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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改《專利法》的决定。此次修訂的《專利法》最引人關注的亮點之一是對與藥品相關的條款的修改,包括:第42條新增了關於專利保護期延長的規定,以及新增第76條規定了關於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决機制的相關内容。  相似文献   

2.
2005年4月2日,第53屆全國藥交會開幕的當天,威爾曼公司以侵犯其一項藥品專利權為由,請求廈門市知識產權局在藥交會展館現場查封了由山東瑞陽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廣州白雲山科技總經銷的抗生素"百定"(其通用名為注射用派拉西林鈉舒巴坦鈉)。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威爾曼公司請求予以保護的專利權竟然是一件由於權屬糾紛而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根據《審查指南》的規定,專利權中止後,將停止包括無效宣告請求在內的全部程序;但是,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處於中止狀態的專利權的行使作出規定。筆者擬就這一問題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一項發明是否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是專利審查的首要內容之一。本次《審查指南》的修改對涉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的發明的審查基準作了比較大的改動,例如限制了《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運用範圍。從結果看,以往不屬於專利保護客體的,現在依然不能獲得專利保護,也就是說,這種修改並不意味着放寬了對發明的要求,只是審查員的審查方式和評述會與以往不同。本文就涉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的內容作以下介紹,力求使審查員更清楚地瞭解《審查指南》修改的原因,以利於今後的具體審查操作。  相似文献   

4.
等同原則作為專利侵權判定原則,一經問世就備受爭議。即使是在專利大國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於如何適用等同原則進行專利侵權判定,看法也經常搖擺不定。其中原因之一,在於法官認定等同侵權時,較多地行使自由裁量權,增加了判案的不確定因素。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法院在專利侵權訴訟中運用等同原則審理專利案件。在等同原則的適用中,需要在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和保護公眾利益之間尋求平衡。本文試從一起被列為2004年浙江省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的元大金屬實業(深圳)有限公司訴天旗運動用品(寧波)有限公司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入手,探討等同原則的適用範圍與合理的限制,以期更加準確地理解專利保護制度,真正做到在保護專利權人權益的同時,又不侵害公眾利益。  相似文献   

5.
按照《專利合作條約》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一件國際申請,從其申請之日起到獲得專利權,會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一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在國際階段,申請人可以依據《專利合作條約》第19條和第34條規定對其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在辦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手續的同時和進入國家階段之後,申請人還可以根據條約第28條或41條及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1 條、第109條的規定,對其申請文件提出修改。正因為有國際階段的存在,使得PCT國際申請具有不同於國家申請的修改機會。申請人在國際階段所進行的修改,對其進入國家階段後有什么影響?申請人是否可以在進入國家階段的同時做出新的修  相似文献   

6.
美國的戰爭販子們,正在極力操纵他們的科學與技術,使他們的科舉與技術專門為侵略戰爭的準備和執行而服務。他們科學與技術的研究的主要作用,即是為了加緊製造作戰武器,而首要的是大規模破壞與絕滅性的工具。 現在美國政府科學研究開支的百分之九十是撥归给軍事性目的的,而直接由國防部和原子能委員會支配使用。美國政府用於為了發展戰爭目的的科學的耗費較之用於醫藥、農業等研究的耗費,要多達數十餘倍。 這樣子的結果,就造成了美國科学與技術工作的極端不正常和狹窄性的偏向。它的主要目標,成為是摧毁生產力和大規模的殘殺人類。這不僅在美國是如此。在美國戰爭販子們壓力下的許多馬歇爾計劃國家,其科學亦在走向  相似文献   

7.
一、優先權的意義優先權原則起源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目的是便利申請人在不同國家申請專利和商標。優先權原則是指:申請人在巴黎公約成員國首次提出申請後的一定期限內,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一主題的申請時,能以首次申請的申請日作為在後申請的申請日(稱之為優先權日)。外國優先權確立的基礎在於絕大多數國家對專利的授予均採用先申請原則,即法律推定最先提出申請的人為最早完成發明創造的人,對於同樣內容的發明創造,只授權給最先提出申請的人。優先權的法律意義在於  相似文献   

8.
2006年6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備受各界矚目的"萬艾可"專利無效案一輝瑞愛爾蘭藥品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一案作出判決,輝瑞公司一審勝訴。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在該專利的申請、無效宣告以及行政訴訟的整個過程中代表輝瑞公司全面參與了此案。  相似文献   

9.
在中國對外開放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中國市場對於海外投資者變得越來越具吸引力。為了佔據市場上的競爭優勢,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將他們的最新發明在中國申請專利,亚將此作為企業的一項長期的市場策咯。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近的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已經達到85,029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高達28%。為了幫助外國企業及其律師正確理解中國的《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指南》的一些重要規定,瞭解專利申請過程中的一些實踐要求,本文擬就外國人委託中國涉外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在程序方面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提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  相似文献   

10.
專利權是無形財產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其與有形財產權相比具有顯著的差異。有形財產權的客體是看得見、摸得到的財產,其保護範圍是確定的。而專利權屬於智力成果權,是無形的,這就需要法律對其保護範圍予以界定。對此,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對發明及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範圍作出了明文規定。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不同的人對法律規定仍會存有不同的理解與認識。為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就  相似文献   

11.
专利权人在向标准组织申请将其专利写入标准时,通常需要披露专利并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许可原则,但是FRAND原则充满模糊性。如何理解和适用FRAND原则直接关系到技术标准的推广和创新的激励。以我国近期发生的4起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为例,分析我国如何解释与适用FRAND原则,以明确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专利政策。  相似文献   

