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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成人教育》1997,(9):5-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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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学校从1978年开始恢复,90年代以来,民办教育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办学范围从成人教育、职业培训、文化补习延伸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领域。在全国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下,北京民办教育事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首都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所称的社会力量办学,是指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作为一种举办方式,社会力量办学与政府办学概念相对应;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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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社会力量办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力量办学”是根据我国“穷国办大教育”国情提出的概念,旨在改变历史形成的“国家包揽办学”的格局。惟“社会力量办学”这个组合词中,“社会力量”与“办学”两个单词指称的对象(什么“社会力量”办“什么性质学校”)不确定,“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性也就含糊不清。 所谓“社会力量”,可以指称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甚至还包括作为独立政党的民主党派,实际上指的是“非政府的”机构与中心。 笼统的社会力量“集资办学”中,有捐资助学与投资办学之分,所举办的学校可以是公立学校,也可以是私立学校与所谓“民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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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教育法》强化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姬振旗《教育法》第25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还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就为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和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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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源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999,(5):48-49
肇庆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现状、问题和建议黄思源一、办学简况肇庆市社会力量办学是从1980年开始的,当时办学形式多是补习班和培训班,有英语、裁剪、书画等专业。至1997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40所,校舍建筑面积11.26万平方米,学校资产77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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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人事管理浅谈●张纯和张磊日前,笔者走访了几十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包括不同类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不同层次(大、中、小幼教育)和不同地区。调查中发现,与国办学校相比,社会力量兴办的学校在用人制度上,除了少数投资规模大,硬件设备先进的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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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日前依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撤销陕西炎黄文化进修大学等43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培训组织)。学校的行政公章、各职能机构印章、钢印、《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由省教委、省物价局收缴封存。陕西省在对省属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年检时发现 ,这些学校(培训组织)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 ,有的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展办学活动 ,有的已与其他教育机构合并 ,有的由举办者主动提出终止办学陕西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柯昌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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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动员社会的力量办一点民办高校,作为现有高校的补充。”朱基总理也在讲话中说:“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可以迈出更大的步伐。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也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他特别强凋:“发展民间办学,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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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2年我市第一所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创办以来,至1992年底,全市共有40所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院校。1993年,恢复了中断两年多的审批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学校的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即增加了10余所新校,形成了我市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院校新老结合的格局。如今,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国教育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已经确立。在当前形势下,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化,更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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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去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又重申“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然而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却仁智互见,莫衷一是。本文拟从分析民办学校盈余人手,提出判断学校是否营利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思考贯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一原则要处理的几个关系问题。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民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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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概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现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以及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逐步得到发展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鼓励性促进性的规定。如《教育法》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