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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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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丽娟 《山东教育科研》2010,(3):F0003-F0003
一、农村未成年人家庭道德教育的现状(一)农村留守儿童迅速增多,许多未成年人得不到父母的抚爱。近2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一大批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里,他们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身边,由老人或亲戚来行使监护权。而这些监护人很少能与未成年人进行心灵上的沟通。他们得不到父母的抚爱,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未成年人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  相似文献   

2.
“爸爸,你说家长打自己的孩子违法不违法?”一天,我下班刚进家就被读小学的孩子拦住了。“你说呢?”我反问孩子。“当然违法!”孩子似乎理直气壮。“违反什么法呢?”我又问。孩子笑了:“我也说不明白。”父母打自己的孩子也是违法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教育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  相似文献   

3.
现在许多未成年人在爷辈们的教育下成长,这些爷辈们对孙子们爱之有加,却忽视了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道德教育;另外,爷辈们本身的教育水平与日益发展的社会有一定的差距。这样他们就给这些未成年农村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应在农村引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以便积极探索农村未成年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相似文献   

4.
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研究员。冷暴力是近年来开始被教育者关注的一个话题。究竟什么是冷暴力?它对孩子成长的危害有多大?如何避免家庭教育中的冷暴力?为此我刊采访了相关教育专家宗春山。  相似文献   

5.
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研究员。 冷暴力是近年来开始被教育者关注的一个话题。究竟什么是冷暴力?它对孩子成长的危害有多大?如何避免家庭教育中的冷暴力?为此我刊采访了相关教育专家宗春山。  相似文献   

6.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体护法》将要实施。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使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庇佑下拥有更多新的权利。如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老师不得辱骂学生,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等等。这些新的法律条文,将是被子们在“六一”儿童节得到的一份厚重礼物。[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新书推介     
教育类《教育的55个细节》(美)罗恩·克拉克著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人的尊重。但是,很多教师仍然未能理解,那些未成年的学生,包括那些令人头疼的“问题孩子”,他们的真正需要是什么。教师只有理解了孩子们不同发展阶段心理上、人格上的成长需要,才可能做到对他们有真正的尊重,也才可能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影响。出色而智慧的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曾告诫天下一切家长和教师,她说:不要以为是成年人在“塑造”儿童,儿童有他们自己的积极的精神生活,即使在他们的肉体还软弱无力的时候,精神就已经首先在发展…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  相似文献   

9.
要闻导读     
《教师》2013,(15):8-9
声音宗春山:语言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短期来看它会给孩子造成一种情绪、情感上的伤害,最严重的是,若孩子长期处于此环境,孩子的人格和自我认同感就会遭到永久性的破坏。(来源:《现代教育报》)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个特定年龄层次的群体,未成年学生权利不仅有其特殊性,他们权利的表现形式也与成年人有所区别。由于心理和生理尚未成熟或尚未完全成熟,未成年学生的权利保护就特别重要。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权利体现很广,对学生的权利保护也涉及很多方面。本文就学生在学校几项主要权利的保护,从学校和教师的角度用法律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评论。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是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家庭和学校是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和思想成长的重要环境。本文针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培养,进行了家校合作优势互补以提升未成年人培养效果的探讨,提出了明确家庭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的定位,达到培养目标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侯田印 《中学文科》2007,(5):106-106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无论在过去和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有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甚至还酿成一些事故。笔者试就教师体罚学生的原因与对策略谈管见。  相似文献   

13.
小喇叭     
星星播报1.浙江省宁波市出台的《宁波市学校完全条例》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这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后如果学校要求你们参加类似的活动,你们可以大声说“不”了。)2.台湾家庭经常开展亲子共读的活动,小区也经常搞读书会,学校不仅开设相关课程,也鼓励孩子将自己喜欢的书拿到学校和其他同学交流。(“三管齐下”,共同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3.一张普通存折大小的存储本,不仅记录着储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血型、生肖、最大的理想等个人资料,还留有空白处贴照片、记录成长大事记等。这是…  相似文献   

14.
林菲 《师道》2007,(8):67-69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15.
199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初始年龄提前了2至3岁。黔南州的未成年犯罪以盗窃最突出。处在青春发育期心理不稳定,是非辨别能力差,好冲动,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在因素,而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要重视健康文明的家庭教育,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16.
最近几年,在校(园)学习其间的未成年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笔者认为,对在校(园)未成年人意外事故的责任认定问题,与学校、幼儿园对其是否具有监护职责相关。本文就这两个问题发表一些初浅看法,就教于同行大家。一、学校、幼儿园对在校(园)学习的未成年人是否具有监护职责问题学校是否承担未成年学生在校的监护职责,是一个令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监护权转移说。这种观点认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需要学校代替监护人来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当家长为自己的未成年孩…  相似文献   

17.
《父母必读》2012,(11):155-155
在您家里,孩子是否从不主动收拾玩具?依赖性强?犯错后不承认?不愿意和人交流?胆小不敢上台表演?遇到困难总是退缩?……这些问题一定让您感到困扰。那么,如何让孩子学会担当责任并且有自信心呢?9月16日,北京市妇联携手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父母必读杂志社共同举办了“家长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自信心”主题讲座。特邀著名青少年心理问题专家宗春山老师,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人手,解读孩子成长发展的规律,传授家长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相似文献   

18.
李成超  边婧 《文教资料》2007,(4):106-107
全国有1.3亿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外出农民工无法照料自己的孩子,把他们留在家乡,人们称其为留守子女。由于留守子女正处于情感、性格的成长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在生理上与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这些孩子们健康人格的形成。对“留守子女”进行健康人格的教育有利于加强和改进这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19.
《教师博览》2008,(3):19-19
为了提升青少年素质教育.保护青少年的隐私.于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学辅助材料;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活动。  相似文献   

20.
家庭与法     
未成年孩子进歌舞厅怎么办我上初中的儿子瞒着我到歌舞厅玩。我劝说无效,就找歌舞厅老板,希望他能拒绝我的儿子进去。老板说,他已经在歌舞厅门口立了一块写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牌子,是我的儿子坚持要进去,他也没有办法,因此,他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我该怎么办?西安胡言正胡先生: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上述条款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赋予经营者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虽然经营者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提醒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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