12.
为规制标准必要专利中的FRAND劫持,促进标准必要专利更好地运用于市场,本文从FRAND劫持的本质属性出发,探索其与普通专利侵权存在的不同之处。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德国规制FRAND劫持的实践,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在标准必要专利信息对称层面,建立、完善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相对公开机制;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救济层面,通过审查标准实施者是否恶意决定禁令的实施,采用技术分摊规则、比较许可协议等综合考量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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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Policy》2023,52(1):104618
Many 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 (SSOs) require participants to disclose patents that might be infringed by implementing a proposed standard, and commit to license their “essential” patents on terms that are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FRAND). Data from SSO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closures have been used in academic studies to provide a window into the standard setting process, and in legal proceedings to assess the relative contribution of different parties to a standard. We describe the disclosure process, discuss the link between SSO rules and patent-holder incentives, and analyze disclosure practices using a novel dataset constructed from the disclosure archives of thirteen major SSOs. Our empirical results suggest that subtle differences in SSO policies influence which patents are disclosed, the terms of licensing commitments, and ultimately long-run citation and litigation rates for the underlying patents. Thus, while policy debates sometimes characterize SSOs as a relatively homogeneous set of institutions, our results point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 towards the importance of recognizing heterogeneity in SSO policies and practices.  相似文献   

14.
《Research Policy》2022,51(10):104590
The market for patent licenses, despite its paramount importance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has various inefficiencies. A particular problem with widely used technical standards such as LTE and Wi-Fi is the lack of information regarding which patents are “essential” to implement the standard. This information is crucial because it simplifies determining infringement and implies specific “FRAND” licensing rules. While many standards-developing organizations stipulate that such patents are explicitly declared, little is known about which are actually essential. The absence of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on essentiality incurs significant social costs due to the resulting friction in the licensing market. With the growing use and importance of standards to mobility and energy markets, and to 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ese costs are likely to rise. Responding to calls from industry, courts and policymakers, commercial and academic studies have attempted to assess essentiality, but they all have limitations. This paper reports on the technical feasibility of a system of expert assessments for patent essentiality. Based on a factorial design, we conducted a field experiment with 20 patent examiners performing over 100 assessments. Comparing the outcomes to a high-quality reference point shows that sufficiently accurate expert assessments, at a price level that allows large scale testing, are technically feasible, and we identify routes to further improvement.  相似文献   

15.
詹映 《科研管理》2011,32(11):77-83
以飞利浦CD-R专利池案的最终裁决以及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反垄断执法与知识产权:促进创新与竞争》报告为标志,美国针对专利池的反垄断政策近年来开始由相对宽松变得更为宽容,甚至走向纵容,不仅摒弃了国际公认的"公平、合理、非歧视"的专利许可原则,对专利费率不再加以限制,而且允许专利池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专利池反垄断审查中仅采"合理原则"而排除适用"当然违法原则"。此外,美国对于专利池中非必要专利的认定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受此影响,作为国际专利池的主要许可对象,我国企业将更难抵御专利池的专利费盘剥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美国发起专利池反垄断诉讼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大。这一影响在我国无锡多媒体诉DVD3C专利池一案在美国屡遭驳回的裁决结果中已初现端倪,我国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国利益的专利池反垄断制度显得更为紧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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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是一项松散承诺,使得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难以通过谈判就许可费达成一致,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困境业已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课题。文章结合既有文献和司法判例,立足标准必要专利的共享性和私权性双重属性,厘清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困境的形成原因,分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形成机制,进而总结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影响因素。这不仅有利于丰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问题的理论研究,而且能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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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D许可规则下标准化技术的治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翀  龚艳萍 《科学学研究》2011,29(7):1007-1011
 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的研究背景,以及技术标准化实施中存在的专利丛林和专利劫持两类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引出合作性技术标准化的组织形式和各自的职能。标准一经制定,相关专利权人往往凭借其市场力的提升,索取远高于自身专利技术价值的费用。有鉴于此,SSO为了规范标准技术市场提出了披露规则和FRAND规则。本文着重分析了在事后专利劫持、双边许可协商和事前技术竞争等经济情境下FRAND规则的多重含义。最后,以各种情境下专利权人和标准用户之间的制衡关系为基础,提出进一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贾辰君 《科学学研究》2018,36(6):974-983
近年来,ICT产业标准必要专利挟持的情况在我国不断出现,对标准必要专利挟制采取何种强度的规制,是进行具体法律规制建议的基础和起点。规制强度的确定,可以为具体的标准必要专利法律规制提供价值导向和参考。在选择规制强度的时候,应该分析以下因素:我国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的国际竞争力状况,ICT产业标准必要专利的自身特点,欧美对ICT产业标准必要专利挟持的法律规制强度状况等。基于对上述因素的分析,建议我国对ICT产业标准必要专利挟持的规制采取较高强度。较高强度的规制有利于减少标准必要专利挟持的发生,有利于维护我国ICT企业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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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集中许可是技术标准联盟推广应用技术标准的重要手段。在分析技术标准联盟专利集中许可特征及定价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联盟专利集中许可定价原则、设计专利集中许可定价方法与策略,旨在为技术标准联盟合理制定专利集中许可价格、加速联盟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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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挟持存在标准化前欺骗或不披露专利信息,标准化后索要许可费;标准化后不遵守FRAND规则,索要高额许可费;标准化后专利权人滥用专利禁止令等多种表现形式。美国和欧盟均是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框架下规制专利挟持行为,但两者存在高低不同的违法证明标准,同时和解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我国对专利挟持的反垄断规制,应当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框架下,选择低违法证明标准,充分发挥和解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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