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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英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果你是一个很随意的人,也并不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看你是想怎样活.我的朋友的朋友,到英国三年,打了过来读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旗号,他的英文很有进步,反正到哪里他都不会憷头交流,不过他的英文绝对不是从语言学校得来的.从他来这里,就在肯德基打工,他的语言能力就提高自那里.我从没见他去上过课,每周五天的肯德基,已经让他没了精力读书.他是一个克勤克俭的人,连年下来,存了些钱,于是返中国,终于同他的未婚妻结了婚,然而,当老婆想申请到英国团聚,却被无情拒签.这已是第二次悲剧,第一次更惨,已经飞了十多个小时到了英国,在英国的海关竟以有“移民倾向”为由被遣送回国,两人在机场真正上演了一出泪眼汪汪、生死离别的话剧,那真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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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随省教育厅组织的小学校长考察团,赴英国学习一个月,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让我至今不能忘怀:在英国学习期间,因为在那个班中我是惟一能说点英文的“个体”,在曼城教育副局长Pat给我们上课前问我们的翻译,在这些校长中间有会说英文的吗?翻译指了指我说,她还可以。课中互动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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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 《中学课程辅导(初二版)》2006,(7):7-7
作者是我语言学家、作家林语堂在轮船上散步时,看见一个英国人正在读一本英文书《生活的艺术》,便驻足瞧着那个英国人。英国人看他土里土气,不像一个读书人,便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能读懂英文吗?”林语堂缓缓地说:“也许还看得懂,因为你看的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我。”妙语林肯的命令林肯在美国黑鹰战役期间,曾被任命为军队的一名连长。一次上级命令他带领士兵追击敌人,当到达一条小河边时,河上没有桥,士兵要徒步涉水,但他不知道下什么命令,此时,他灵机一动,高声喊道:“全连解散,5分钟以后在河对岸集合!”妙语圆桌观察力德国著名内科医生约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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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是一位英国人,已经在中国生活了七年多。来中国之前,马克是遗传学专业的一位大学生,还是英国国家初级划艇队队员。2002年以来,马克在中国的一些中学和私立语言学校做英文老师。现在,马克与他的中国妻子薇薇安在北京生活。不久,前,马克与他的妻子接受了本刊记者刘畅的采访,主要就英语学习与跨国婚姻谈了他们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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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Alastair Morgan正式就任英国驻广州总领事。为了更顺利地展开工作,在赴华任职之前,他曾接受为期6个月的密集式中文培训。他描述自己工作、阅读和学习中文的状态:voraciously(如饥似渴) 英国首相卡梅伦在2014中国农历新年英文致辞中表示:“中英两国的深厚关系远不仅限于经济上。比如,很多中国学生有机会来到英国的大学学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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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骐 《中学生阅读(高中版)》2008,(Z1):77-79
<正>父亲学了一辈子英文,教了一辈子英文,晚年尚编写了《英国文学史》和《英国文学选》。他12岁入清华,读书8年,留美3年,退休后又居美七八年,似乎应该西化颇深。其实不然,父亲还是一个传统的中国读书人。父亲是次子,但长子早逝,所以在家庭中实际是长子,最为祖父钟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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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Baxter 《英语沙龙》2011,(12):13-13
编者按:本专栏由英国大使馆文化处提供稿件,旨在让读者从中学习地道英文,体悟英文百味。本期介绍了网络带给英国传统报刊业的冲击。网络时代到来,新闻实现了24小时实时播报,英国纸媒业的寒冬真要到来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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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明 《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22,(3):22-28+40
从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木鱼歌《花笺记》相继被汤姆斯、湛约翰、包令和弗林奇译成英文。汤姆斯与包令所译作品均由英国本土出版社推出单行本,湛约翰所译刊载于香港出版的英文杂志《中日释疑》,而弗林奇的改译版本则被收入他本人编选的《中日古典诗歌英译选集》里。这些《花笺记》译者身份不一,阅历丰富。译文版本形式各异,既有英文全译和诗体节译,也有小说体改译和诗体改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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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英诗汉译始于晚清,第一首翻译成中文的英诗是约翰.弥尔顿的商籁体诗《失明,》1854年发表在香港的中文期刊《遐迩贯珍》上。英国传教士开了英诗汉译的先河,后来才有中国人翻译的英文诗歌。晚清用来翻译英文诗歌的语言是文言,诗歌的体裁为中国古典诗歌,晚清的诗歌翻译采用高度归化的策略,读起来犹如用中文创作的诗歌,几乎看不出经过翻译的痕迹,使得英文诗歌的他异性在翻译的过程中消失殆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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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由英国大使馆文化处供稿,旨在让读者从中学习地道英文,体悟英文百味。本期介绍了英国的四个组成部分——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之间的“恩怨”与“宿仇”。由于英格兰地域广,政治、经济实力强,不了解英国的人通常误把英格兰当英国。但是,在体育上,其他几个“兄弟”可是要扳回一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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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个很有趣的绰号,叫“山姆大叔”。据说,在1812年,美国和英国争夺殖民地而打得不可开交。当时,纽约州的特罗伊城有个商人,专门负责向美军提供牛肉。此人名叫山姆尔·威尔逊,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山姆大叔”。美国政府采购部门在收购他的牛肉时,都要在牛肉箱上盖一个“US”的符号作为标识,表示这是美国的财产(美国国名的英文缩写是“USA”或“US”)。巧的是,山姆大叔(英文拼写是UncleSam)的英文缩写也是“US”。于是,人们便把这两个名称合在一起,意思是:那些经过“山姆大叔”之手的牛肉,已成为“美国”的财产了。后来这件事传开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