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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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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突发新闻的“二次伤害”,主要是指在天灾人祸的报道面前、在重大突发性新闻和灾难事故的报道现场,新闻本身的客观事件已经给当事人造成了物质或精神的第一次伤害,但是,因为新闻从业者的一些不规范操作,让受害者或者当事人或者受害者的亲属等被新闻报道“二次伤害”。这种新闻报道中的“二次伤害”现象频繁出现,不仅严重影响到媒体公信力,也给事件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痛苦,我们要学会规避突发新闻报道中的“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2.
杨保军 《今传媒》2010,(3):43-46
在常态职业新闻活动中,新闻媒介的一些不当新闻报道、错误新闻报道,常常会对社会公众造成道德伤害,特别是对相关的新闻报道对象主体或其他相关主体造成伤害。这样的事实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一旦出现这种现象,新闻媒体和职业新闻工作者应该怎样做,也是非常实际的道德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常态职业新闻活动中,新闻媒介的一些不当新闻报道、错误新闻报道,常常会对社会公众造成道德伤害,特别是对相关的新闻报道对象主体或其他相关主体造成伤害。这样的事实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一旦出现这种现象,新闻媒体和职业新闻工作者应该怎样做,也是非常实际的道德选择问题。但就当下现实来说,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背景下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感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但当前的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存在较严重的失范、失实、失衡现象,新闻媒体在报道态度、报道内容、报道体裁和话语转换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新闻专业主义缺失。对此,在媒体层面应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从业者职业能力和科学素养;在政府层面应加强对媒体的外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公众对新闻媒体监督的能力。  相似文献   

5.
每次突发事件,都是对新闻媒体的检验。在地震类新闻报道中,新闻失衡现象严重,有几点消极现象值得关注:一是新闻关注对象的片面性,新闻伦理的底线容易突破,主要表现为报道对象偏失,救援报道比灾情信息更重要、再次伤害现象;二是新闻职业规范容易被忽视,主要表现为错报现象依然存在。文章针对原因提出建议,新闻专业主义需要在理念上和操作上被新闻工作者坚守下去。  相似文献   

6.
真实性是新闻报道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求新闻从业者客观描述事物、报道事实真相,充分发挥新闻报道的社会舆论导向作用。然而近年来,虚假新闻现象常有发生、屡禁不止,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制约了新闻媒体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对媒体虚假新闻的危害、成因及法律责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所谓新闻报道的“二次伤害”,笔者认为,主要是指引发新闻事件的客观事件已经给当事人或公众造成了物质或精神的第一次伤害,而通过新闻的报道又引起或造成当事人或公众物质或精神的再一次伤害。而无意中造成的“二次伤害”的后果可能比第一次伤害更为严重。  相似文献   

8.
有业余化的报道,但从来没有业余化的伤害。针对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失范频发的现象,批评者多从传播伦理和职业道德层面立论。经过慎思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框架不仅没有说服力,而且还会掩盖问题背后的深层危机。其实,新闻报道失范,虽然往往表现为对公序良俗的亵渎和对道德戒律的冒犯,但其背后的原因并非新闻从业者的伦理水准低下,而是其专业素养欠佳。换言之,在新媒介语境下,新闻报道失范只不过是新闻专业性危机的症状,而化解之道恰恰在于新闻专业性的重塑。  相似文献   

9.
当前,传媒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灾难报道、犯罪报道是媒体特别是都市类报纸拼抢的重点。值得警惕的是,很多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对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亲属,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保护意识,受害者及其亲属在新闻采访中再次甚至多次受到伤害,此即新闻报道中的"再度伤害"现象。  相似文献   

10.
刘艳 《新闻世界》2013,(7):295-296
【摘要】近年来,随着新闻媒体市场化运作的逐渐成熟,一些媒体越来越热衷于犯罪新闻报道,以获取更多的眼球效应。犯罪新闻中性犯罪的新闻报道以大篇幅新闻和大幅照片提升了公众的关注度,但却极有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本文从媒体性犯罪报道形式与报道内容中存在的“伦理失范”出发,探究媒体如何在恰当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并对今后媒体在犯罪新闻报道中的具体操作提出修正建议。  相似文献   

11.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因此不做虚假报道就是新闻人的职业道德底线,是对每名新闻从业者的最低要求。但是现实中虚假报道层出不穷、花样不断、屡禁不止、防不胜防,一次次让新闻人和新闻媒体成为新闻主角。本文试图归纳总结出虚假新闻报道的主要表现形式和产生成因,并提出具体防范、对应建议。  相似文献   

12.
郑安迪 《今传媒》2016,(5):44-45
新闻报道作为传播信息和引导人们认识世界的特殊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思想原则.在我国,新闻媒体一直以来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这就要求广大新闻从业者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然而,由于行业竞争的激烈和传媒立法的落后,大众传播活动中的失范现象屡屡发生,其中就包括了“媒介审判”现象.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入手,分析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界定、影响,并提出一定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新闻报道是事关公民名誉的行为。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虽然只是客观反映新闻事实本身,但对新闻的选择却总带有或贬或褒的主观态度。选择贬,则会令当事人名誉受损;选择褒,则令当事人名誉获益。如果贬褒过程中新闻从业者主观无过错,则不存在新闻侵权问题,而一旦贬褒过程存在过错,则会导致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笔者近年来对新闻侵权案类型的分析,新闻侵害名誉权案占所有新闻侵权类型的60%-70%,是名符其实的第一侵权类型。  相似文献   

14.
新闻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从业者承担着报道事实、引导舆论的重要责任.<中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①也明确规定了媒体从业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然而,随着近年来现代化的进程,反映在新闻传播领域是相当一部分媒体从业者职业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的嬗变乃至混乱,由此导致违背新闻职业道德而引起新闻报道的失实现象在新闻界的滋生蔓延.新闻职业道德亟待规范与完善,使其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新闻失实,起到客观报道事实与正确舆论引导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回顾2006年以来出现网络话语暴力现象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网络话语暴力产生的原因,即从内因(网络环境本身的特性)去具体分析如何导致网络话语暴力现象的产生;而外因--一是历时性因素,"五四"以来话语暴力路线的延续;二是共时性因素,网络话语暴力是由当前社会语境所造成,诸如话语体系的低俗化,与中国处在转型期的焦虑心态,以及后现代主义某些特征在网络上的反应等.文章最后从积极意义上讨论如何看待网络话语暴力的现象.  相似文献   

16.
徐琼 《新闻前哨》2004,(2):42-43
在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出现失误或偏差,使报道对象在经济或精神上蒙受损失,产生负面影响,就称之为新闻伤害。所谓新闻侵权,是指通过新闻手段,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名称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一般认为,构成新闻侵权包括以下四个要件:新闻违法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性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  相似文献   

17.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对广大新闻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力量源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失实新闻乃至虚假新闻层出不穷,应当引起我们新闻从业者认真反思。新闻失实产生的原因新闻从业者认知不到位造成新闻失实。新闻报道是再现新闻事实的一种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新闻从业者基于新闻事实的再创造。因此,新闻事实再现过程中,其真实性的体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闻从业者的认知能力。2007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在7月30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在北京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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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受到伤害的行为。正因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又是与之密切相连的权利,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权的伤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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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受到伤害的行为。正因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又是与之密切相连的权利,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权的伤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呢?[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新闻媒体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不仅仅关心媒体报道的内容,也关注媒体报道的现实影响。因此,一些因新闻报道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媒体的报道失误,导致报道客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本文从新闻伦理角度出发,论述新闻伤害产生原因及影响因素,并提出了一些减少新闻伤害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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