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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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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罚教育方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手段.一般来讲,体罚是指教师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使用各种手段对学生身体施加惩罚,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一种教育方式.体罚是教师合法教育惩戒权的不当行使.体罚分为体罚和变相体罚两种.  相似文献   

2.
体罚和变相体罚在不少学校还时常发生。学生因为犯了错误,被教育者讽刺、挖苦、辱骂者有之;罚站、罚跑、罚面壁者有之;踢脚腿、揪头发、揪耳朵者有之。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极易使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极端做法。在一些学校的一些班级还存在罚钱、罚物的现象。这种处罚与其说是罚学生,倒不如说是罚家长,因为学生是纯粹的消费者。教育并不否认处罚,适当的处罚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但我们讲的处罚并不是指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经济处罚。体罚、变相体罚和经济处罚是与教育规律相违背的,它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直接导致青少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动辄体罚、变相体罚和经济处罚,只能反映我们一些教育工作者的无能与素质的低下。  相似文献   

3.
本刊上一期发表了“不能再让祖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一文以后,广大读者对目前某些小学里仍有对学生施行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一致表示愤概。我们认为,要杜绝变相体罚,根本之道在于教师能明确认识国家对于新生一代的教育要求,并具有热爱儿童关怀儿童尊重儿童的思想情感。鲁迅先生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而且是卓越的教育家。他在1918年就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这里特发表“鲁迅深切关怀儿童”一文,希望大家学习鲁迅先生关怀儿童的精神,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儿童。  相似文献   

4.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也不允许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这一规定使所有学生应受到平等对待有了法律的保障,同时也以法律形式保证了学生身心能得到健康成长。因此,该法一出台,便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相似文献   

5.
1952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废止对学生体罚的指示》。指出:学校对儿童施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奴化儿童的野蛮、残酷方法之一,在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决不容许其继续存在。3月18日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德育大事记(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2年 2月 教育部发出《关于废止对学生体罚的指示》。指出:学校对儿童施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奴化儿童的野蛮、残酷方法之一,在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决不容许其继续存在。  相似文献   

7.
浅析中小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是近年来社会上关注的问题之一。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但并没有引起某些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和警戒。因此,体罚和侮辱学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花样繁多。体罚学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将严重地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质、责任、原因及纠正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加速依法治教的进程。 一、体罚现象的危害性 对学生进行体罚有着极大的危害。一方面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  相似文献   

8.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是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教育部门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生活中,各种媒体关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各级教育部门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学生上不知如何入手。  相似文献   

9.
侯田印 《中学文科》2007,(5):106-106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无论在过去和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有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甚至还酿成一些事故。笔者试就教师体罚学生的原因与对策略谈管见。  相似文献   

10.
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广泛地存在于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东方教育和西方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中.由于其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等危害性,一直受到人们的反对,很多国家还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在教育中使用体罚和变相体罚.但事实表明,体罚现象禁而不止.究其原因:一是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二是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与执行的两难;三是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所以,要真正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转变教育观念是基础,加强立法和执法是保证,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关键.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一些学校通过师德师风学习和教育活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对于有些学校和教师存在"软暴力"的现象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2.
对学生体罚现象的归因分析李树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42条又规定,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应...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  相似文献   

14.
苟建锋 《课外阅读》2011,(11):168-168
本文从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实质入手,主要从政策法规、实施过程、行为效果三个方面阐述了惩戒是一种正当的教育策略,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一种违法行为。本文呼吁我们教育工作者,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坚决杜绝,对正当的惩戒要有理有力的实施,做到当惩必惩,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体罚是为了纠正、控制和改变儿童的不良行为,对儿童实施的旨在引起其身体的疼痛或不适(而非伤害)的行为。体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社会行为有长期的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遏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社会呼声很高,各级教育部门也一再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但此类事件却屡有发生。中小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因为他们特有的身心特点,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行为在所难免,纠正这些认识和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怎么纠正,教育是否需要惩戒,哪些惩戒方式是可取的,怎样才能掌握好“惩戒”的度等问题,确实是需要我们来认真思考的。这里,我们特别约请了几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谈了他们的看法和意见,并就当前中小学生违纪问题的处理,请河北师大教科院教管系白晋荣主任作了专题评析。  相似文献   

17.
让每个幼儿都受到良好的教育 ,促进其身心和才智充分发展 ,对培养新世纪人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奉献爱心。 尊重儿童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关注的焦点。然而 ,目前我国农村幼儿教师尚存在“师道尊严”的传统教育观念 ,认为教师在幼儿心目中是绝对权威的。对幼儿常常动不动就板起脸训斥、罚站、不准参加活动 ,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有的教师无视幼儿的人格尊严 ,当着全班幼儿或家长的面数落孩子的缺点 ,讽刺、讥笑、挖苦幼儿 ,给幼儿取侮辱性绰号等 ,导致幼儿产生畏缩、懦弱、冷漠、自卑或强烈逆反的心理 ,影响个性的健康发展。其实 ,一个在幼…  相似文献   

18.
国家制定了教师法和教育法,严禁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但个别老师对教育法规熟视无睹,仍然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不是把学生打伤,就是超越了学生的心理承受限度使学生走上绝路,这种全然不管学生的尊严和心理、体力承受能力的惩罚,使其偏离了原有的目标,结果是既起不到教育效果,自己又受到法律惩罚。另一个方面因体罚出现师生冲突而被家长投诉的现象,给老师的触动很大,管理问题学生有些不知所措,  相似文献   

19.
最近陆续收到一些来信,反映教师对学生采取训斥、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不断发生,各学校要引起重视。训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封建教育制度遗留下来的产物,它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是有害的,心须坚决纠正。  相似文献   

20.
伍德勤 《教育研究》2006,27(3):88-91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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