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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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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光吃特供还不能让皇帝们放心,还得再搞一些严刑峻法,让御膳房那些掂勺的和切墩儿的不敢马虎大意,也让那些送饭的小太监不敢搞小动作。这方面的严刑峻法都有哪些呢?皇家的食品监管我们翻翻《宋刑统》和《唐律疏议》就会知道:拣择不净,徒一年;进御不时,徒一年;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徒二年;不品尝者,杖一百;误犯食禁,绞。意思就是说,在御膳房里做勤杂工的家伙如果择菜择得不干净,或者淘米淘得不干净,判处  相似文献   

2.
《唐律疏议》作为一部完备的法典,特别维护了家长权威、保障了家长权力的实施。唐代家庭中家长在进行家庭管理、教令子孙及主婚权等权力的具体实施当中取得了国家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相似文献   

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那么,在遥远的古代,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古人是如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呢?其实,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在周朝就有了相关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主要是以初级农产品的直接采摘、捕捞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礼记》中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为:"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不时"是指未成熟,意为五谷果实未成熟时,是严禁进入流通市场的。此外,为杜绝商贩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周代规定:"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即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不得在市场上出  相似文献   

4.
亲属相犯是指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中外刑法通常要给予不同于常人的惩罚。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唐律疏议》中有着关于亲属相犯的详细规定,后来的宋、元、明、清朝的法律基本上因袭唐律。对于亲属相犯实行“同罪异罚”包含着很强的社会伦理基础,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不认可亲属相犯的特殊性,但亲属相犯的伦理理论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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