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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是屈原在顷襄王即位、怀王客死于秦、自己受谗被迁江南之后所作,在屈赋系列中当位于《思美人》《哀郢》之后、《涉江》之前。其主题是:借招怀王亡魂,谴责顷襄王,抒写自己蒙冤受屈之愤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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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明汉人对《离骚》的创作年代,均有作于怀王和顷襄王时期的自相矛盾之说,并无“均在怀王之世,决无作于顷襄王时期”的“宏观”定论;《离骚》所透露的诗人年岁及“椒、兰”喻指,应在诗人将及“老”年且子兰当政时期,而不能在子兰尚未当政的屈原早年“初疏”时期;以诗中浪漫想象所显示的诗人所在地点及诗中出现的“南楚”、“湘潭”一带土语,证明诗人创作《离骚》时不在汉北或郢中,而是在“南楚”沅湘之间;并引秦汉之际律法证明,屈原时代,实行的是有爵者以“年五十六”为“老”的“告老”退休制度,由此推测诗人之作《离骚》大抵在将临五十六岁老年,且齐相韩夤尚未受命赴楚为相的子兰当政时期,即顷襄王八九年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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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文中的煞尾语气词"些"字,原本先秦时赢秦故地一带的方言,而随着民族的播迁和秦楚间文化的交流逐渐传播至南楚,并在楚怀王客死于秦的背景下,按照楚地的招魂习俗被屈原纳入《招魂》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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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培成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3)
关于《离骚》的创作时间,历代治骚者多认为其“作于被怀王放逐之后”。如结合屈原生平思想及作品本身对这一问题作一全面考察,则不难发现《离骚》各重要章节所涉及的均是诗人在郢都的活动,作品最后所说的离开郢都也绝非放逐,而是诗人为抗争所采取的自主行动。《离骚》当作于作者遭谗见疏之际,而非放逐之后,其时宜在怀王十六——十八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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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于顷襄王十四年(公元前286年)到达今湖南益阳桃江地面的溆浦,生活了约七年时间,接近群众,了解民生,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屈原近半数的作品是在益阳桃江地区创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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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回风》表明屈原"在这生、死两难的情况下他自然要心思结曲而不可解释了。"《思美人》写作背景是:"怀王已入秦被扣,襄王已由齐返国即位"。《涉江》一诗表明,"屈原这次往溆浦是发自郢都,而不是发自陵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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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居》当为屈原所著,在《惜诵》、《离骚》之后,其结尾充分发泄难以压抑的愤懑,非“竭知尽忠而蔽障于谗”的来历者是写不出来的。《渔父》最后一句的同情既在渔父而不在屈原,说明其作者应是楚国避世之士而非屈原,且通篇难以见到屈原的创作个性和富于感情的语言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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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著名楚辞专家胡念贻和汤炳正教授生前分别用实例驳斥《离骚》作于顷襄王时代的三个论据。另外,从《离骚》表现的当时楚国形势和对楚怀王的感情考察,《离骚》也不可能作于顷襄王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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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时代,"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且"冠礼"十分隆重;如果此年正月名"陬",二月即名"橘"。"士冠礼"上激动人心的氛围,再加二月名"橘"的诱因,当可触发屈原对橘树的"白热化"的"幻想和感情"。据此可推断,《橘颂》当写于屈原二十岁时的二月间。从史料价值说,《橘颂》一诗也许恰好填补了屈原生平资料的一个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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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开甲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1998,(9)
关于屈原的生年,史书并无确切记载。按照屈原在《离骚》中的自述:“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屈原当出生在寅年,寅月,寅日。由于“寅”年是每十二年出现一次,因此根本无法确认屈原生于何年。屈原生活在战国时的楚国,历经楚怀王和楚顷襄王两个时期,当时正值楚国由强变弱。屈原开始为楚怀王左徒,深受楚怀王信任,“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以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屈原对内主张“举贤授能”,对外主张联齐抗秦。可是,当他为楚怀王起草宪令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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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襄王当政后,听信谗言,将屈原"怒而迁之"于江南,屈原于晚年"入叙浦"后的确在叙浦住了一段时间,并创作了我国最早的一首纪行诗<涉江>.本文将诗分为五节,要分析各节主要内容的同时,对诗中的某些诗句是否有错简以及对某些字词如何理解等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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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培成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2)
拜读了日本学者稻畑耕一郎先生的《屈原否定论系谱》以及三泽玲尔先生的《屈原问题考辨》(《重庆师院学报》1983年第四期),使笔者颇感兴趣。《系谱》认为:“‘否定论’又因否定了被先验地相信其存在的屈原,而出现了要从根本上对《楚辞》及其本质重新提出疑问的趋势,并因此成为民国以来新楚辞学的出发点”,“这大概应受到高度评价”,并断言对“否定论”“单纯地在感情上被拒绝”的倾向,“在今后大概一定会逐渐被扬弃的”。而《考辨》也开宗明义地指出,屈原“是生前详细事迹不明的‘想象中的作家’”。对于“否定论”,是否值得海内外学人如此青目,对于屈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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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云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0,30(6)
屈原第一次被贬性质是行政处罚,执法的处理是待郊,剥夺行政职务,但仍然享受俸禄, 时间三年,名称叫疏.行政处罚仪式为对话和送别.三年后被流放,是刑罚行为.疏系按照礼制实施,而流放为惩罚犯罪的刑罚行为,玦是司法的礼器和标志.屈原起草的宪令是法规,是现代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而当时只是普通的王命,宪令就是县令.屈原出使符合任臣惯例. <离骚>的写作时间是公元前314年,屈原出使齐国时间为公元前311年,流放江南是公元前296年,去世时间约为公元前295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