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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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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季  申玉宝 《文教资料》2014,(5):153-155
近年来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某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此持抵制态度,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若从有偿家教的“效用”视角分析,它满足了教师、家长、学生的需要,因此是合理的。作者认为不应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予以全盘否定,而应对其自身存在的散乱性进行合理规约,对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活动提出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2.
2008年9月1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印发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中小学教师遵照执行。《规范》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3.
杨旭 《山东教育科研》2010,(8):11-12,18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4.
语文教师要帮助学生“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教师自己首先要有审美体验,要自觉地将美传播和展示给学生,教会学生发现真善美,鄙弃假恶丑。尤其在实用主义、功利思想漫行的商品社会,语文教师更要自觉抵制和避免一些消极影响,特别是自觉抵制近在身边的有偿家教、乱订资料、乱收费、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教育学生认准做人的准则。  相似文献   

5.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在全国各地引起广泛地讨论,很多省份教育系统纷纷做出决策:一旦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不予晋升职称,甚至解聘等措施,我省也做出了"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带本校的学生的家教"之规定,可见,家教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说明家教市场存在问题很多,我们要高度重视,开展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家教步入正轨而努力.本文从实际出发,对有偿家教做了客观分析.  相似文献   

6.
黄宁 《广西教育》2008,(32):8-8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对教师廉洁的要求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有必要的,因为廉洁是教师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和人民对教师的新要求,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作为教师,在弘扬廉洁精神的同时,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倡导免费家教。  相似文献   

7.
《教育文汇》2014,(1):14-14
正近一段时期,淮北市纠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出重拳集中查处和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办班补课行为,对于教育失效、制度失范、违规办班补课的单位和个人零容忍,并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从源头上净化和优化教学环境,让有偿补课行为失去"市场"。淮北市通过宣传教育正风、模范榜样引领、查处惩戒警示、制度规范约束等多种方式,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使广大教师不想、不愿、不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潍坊市广大中小学教师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但是由于受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个别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目前,关于"在职教师是否可以从事有偿家教"成了全国上下热议的一个话题.报刊上、网络上,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有6条,其中,"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首次写入师德规范中.  相似文献   

11.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2.
“有偿家教”现象的存在并不完全是教育本身“问题”所致,“家教”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能够因材施教提供比较优质的教育。教师在日常工作之外从事“有偿”服务是无可厚非的,需理性看待“有偿家教”的现象。处理“有偿家教”问题的方式,不能无条件侵犯公民的私生活领域,需理性实施对“有偿家教”的管理。  相似文献   

13.
新闻时空     
《中国德育》2008,(10):88-88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新修订的《规范》有6条,分别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规范》提出了教师要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等内容。  相似文献   

14.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某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另一个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再次将有偿家教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有偿家教,是“堵”还是“放”?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这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为有偿家教亮出“红灯”。  相似文献   

15.
彭勃 《广西教育》2008,(31):5-5
古人赞美教师时说:“师者,人之模范也。”既然为人之师,就应该努力加强个人修养,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师德水平。最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中就明确地提出了教师要“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我认为这也正是要求教师在物质横流的今天要坚守师德,追求奉献。  相似文献   

16.
从辞源上看,“有偿家教”是从“家教”这个词发展而来,且“家教”的古今词义迥异:古代的家教,是指家庭(父母)对孩子在家庭中所实施的教育,主要内容以品德教育为主;今天的“家教”则主要指教师在课外以“有偿”形式来对学生进行各科补习教育,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教育》2007,(11S):25-26
家教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针对的是那些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而如今,家教不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更有一种产业化的倾向。旺盛的家教市场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促使很多在校老师纷纷做起了有偿家教。尽管各大教育媒体对有偿家教口诛笔伐,教育部门严令禁止,在一些地方和学校,有偿家教现象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有偿家教现在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相似文献   

18.
教师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教育的一大顽疾,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形象。一段时间以来,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有偿家教问题,荆州市石首市教育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78人,取缔违规补习班58个,查处了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所,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9.
新闻播报     
婺源县教育局以“四个抓手”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婺源县教育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以“四个抓手”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婺源县教育局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一是以“整治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为抓手,努力构建师生、生生和谐关系。鉴于个别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教育良好形象的现状,县教育局为此召开整治动员会,出台了《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编印了《整治活动简报》,迅速在…  相似文献   

20.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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