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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的调配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相关费用,并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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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还不成熟.应当提高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实行行政许可的准入制度,应严格限定劳务派遣适用的范围,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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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2):78-85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签署日益增多的有关劳务贸易国际条约,国际劳务派遣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主体权利保护成为国际法主要关注对象。而相较于国内劳务派遣而言,国际劳务派遣具有的国际性特征使得各国及地区对国际劳务派遣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规定大相径庭,国际劳务派遣的法律适用难以抉择使得国际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难以得到救济。为解决这些问题,需从现存国际劳务派遣问题出发,结合国外诸多国家立法实践,寻求冲突解决方式,以完善我国立法,实现利益与公平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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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结束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历史.但是,劳务派遣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逆向派遣同题.因此,有必要对劳务派遣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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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加大了对劳务派遣员工的保护,对企业而言则需要不断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的价值,以应对由此增加的成本和风险。提升劳务派遣员工价值,需要我们加强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联系、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集约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用工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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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规制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舒胜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49-52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地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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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胜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12(4):17-18,29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的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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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文珠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0,(5)
长期以来,编外用工成为高校用工的一种普遍现象,但由于用工形式及管理的不规范,编外用工成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高校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新的动力。劳务派遣———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以其用工形式的灵活、便捷、规范、有效等特点进入了高校人事工作者的视野。一、劳务派遣的含义与特点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其特点体现在:第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征用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第二,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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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劳务派遣工来说,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一个有着突破性意义的年份——先是上海市政府于5月底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会议,明确了“用2年到3年时间逐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时间表,并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控制派遣规模,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逐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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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芳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16(1):39-41
劳务派遣是现代用工形式的重要发展,它给劳资双方都提供了更多灵活选择的空间,然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舶来制度,引入中国之后出现了种种问题。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滥用、同工不同酬、派遣单位资质低、逆向派遣严重,针对以上问题,笔者从限制劳务派遣范围、界定同工同酬标准、提高派遣单位设立门槛、严格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旨在为规范现阶段的劳务派遣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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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一)编外员工"入口"管理工作有待完善1.招聘形式过于简单,聘用程序不规范高校后勤部门使用编外人员,如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应当根据高校后勤部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并派遣至后勤部门,劳务派遣单位和后勤部门各自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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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从兴起到壮大,满足了国企以及事业机关单位减员增效的改制需要。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增长迅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带来诸多负面性效应,特别是劳务派遣工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北重集团劳务派遣基本情况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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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用工在我国正呈现迅速扩大之势,但是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发挥工会作用的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政府应从源头上切实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则需调整相应对策,优化业务模式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同时又要积极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雇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企业与雇员的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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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务派遣行业为广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应当重视跨省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有关异地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待强化,被派遣劳动者行使与维护权利的程序有待改进,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与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有待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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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莹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8,29(11):57-59
近年来,日本劳务派遣市场发展迅猛,劳务派遣用工不断增加。在劳务派遣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虚假业务外包”、“一日型雇工大量增加”等问题,对日本的就业稳定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反映出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中国在发展劳务派遣市场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吸取他国教训。警惕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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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企业用工方式的多元化,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我国迅速发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虽然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现实::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以及针对性尚不够完善,导致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其中光以劳动者被侵权现象较为严重。文章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制度完善和强化管理方面提出针时性的建议,确保劳务派遣三方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