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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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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校长负责制的概念界定与过去一样,近十年来学术界在校长负责制的单一性概念与结构性概念之争鸣继续上演,包括对校长负责制内涵与外延也没有达成共识。总的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观点。1.校长负责制是单一性概念萧宗六、余白等认为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有学校管理自主权。余白更指出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全面负责”,“校长全面负责”是校长负责制的唯一内涵,  相似文献   

2.
“上级宏观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这种“四要素”的理解,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误解。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含义应该是校长全面负责。  相似文献   

3.
“上投宏观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这种“四要素”的理解。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误解。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含义应该是校长全面负责。  相似文献   

4.
在学校管理学的研究中,人们对领导体制问题、校长职责问题、校长素质问题等谈论较多,而对校长向谁负责的问题则论之较少。实行校长负责制后,校长应对谁负责呢? 有人提出,校长应“对国家负责”和“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的管理责任”(其实,这两种负责的含义基本相同)。但  相似文献   

5.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及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有些地方,校长负责制成了“家长制”。其实,校长负责制是“上级宏观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结构性概念。为了更好地实行校长负责制,应该在校长的产生方式、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上进行改革;并明确校长的权、责,提高校长的素质,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等。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区中小学内部的领导体制比较混乱:有的地区实行党政一担挑,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这种体制矛盾少,扯皮少,决策快,指挥灵,但校长多忙于行政事务,无暇光顾党支部工作,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地区实行党政分开,书记一把手,校长一把手.如果“将相和”,职责清,任务明,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分工不分家,事情好办.但多数不协调,或因都想争一把手,矛盾加剧;或因都不愿做法人代表,工作扯皮;有的学校校长权力意识强,书记权力意识弱,书记让校长,就形成大校长,小书记;有的学校书记权力意识强,校长权力意识弱,校长让书记,就形成大书记,小校长;有的学校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兼学校副校长,行政事务校长为主,党务工作书记为主,但因无明确工作条例,或彼此都争,造成矛盾,你推我让形成空档.有的地区一直实行校长负责制,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什么权也未下放给校长,使校长无法负责,无权负责,无力负责,无心负责,校长负责制实际上是空的.有的地区原来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动抓工作,现在又改为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不敢主动抓工作,党支部又伯抓多了影响校长的积极性,结果工作中出现很多空档.有的地区则实行轮流负责制,两个单位合办一所子女学  相似文献   

7.
一、校长负责制与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的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几年来,作为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校长负责制正在越来越多的学校得到落实。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地位和职权都得到了突出和强化。这和过去集体负责制或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比,解决了校长有职无权、责权利不统一的严重弊端,有利于发挥校长的聪明才智和主动性,形成统一协调的领导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办出学校特色。校长负责制绝不等于要校长唱“独角戏”,校长全面负责与党组织保…  相似文献   

8.
校长负责制作为我国近二十年来中小学内部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提高管理水平、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办学水平确有裨益。但是,从现有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状况来看,我们对校长负责制尚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以致于影响了其落实的成效。管理控制中的例外原则对现行校长负责制的某些不足之处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一、校长的“全面负责”及其对“例外原则”的漠视中小学现行的学校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萧宗六先生曾经对这一体制的内涵,作过权威性的阐述,即“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1]暂且不去探讨校长受…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今就高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涉及的一些主要立法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一、“校长负责制”本身与“校长”的立法问题实行“校长负责制”首先应该在教育法中确认“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在学校领导体制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措施。这样就有了法律的根据。否则,必然会有很多干扰和限制,影响校长负责制的推行。  相似文献   

10.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这是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这里说的“学校”,当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原来实行的领导体制是党委(总支、支部,下同。)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今后为什么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的权力是什么?实行校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党对学校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党政关系如何处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是不是校长个人说了算?这些问题不明确,就会妨碍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改革。本文打算就上述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学习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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