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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破产法》修改过程中,关于劳动债权与有担保的债权哪一个优先受偿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本文试图通过对劳动债权与有担保债权的性质分析,得出在新修订的《破产法》中,应将具有物权性质的有担保债权优先安排在具有债权性质的劳动债权之前受偿的结论,认为这是符合法律精神的体现,是对法律体系统一性的维护,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不同态度为基础,形成了对债权让与合同性质的不同看法。债权二重让与有让与优先主义、通知优先主义、登记优先主义三种立法模式。比较而言,通知优先主义更优,我国应依此种模式立法。  相似文献   

3.
破产债权制度的设立与完善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破产债权的公平清偿。先进国家的经验表明,构建以劣后债权为核心的破产债权例外制度已成为众多国家的立法选择。我国目前的破产债权制度体系呈现出以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为核心的二元结构,也辅以一些除斥债权规定。在坚持公平清偿这一核心目标导向、理性体现"债权平等原则"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重视破产债权例外制度,尤其是制度构建上应该基本上摒弃现有的除斥债权规定而代之以劣后债权制度,通过整体上的范围厘定以及清偿顺位上的优化设计,藉此建立起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同时亦应辅以必要的除斥债权)的三元破产债权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4.
破产法立法过程中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债权清偿顺序与担保物权的清偿何者优先的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新破产法以特殊的方式解决了这一争议。本文在风雨平息之后通过回顾立法中的关于此问题的争议,加强对新破产法特殊规定的理解,并进一步理清破产法的价值定位。  相似文献   

5.
我国破产法颁布较早,但其执行却步履艰难,原因在于条文与实践不符及条文间矛盾较多.这同样反映在别除权的相关规定上.别除权与破产债权相对应,它是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担保标的物,不以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优先受偿权来源于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和排他性.从定金的性质、别除权的特性、定金担保的机能及破产法的相关条文的分析看,定金担保债权不能成立别除权.  相似文献   

6.
通知是整个债权让与制度发挥作用的核心所在。从债权让与通知的法律性质出发,分析、比较有关国家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立法,并提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当下的法制社会中,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能够对当前存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进行约束与控制。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并未明文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当债权人的债权遭到第三人侵害后、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也无权向第三人求偿,其受侵害却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救济。因此,制定完善、健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建文明社会。  相似文献   

8.
债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前学界普遍承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一些国家的立法对此也加以规定,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侵害债权制度,导致了我国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空白,文章对构建我国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具体阐述了该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评价。  相似文献   

9.
杨楠 《河南电大》2008,(1):32-34
第三人侵害债权说认为债权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作者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无论是从相对性突破说、权利不可侵性说,还是从相关国家地区立法实践来看,均说明该理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存在明显不足,“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0.
从1994年开始起草,到2004年进入审议程序,《企业破产法》整整走了十年时间。而2004年6月和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后搁浅,新破产法迟迟没有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职工劳动债权与有物权担保的债权的清偿顺位问题存在争议,破产法草案第一稿和第二稿对此问题的规定分歧很大,究竟何者该优先受偿?本文在对两种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相似文献   

11.
第三人侵害债权说认为债权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剃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作者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无论是从相对性突破说、权利不可侵性说,还是从相关国家地区立法实践来看,均说明该理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存在明显不足,"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2.
第三入侵害债权制度是近代债权制度与侵权制度结合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契约相对性原则的束缚,赋予债权以权利的绝对不可侵犯性,并藉此给予债权人以最为周全而充分的保护,而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三入侵害债权制度。通过对第三入侵害债权的主观方面和主体的重点分析,着重阐述了对第三入侵害债权的救济,力图更清晰地界定第三入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渊源直接来自债权的不可侵性,而债权相对性原理是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最大障碍。债权不可侵性对债权相对性的超越便成为第三人侵害债权得以成立之关键。  相似文献   

14.
债权与物权在理论上具有明确的界分,但在立法上为了保障某种债权,法律往往赋予其特定的物权效力,这被认为是债权物权化现象。本文通过对该现象的解读,认为“债权物权化”仅仅是对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债权的法律现象的表达,就其本质而言,债权并没有成为物权;同时,指出了这种现象的方法论以及制度构建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债权侵权行为是在价值观念由个人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的进程中,为调和维护交易安全与保障行为自由之间的价值冲突而受到关注的。债权因其固有的不可侵性而能成为侵权客体。债权侵权制度在各国的立法中已得到普遍承认,在我国应将其确立下来。成立债权侵权行为应俱备以下五个要件:合法债权、侵害者为第三人、行为违法、主观故意、造成损害结果。对于债权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以直接侵害的不同而加以区别。  相似文献   

16.
论债权请求权的性质与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请求权是债权人能够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不是债权,不是债权的权能、作用或要素,而是实体法上的一种独立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体系除了根据债的发生原因进行构建外,还可以从原权和救济性的角度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7.
新法最终确定:在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该法公布以前出现的破产,破产人将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的,要从有担保的财产中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公布后,破产人将优先清偿企业担保人,职工工资和其他福利仅能从未担保财产中清偿。学界、司法界一直就此存有很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职工债权应放在物权担保债权之前清偿,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职工债权即使在破产企业多数财产都已设定物权担保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充分清偿。另一种观点则明确表示反对,认为如职工债权优先于物权担保债权清偿,将危害商品交易安全,破坏物权担保制度,违背市场经济规则,并可能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笔者认为争议的本质是关于价值观的争论。魏德士认为任何国家与法律制度的变化都是以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意识形态的变化为基础的。价值判断在法中起着重要作用。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观为目的,并评价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状况要求把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确立为一般优先权,先于担保物权受偿。正如孙宪忠先生所言:“法定优先权在中国是具有发展前途的物权之一,因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赋与劳动者工资请求权具有法定优...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通知主体的规定过于狭隘。各国就债权让与通知主体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形式上看是立法设计的不同,实质是价值选择的差异。基于债权财产性质、让与通知的性质和公平原则的要求,我国法律也应允许债权受让人为让与通知主体。  相似文献   

19.
债权让与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加快债的流转,实现财富最大化,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票据债权的让与,其无因性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票据立法所认可。票据债权的让与之所以具有无因性,表面上看是便于票据流通立法上的技术处理,但在票据无因化流通背后,是物权法上权利外观理论的支撑,更深层次的理论基础是私法学上的信赖思想。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上保理业务蓬勃发展,逐渐成为债权融资(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我国现行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却很不完善,加大了保理纠纷的处理难度,妨碍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良性发展。结合实务中的案例和问题,对当前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则应当进行合理解释,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应当包括受让人,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是否通知。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债权融资制度作用,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我国未来相关立法应当确立债务人承诺和登记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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