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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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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公立高校的行政行为进行适度司法审查,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司法审查应当充分秉承法治精神和大学自治理念,以适度为原则,在准确界定高校行政权范围的前提下,主要审查其可造成较重后果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可实行间接附带司法审查。同时,司法审查时应尊重学术上的结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相似文献   

2.
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施和发挥效力的前提和依据,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着重探讨了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学理基础,提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广泛性,效力的反复适用性,因而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危害性更严重,行政相对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到抽象行政行为侵害时,却跨不进诉讼的门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国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人大和行政机关,但监督不力,有名无实,在实践中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还是较严重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实为必要,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都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司法审查,我国法律需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应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4.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根据。通过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分析,提出区分事实与法律,采用多元化的审查标准;发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作用,使司法审查标准具体化;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必要的,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将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为宜,应当允许相对人直接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宜授予法院司法变更权,并且,应与行政公益诉讼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目前,学界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基本达成共识,却鲜有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式的专门探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问题上均采用了具体审查方式,同时对抽象审查方式的适用予以限制。我国宪政体制和司法实践现状将行政法规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推行抽象审查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时机尚不成熟。未来应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以授权法院在个案中拒绝适用违法规章,宣告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  相似文献   

8.
抽象行政行为未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法律缺陷,推行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抽象行政行为本质的要求,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完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功能是实现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方式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审查范围有限、非司法性审查机制程序缺乏及行政相对方的参与权虚置.相关制度缺陷导致行政相对人权益难以获得有效救济,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处于建设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而在我国确立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及法治政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要在我国确立这样一种制度并非易事,作者试图把这种困难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进行深入分析,以对我国确立这种制度作出有益的建言。  相似文献   

11.
论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是法院维护和保障法治的神圣使命。在广度上,所有行政自由裁量行为都应纳入到司法审查中去;在深度上,人民法院只对滥用职权或显失公正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一般不合理、不适当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则只能留给行政机关处置,法院不能予以改变或撤销,以保持行政自由裁量权与司法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必要张力,维持适度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权利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到司法审查的范围中来的呼声日益高涨,内部行政行为接受司法审查的标准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笔者主要对内部行政行为在我国接受司法审查的标准做一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王林 《许昌学院学报》2010,29(3):139-142
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繁多,性质不同,如果都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在我国现阶段还不现实.抽象行政行为分为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和非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应先将非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司法审查的范畴,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全面司法审查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4.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层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完善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效力等主要要素。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审查高校管理行为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审查高校管理行为是高校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标志。本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探讨了司法审查高校管理行为的立论依据.解析了司法权介入高校管理领域的价值.同时提出了对高校管理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限度。  相似文献   

17.
浅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我国目前尚没有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但实际上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8.
高校承担着众多教育管理行政职能,但法律一直未明确其行政主体法律地位,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扰。依据公共行政理论,我国普通高校具有公务法人地位,行使教育管理行政权时与学生是行政法律关系。厘定高校内部管理行为和受行政司法审查行为的界限,可为高校、学生及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加入WTO,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伟大决策,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WTO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50年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为WTO各成员方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规则,WTO规则可以被认为是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急剧增多。但是,由于其他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益严重。为推动浓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之进行司法审查已大势所趋。在此前提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便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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