化的趋势,有效弥补了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但还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方式不当、数额确定不明、执行困难等,完善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必须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完善罚金刑适用方式、取消无限额罚金制、废除随时追缴制、增设行刑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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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罚金刑作为刑罚的一种,有助于环境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其特殊性在于可以将其用于环境修复,使因环境犯罪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修复。而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关于罚金刑在数额的规定方式上、刑罚的适用方式上以及数额确定上未区分犯罪故意与过失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司法机关对环境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存在困难。为此,有必要通过确立环境犯罪罚金刑数额规定方式,确定相应的标准,增加易科罚金制作为环境犯罪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并且对于环境犯罪罚金刑数额的适用以故意与过失为基础,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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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环境犯罪采取的处罚方法包括自由刑和罚金刑两种,罚金刑因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相契合而更加有利于实现环境刑法的初衷.但我国环境犯罪中罚金刑的适用还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方式不当、数额不确定等,应当从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完善罚金刑适用方式、缩小环境犯罪的罚金刑幅度、增强罚金刑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和环境形势的适应力等方面完善其适用. 相似文献
12.
秦颖慧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2(3):39-42
近年来,单位犯罪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一是市场经济环境为其提供了客观可能性,二是行政管理上的漏洞,三是立法不完备和打击不力。单位犯罪的刑事防治在坚持“两罚制”原则的同时,要加强审理程序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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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颖慧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近年来 ,单位犯罪呈上升趋势 ,其原因一是市场经济环境为其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二是行政管理上的漏洞 ,三是立法不完备和打击不力。单位犯罪的刑事防治在坚持“两罚制”原则的同时 ,要加强审理程序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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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1):16-17
未成年人犯罪在当前刑事案件中占据一定的比例,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试从罚金刑适用及利弊分析入手,并结合司法实践,认为: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的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宜适用金刑。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单位犯罪已成为我国目前刑事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犯罪及其处罚,但笔者认为其不够规范、具体,文章从我国单位犯罪中对单位处罚的特点入手,构思了与自然人犯罪刑罚体系相对应的对单位处罚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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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周舟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21-26
将我国刑法中所谓单罚制的"单位犯罪"视为单位犯罪,存在前提或认识上的错误,不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基本理论、诉讼法的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法的基本规定,还有悖于刑法罪责自负以及公平性的原则,会导致刑法理论的混乱。采用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符合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刑法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同时也符合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精神。 相似文献
18.
王玉杰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9(4):47-50
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不可回避的困境.而罚金并不是促成建立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有效方式,而且还容易导致刑法威慑功能的损抑.单位犯罪虽深受我国传统法律思想影响,但却严重背离我国传统法律思想.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在我国现有的司法背景之下应当取消. 相似文献
19.
王斌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32(1):98-101
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规定所存在的缺憾,再加之学界对于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厘定也显得模糊不清.使得犯罪预备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成了一个根本难以解决的难题。在维持我国目前关于犯罪预备规定的前提下.为了澄清理论上的混乱与消解实践中的尴尬,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司法适用标准必须重新予以厘定。除了学界通说所主张的主客观两个特征之外,犯罪预备的认定应当增设至少以下两个特征:形式上是为法律所禁止:客观上只能对其做为了犯罪的解释而不能做其它解释。 相似文献
20.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6):58-63
醉酒犯罪一直是人类社会中常见的现象。我国台湾地区在醉酒犯罪问题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作为分析的方法,发展出特有的处理与思考。通过对台湾地区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范围、类型以及可罚性依据等问题进行考察,并对比分析大陆地区在醉酒犯罪归责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判定醉酒人刑事责任时注重考察其主观罪过心理、明确醉酒犯罪中主观要素的判定标准两个方面完善大陆地区醉酒犯罪的归责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