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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培新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23(2):136-137
音乐教育中的辅德功能属于音乐教育的非审美功能 ,音乐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听觉去获得感性体验 ,它的本质是一种感性体验活动 ,通过听觉的感性体验直接唤起精神上的愉悦 ,从而达到审美体验。音乐教育对人的道德的作用 ,要靠审美情感转化过渡 ,才能迁移到思想品德中。 相似文献
2.
赵苹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3):115-117
在音乐课教学中,应鼓励音乐创造,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美的欣赏能力,从而启发学生的美感,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 相似文献
3.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音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爱好音乐,喜爱音乐,怜听音乐,音乐给人的想象插上了梦想的翅膀,激活了人的思维,使人的创造性充满了活力,激发了人们学习音乐的兴趣,作为一名音乐老师,上音乐课的目的首先体现在他的审美价值。那么如何体现音乐的审美价值呢? 相似文献
4.
杨英英 《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5,(6)
《音乐新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育的目的绝不是要把学生培养成音乐家,而是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走进音乐,积极参与各种音乐活动,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使学生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和终生热爱并学习音乐的愿望。笔者认为,适当运用流行音乐作为音乐课的切入点,构建融洽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音乐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兴趣,进行有效的教学互动,对音乐课堂教学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是情感的艺术,是心灵的乐园。作为音乐老师应如何巧妙地引导学生去体会音乐所包含的丰富的情感、多彩的画卷,从而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放飞美好的心灵? 相似文献
6.
7.
“德主刑辅”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它在历史上曾经起过一些积极作用。本文从儒家“德主刑辅”思想形成的历史过程,介绍“德主刑辅”思想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德主刑辅”对当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董仲舒适应时代的要求,以儒学为宗,兼采先秦阴阳家、法家和黄老学派等思想中有利于统治的成分,创立了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改变了儒学空疏的学风,使儒学成为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主流,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9.
时至今日,音乐毫无疑问地越来越大众化了。这种音乐的大众化不仅对音乐的创作与表现产生一种巨大的冲击,而且还给人们的音乐审美观念、审美方式乃至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带来巨大的变化,具有耐人寻味的深意。令人遗憾的是,面对音乐的日益大众化,音乐理论家或音乐评论家却很少给以理论的分析和评论,使其内含的深意无法清晰地显现出来。正因如此,文章将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来论述音乐大众化的问题,使人们能够透过这一被忽视的音乐现象的表面触摸它的实质。 相似文献
10.
孙喆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8):92-95
"德主刑辅"是统治阶级为了长治久安,实行的一种慎刑原则,它源于古代德、法并用的治国理念.西汉时期,董仲舒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它上升到治国方略.此方略通过赦宥老、幼、妇、残的刑法原则,及"春秋决狱"的司法审判原则,在西汉法律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德主刑辅"原则在西汉形成之后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被其以后封建统治者奉为治国圭臬而加以继承. 相似文献
11.
美和道德是"亲姐妹"。在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人才为目的的素质教育中,美育与德育互相渗透、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以美辅德",是当前完善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重点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2.
丁明堂 《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13,(Z1):124
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应该认真领会《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以《标准》为指导,转变观念,不断推进小学音乐教学改革,把音乐教学纳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这条主线上来,以音乐的体验美化心灵,以音乐的魅力健全人格。 相似文献
13.
14.
鲁沈 《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8(8):57-57
职业教育中的音乐教育不应仅限于少数学生的专业学习、特长教育。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面向全体学生,成为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教育。 相似文献
15.
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是珍贵的,既是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江西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是江西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音乐文化表现所形成的文化空间.以现有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的作用,有效地开展高校音乐课程教育,实现对江西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相似文献
16.
刘阿霞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6(3):5-8
"德主刑辅"是中国古代法文化落后的结果.原因在于:"德主刑辅"主要是知识精英理想,非国家政治主流;古代的"刑"及其与"德"的关系与今天具有本质差异,不能受思维惯性影响简单视其为次级需要;"德主"和"刑辅"的主从关系认识基于落后的学理与实践;"德主刑辅"的正面价值十分有限,是中国古代法治思想与政治实践不良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人性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关注的重要命题。儒法两家的政治哲学中,人性善恶是决定以何种方略管理国家社会,是为政以德还是依法治国的理论根据之一。从儒家先贤理想主义情怀的人性善与法家实证精神的人性恶鲜明对立,到荀子现实主义色彩的化性起伪、化恶为善理论,到董仲舒“天有阴阳,人有善恶”的“两性三品”人性论,人性善恶之辩,由对立到融合,互相兼容吸收,为确立我国古代儒法互补、德主刑辅的传统法制模式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8.
魏昕烨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3):55-57
中国古代是一个以德治作为具体内容的人治国家。然而当人治的局限性出现之后,中国便开始了漫长的法治路程,并且直到今天仍在延续。实践证明,有利于民主治国,有利于控制权力,法治有利于自由,平等,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9.
苑秀丽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9(4):37-41
“德主刑辅”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它对中国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在孙中山、毛泽东等领袖人物的政治思想中均有明显的体现。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政治空们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新思路:以法为主和德法并举。“从德主刑辅”到以法为主,再到德法并举,这既体现了中国政治思想的发展轨迹,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精神文明的自然承 续。 相似文献
20.
音乐审美教育功能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秀玲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6(1):90-92
在现代社会中,对人的整体素质的要求普遍提高。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逐渐成为立足社会的基本素质之一。音乐审美教育功能,不仅有益于自身修养的提高,而且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健康发展。音乐审美教育归根结底在于人们在接受音乐教育的同时不断培养和提高自身的音乐审美素质以及感悟音乐的能力。从辩证思维角度来审视审美教育功能,以顺应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