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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也是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载体。但有的报刊常有错字、别字、漏字、多字等差错,阻碍了思想感情交流的通达,损害了报刊的宣传效益,更影响了报刊的声誉。近期看到在一份中央级报纸副刊的一篇文章中,把“揣一颗心”的“揣”字错成了“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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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畅销报刊往往为它刊登的文章被别的报刊随意转载而愤愤不平:文章是我们组织编发的,你怎么轻轻巧巧的就拿去了?有的报刊发表声明:本报(刊)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但是这种声明并无法律效力。有家报纸想了一个办法:与自己的记者签订协议,取得他们作品的代管权,然后刊登受权声明:这些记者的作品未经本报许可任何报刊不得转载、摘编,据说算是取得了一些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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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自今年3月24日公布《请您为本报“捉错”》的启事并设立“捉错台”后,每日(基本上)在报上公布读者捉错的情况,迄今已坚持数月,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我接触的读者中,有不少人为“捉错台”叫好,称赞“都市报”在河北报刊界开了先河,是一个壮举。我也有同感。为何一个小小的“捉错台”能在读者中得到这样的好评,引起强烈反响呢?我感到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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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今年5月9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版 ,发现在标出“本版责任编辑×××”的同时 ,并列刊出了“本版责任校对×××”。我们的校对从“幕后”走上“台前” ,好!每家新闻单位 ,都设有校对 ,但往往附属于编辑部门 ,很难进入“正堂”之列 ,然人们又很难否认 ,校对在防止差错、净化版面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新闻界内 ,人们又往往把发现差错 ,挡住失误的帐记在编辑的功劳簿上 ,而总把防止差错作为校对工作的义务 ,尽了职也是理所应当。把责任校对与责任编辑并列于报端 ,是对校对工作者的尊重 ,更是对校对责任心的一种鞭策 ,值得推而广之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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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报纸的质量 ,扩大订户 ,许多报刊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读者调查”、“有奖征求读者意见”等活动 ,公开征求读者对报刊的专栏设置、版面内容、印刷和校对质量 ,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这样做 ,既体现了依靠群众办报办刊 ,又满足了多层次读者的需求 ,对编者和读者都有益 ,实乃大好事。但是 ,从实际情况来看 ,做得好的较少 ,大多是走过场 ,图形式 ,耍花枪 ,出虚招 ;有的雷声大 ,雨点小 ;有的虎头蛇尾 ,有始无终 ;还有的甚至是愚弄读者 ,欺骗群众。笔者业余写作20余年了 ,对报刊有着特殊的感情 ,加之自己也在从事办报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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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报刊整顿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了全国统一的报刊登记证号,即“国内统一刊号:CN××—××××”。“CN”是CHINA(中国)的缩写,CN后的两个数码是省份代号,连字符后的四个数码是报刊序号。报刊登记证号应正确使用,但我们在乎时的接触中却发现我国期刊中有多种误用报刊登记证号的情况: 第一,误写“国内统一刊号”,这类情况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