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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新旧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转换过程中,必须有一个"承转"的社会力量。在中国社会20世纪40年代,由地方社会精英转型而来的县参议员在历史的推动下悄然地担负了这一使命。这一时期县参议会的具体构成人员就是参议员,县参议会社会具体作用之主体也是县参议员,故县参议员直接关系到县参议会具体运作。但在县参议员选举过程中,常受到国家权力的代理者、地方社会势力的强力干预。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政权组织仅设置于县,而县以下社会公共事务则主要依靠"士绅"来承担。近代化过程中,士绅再也无力继续承担地方各种复杂的公共事务,传统社会功能体系逐渐解体。这样,县参议会作为社会功能的制度化机构随之产生。1939年9月国民政府开始推行"新县制",从而在地方社会中形成一级独立的权力机构和群体——县参议会和县参议员。新县制时期,县参议员群体进一步制度化、组织化,但是,由于社会过渡性的特征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化的变异和国民党政治的腐败,使得参议员群体随之也发生"蜕化"。  相似文献   

3.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地方自治运动。本文通过对20世纪40年代绥西县级民意机关——县参议会情况的考察,分析研究国民政府基层控制能力的发展与基层社会中的国家权力影响、基层社会与国家政权互动关系,从而达到从整体上认识当时绥西地区政治社会历史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抗战时期,广西省临时参议会与省政府之间形成了激烈的冲突,其原因是:由于省临时参议会和省政府对于省临时参议会的性质、职权的认识不统一;省政府对省临时参议会的决议案实施不力加剧了双方的冲突;省临时参议会议长李任仁与省政府主席黄旭初在学理、政见、利益上的一系列矛盾,构成了民意机关与政府机关对立的深层原因。冲突的存在说明抗日战争时期作为民意机关的省临时参议会制度尽管从表面上已经建立,但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伴随法人化改革,日本政府在新组建的国立大学法人创设了监事制度这一新型监督载体。独立行政法人改革与大学治理权威转移的双重动力推动监事制度的生成与巩固,使之呈现出从"校长辅佐"至"职权充实"的演变轨迹,形成了监督权力结构上的"公司化"、运行上的"异体监督实体化"、保障上的"法治化",以及监事选聘上的"外部化"特征。但整体来看,日本国立大学监事制度的运行仍存在监事权力在传统的制度安排中被消解,监事组织在现实的机构设置中被弱化,监事制度在系统的力量平衡中被做空的发展困境。日本国立大学监事制度的生成与发展实现了制度移植与文化承继的良性互动,充分体现了国立大学权力运行与监督体系的基本布局与未来态势,为构建大学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地方人大监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地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保障。由于我国地方人大权力名不符实,地方人大组织弱小乏力,致使地方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刚性监督搁置,监督效果甚微。我国要建设法治社会,就要创造有利于地方人大监督的条件,加强地方人大建设,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形式,推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提高我国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7.
国民政府在县以下的基层统治组织空疏,权力分散,财政拮据。20世纪30年代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国民党在"剿匪区"开始推行保甲制。不仅县财政改革,而且从实践层面上看,新县制下的乡镇组织完全充当了国家的行政工具。南京政府企图以此来限制土豪劣绅的权力膨胀,加强政府对乡村社区的渗透,从而使地方行政权力步入实现现代化的官僚制的轨道,但这种制度合法性的强化以失败而告终。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强化制度监督为出发点,分析了权力腐败产生的原因;权力腐败和权力监督的关系;制度监督对遏制权力腐败的作用;制度监督形式的重要作用,探讨了遏制权力腐败必须要形成有效的网络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9.
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对本级政府具有监督的职能。从目前的实际监督结果看 ,地方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不到位 ,缺少强制性 ;缺乏始终监督和责任监督 ,表现出一种权力弱化的状况。其主要原因 ,一是对地方人大的权力机关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长期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淡化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性质 ;三是地方人大监督意识上的误区 ;四是地方人大构成不甚合理 ;五是地方人大工作程序缺乏权威力。为改变此状况 ,应强化宪法宣传力度 ;建立与完善必要的制度 ;增强政府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处理好地方人大与党委、上级国家行政机关 ,以及检查、监察机关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与西方监察专员制度都属于监督制度的范畴,在监督主体、监督内容以及监督采取的方法与技术方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两者的类型不同,所属社会性质不同,遵循的原则也不相同。西方监察专员制度对于推进巡视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反思有:监督权力的有效性来自授权的权威性,巡视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监督权力的实效性受制于权力的异质性,规避巡视与监督对象间的利益关系是做好巡视监督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监督权力的长效性取决于权力的合法性,巡视制度建设的合法性终究是建立在人民群众信任与支持的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11.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是边区权力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雏形。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实践是毛泽东思想中有关人民代表制度理论的历史土壤。  相似文献   

