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含幼儿园)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赔偿标的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经常会产生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纠纷,如何妥善地处理这些纠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协商、调解和诉讼。教育部于2002年8月21日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笔者…  相似文献   

2.
群体性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其有效解决除依靠常规的诉讼手段外,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群体性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行政处理等方式。有效解决群体性纠纷就要进行理念更新、结构调整与制度建设,并建立与完善预控机制。  相似文献   

3.
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是环境侵权纠纷各种解决方式、制度的总和或体系。我国目前环境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存在着许多缺陷.不适应环境侵权纠纷解决的需要。完善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坚持环境诉讼和环境ADR并重的原则:增强环境侵权纠纷各种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性.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扩大原告资格范围: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环境ADR,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同时,扩大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作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成本低廉、纠纷解决彻底、便于人际关系的恢复等优点.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实现调解机制的功能互补,将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拓宽公民解决纠纷的渠道,回应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审判人员,原、被告的参与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进行协商,用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一直发挥着巨大作用,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的迅速解决纠纷,而且对社会的安定,国家的和谐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新类型的纠纷日益增多,另一方面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法制程序不断规范以及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暴露出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同时,也引起了一些当事人的不满。对法院调解的改革、完善已势在必行。为此,本文拟就现行法院调解制度所存在的一些弊端及完善作些粗浅探讨,以利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6.
解放后,全国农村普遍以乡镇行政体制代替了解放前的宗族制度。人民公社制度使国家政权深入到中国农村基层社会。1982年中国农村取消人民公社制恢复了乡镇建制并在农村建立村民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随着这种社会结构的变迁,乡村民事纠纷的调解机制也经历了民间调解、半官半民调解、诉讼的变化,并逐步向民间调解和诉讼发展。但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在乡村解决民事纠纷都面临一个有效性和经济性的课题。完善乡村民间纠纷解决,首先要高度重视、鼓励纠纷当事人协商和解;其次要提高人民调解的及时性与公正性;再次要求仲裁走向乡村,便捷、低价为村民服务;最后,要完善诉讼解决纠纷模式,下决心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7.
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诉讼解决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教育管理的法治化进程。然而,诉讼解纷机制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固有弊端,正是这些弊端的存在促使人们开始理性关注非诉讼机制对于解决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价值意义。文章提出高校应当构建"诉讼"与"非讼"并存的多元化的教育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并对协商、调解、仲裁、申诉等非诉讼方式在高校教育管理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予以了阐析。  相似文献   

8.
20世纪40年代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调解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形式对以往自发性的调解机制做出了制度性规定,建立起民间调解和官方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制度,从而使调解成为边区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从边区司法档案来看,绝大部分纠纷的解决都必须先经过调解环节,只有调解失败后当事人才能提起诉讼。在纠纷调解实践中,调解人往往运用法律法规、地方习惯、情理等多种规则进行纠纷调解。由于调解机制自身缺乏强制性,使得调解需要外在的强制手段作为其支撑,因此,在纠纷解决实践中调解与诉讼相互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分工、配合和监督关系。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民诉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在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针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通过详细分析,提出了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0.
单一地将家事调解的概念局限于法院调解或非诉调解,都不能完整展现家事调解的法理内核。家事调解制度是涵盖了诉讼外与诉讼内的多种调解主体以解决家庭纠纷为目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借鉴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有关家事调解的立法经验,明确家事调解的范围,建立多机构合作的调解机制和逐步完善调解主体的专业化,实现民间解纷机制与诉讼解纷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1.
诉讼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就存在于我国的司法体系之中,它在我国司法体系中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制度与过去的诉讼调解制度相比,虽然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运行过程中和设置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虽已涵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途径,但因该机制中协商机制劳资双方力量失衡,调解机制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甚微,仲裁制度功能偏离立法预期目标,诉讼制度难以恪守司法公平公正等弊病的存在,成为制约劳动争议及时、公平解决的瓶颈。在甄别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症结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做实协商、做大协调、做强仲裁、做精诉讼的思路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潮流中,司法ADR具有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讼对抗的价值和功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司法ADR在国际上逐渐兴起并成为司法程序内解决纠纷的新方式。对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为契机,就我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构建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法院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探索纠纷解决方式,在运用多元化手段解决纠纷的同时注重自身能动性,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诉讼调解制度在汲取了传统纠纷的解决理念基础上,顺应时代的召唤积极探索,一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研讨。调解本身的特性决定了调解活动无法如审判活动般规范,但既是程序就一定有度,发现法院调解中的程序问题、论证调解程序化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提出程序化措施,在司法能动提出的背景下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5.
高校学生纠纷是高校学生管理关注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建立同伴调解制度来化解学生纠纷。同伴调解有利于加强公民教育,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利于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方式,促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校园和谐。同伴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构建科学完善的机制。  相似文献   

16.
“无讼”“和为贵”是我国由来已久的历史传统,儒、道、法三家都主张无讼思想。然而目前社会纠纷的解决仍然依赖于诉讼,纠纷解决形式单一、效率低下。知识产权纠纷因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点在实务处理中更加棘手。知识产权的技术性、专业性、保密性以及技术周期短等特点使诉讼解决纠纷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知识产权诉讼往往耗时长,代价高而效率低。 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调解、协商、谈判等方式,它能够弥补诉讼成本高、效率低的缺陷。在我国普通民事纠纷中,以调解为代表的ADR机制已被广泛使用,大大提高了民事诉讼的效率,减轻了司法系统的负担。在知识产业日益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纠纷与日俱增。知识产权案件因其专业性强,技术程度要求高使得其面临诉讼周期长、费用高的弊病,将ADR引入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领域已成为一个势在必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一、重视乡村民间调解作用,建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民间调解纠纷的特点是“非正式性”,无需国家和当事人支付制度成本——供养法官、设置法庭、调查证据等。相对于诉讼而言,民间解决纠纷至少有以下特点:一、及时。民间调解人与当事人一般都是乡里乡亲,知根知底,很容易知道问题的症结所在,在解决纠纷时,往往直奔主题,而没有司法那一套繁琐的手续。二、友善。诉讼以当事人双方对立与竞争为基本特征,而民间调解从本质上排斥竞争,鼓励合作,奉行“和为贵”的原则,将对话建立在协商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8.
完善基层民事纠纷的诉讼调解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当事人利益。实践中应避免片面追求结案率、片面注重调解、诉讼外调解不能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调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拓展调解领域,构建司法调解网络,鼓励基层民事调解组织进行民事调解,注重成功经验的推广总结。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0.
法院调解是一种特殊的调解活动,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并以中立的调解人身份,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进行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和诉讼制度.但在审判实务中,调解权被滥用,出现“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判决功能的萎缩”的不正常现象,形成特有的“调解主导型的审判方式”,其负面效应已日渐突显.所以本文拟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