12.
一、我国的国家制度(上)【重点理解】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人民己管理国家的组织形式。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2)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均由它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起来的。它具有巨大的优性,这主要表现在: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  相似文献   

13.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三四十年代,县参议会作为县政治生态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与省政府和县政府有着全面的互动关系。具体为,作为官意补充下的县参议会,省当局意志凌驾县参议会之上,民意机构的最大公约数是省令的推行和实施;县政府与县议会互动最为频繁,二者既有良性互动中的合作一面,也存在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县参议会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因议员们自身异化带来的顽疾最终磨耗了民意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大监督"在地方人大中广泛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司法腐败,维护了司法公正并且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个案监督不仅在配套制度设计上存在着诸多硬伤,而且由于明确宪法依据的缺失以及权力配置的错位,该制度与我国当前的制度体系设计是不能相容的。鉴于网络舆论监督是在当前制度体系下的新生力量,再加之其自身的诸多优势,以网络舆论监督替代"个案监督"已经具备一定条件。  相似文献   

15.
职务犯罪是由职务权力失控而引发的犯罪。究其原因:一是在职务权力产生、运行制度上缺少对职务权力进行监督、控制的制约机制,形成权力无监督的运行状态;二是在法律体系中权力处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宪法和法律中缺少对权力运行给予监督的限制性规定;其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职务权力成为社会各阶层争夺的利益资源之一,在腐蚀、攻击掌握职务权力人的过程中,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出现失控的运行状态,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通过法律控制权力的运行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路径。  相似文献   

16.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从加强监督工作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干部任免质量、加强任后监督、实现任管结合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任免工作的步骤不断健全,程序不断规范。有的地方基本形成了任前了解有措施。任后监督有办法的完整的任免工作模式,既保证了任免权的准确行使到位,又促其有了深化发展。  相似文献   

17.
地方人大制度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政策性建议侯锦苹一、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权力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指省、市、县、乡一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9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行政区域内,代表...  相似文献   

18.
战国时期,随着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中央集权制出现。郡县制的确立,使得西周、春秋以来以宗法分封为特点的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组织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官僚制度代替了以往的贵族世卿世禄制,各大诸侯国也分别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政治体制。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是郡、县,郡、县的行政和军事权力都控制在国君手里,国君直接任命郡、县长官并加以考核。县以下有乡、里、聚(村落)或连、闾等基层组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统治机构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有系统地分布到每一个角落,层层控制着整个国家。  相似文献   

19.
“驻京办”现象反映了当代中国地方法制的若干特点。地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如下特点:地位的从属性、地方利益的弹性、对中央政策的取舍性、地方单位对中央的博奕性。驻京办现象体现出当前中国地方法制的现实制度架构,即在中央集权体制之下,地方通过自己的权力运行策略形成了以“驻京办”等实践方式为特点的地方分权的非正式机制。目前的央地关系体制中对地方权力缺乏正式有效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0.
村民自治组织是一个系统的组织管理体系,它内部包含着权力组织、执行组织、监督组织和最基础组织。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设计,为村民自治组织健康运行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在村民自治组织的结构关系上还存在法律构架不合理、角色定位不准确、职权分工不明确、运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实践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要破除实践的障碍,就得完善村民会议制度、准确定位村民委员会角色、化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法律制度冲突、强化村民小组的服务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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