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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以往定义教师惩戒权的概念时,对其中的“权”没有区分地一律表述为"权利“与"权力”。用语的含糊必然导致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不清。本文在对“权力”与“权利”进行辨析后,提出了教师惩戒权应是教师的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从而明晰了教师惩戒权的概念以及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2.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区分教师惩戒与教师对学生的体罚之间的差异,力图论证教师惩戒权是教师教育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学生有义务服从教师的管理,教师也必须合理使用惩戒权,教师行使惩戒权不是对学生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相似文献   

4.
教育惩戒是复杂而敏感的教育议题。我国《教育惩戒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教师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在即,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仍需探讨。明确教育惩戒权的性质,区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主体,是正确看待教育惩戒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教育惩戒权既要有教育基础,又要有法律依据,需要法律的确权和赋权。用法律制度来规约权力、保护权利已成为新常态,教育惩戒权应明晰其法律属性。教育惩戒权体现出很强的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属性和权义复合性。教育惩戒权可分为学校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高校教育惩戒权与中小学教育惩戒有所不同,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现代学校教育秩序的构建,应通过“良法”之治和人治结合,实现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5.
基于权力与权利的教师惩戒权属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对学生的惩罚自古便有,即便在当今的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也都在延续着,甚至对教师惩戒的方式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却未对教师惩戒权的属性作出明确的说明,以至于我们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了误区。分析权力的含义,可以让我们理解教师惩戒权的权力属性;了解权利的含义,可以让我们理解教师惩戒权的权利属性。通过对教师惩戒权的权力属性和权利属性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教师惩戒权不仅是教师的一种权力,同时也是一种权利,其具有双重的复合属性。  相似文献   

6.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7.
《今日教育》2010,(2):43-43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在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有的教师缺施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  相似文献   

8.
任何管理处于不平衡的“责权利”规则下都会导致管理行为的低效,梳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责、权、利”是教师正确使用《规则》的重要前提。通过对文本中“应当”“可以”“不得”对应主体的相关条目检索,发现《规则》在教师教育惩戒“责权利”分布上有严重偏颇,地方政府细化中央政策时须根据重构的责权利内容进行进一步调整,通过触发条件和责任流程来确保教育惩戒责任落地,通过权力清单和处罚办法来健全教育惩戒权力正确运用,通过增加精神利益和保障组织来突出教育惩戒利益的心理认同。根据“责权利”理论为框架,形成责任、权力、利益一览表,让学校和教师一看就懂,清晰、简单、便捷、有效地理解和实施。  相似文献   

9.
《宁夏教育》2008,(4):78-78
新增教师惩戒权是英国《2006教育与督学法》的一部分,是近10年来英国教师惩戒权首次出现的重大变化,它使英国教师在对付不规矩学生时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新增教师惩戒权包括:从学生身上没收诸如手机、音乐播放器等不合适物品的法定权力;对在上学或放学路上表现不好的学生进行惩戒的法定权力。如在公共汽车上或火车上;扩大对学生进行课后留校处置的权力范围和灵活性.  相似文献   

10.
周伟 《教育探索》2020,(3):79-83
教育惩戒权是从属于教育管理权的一项应然权,却出现了“不用”与“滥用”并存的悖论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惩戒的相关法律规范长时间缺位。教育惩戒行为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一种职务行为,其行使原则在于合法合规、育人为本、过罚相当、保障安全等四项。教育惩戒的方式与手段主要有采用正向列举法分级明确惩戒措施、采用反向列举法逐一排除不合法惩戒行为、采用兜底授权来细化补充惩戒规则。以期达到以育人为本,规范教育惩戒权合法正当运行,使教育惩戒权从“应然权”走向“实然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一、教师惩戒失范的表现 在当前中小学教师运用惩戒当中,存在着两种失范情况,一种为惩戒缺失,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种情况为惩戒无度,即惩戒不恰当,没有掌握好度。惩戒缺失,是指有些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当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教师的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乏。一般来说,“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权力,是教师根据其职业而享有的一种职权。”它是教师基于身份而拥有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时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教师要想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有时就必须行使这项权力。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认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然而,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对教育惩戒权予以法理规定,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了切实保障。法理规定只是前提条件,其实践效果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实施惩戒时的心理状态、育人动机与方式选择。从实际情况看,教师在惩戒过程中长期面临着在惩戒前“不愿惩”、在惩戒中“不会惩”、在惩戒后“不评惩”等问题。根据教师在实施惩戒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明确了惩戒的规范要点,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教师惩戒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是纠正学生非规范言行的必要手段。随着相关政策的颁布与推广,明确赋予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教师惩戒学生产生顾虑的情况有所缓解,有利于端正态度以惩达戒,避免滥用惩戒、怠用惩戒等问题。面对新变化,学校要做好针对教师惩戒的监管工作,既发挥好惩戒的育人作用,又要呵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4.
教师惩戒权,即教师用来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力,是教师基于其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由于教师使用惩戒权是教书育人、依法行使教育权、更好对学生实施评价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所以其存在是必然的。讨论教育惩戒不在于教师是否实施惩戒,关键在于如何实施。因此,加强教育立法,完善学生的申诉制度,注意惩戒的公平、合理性,实施因性施惩与尊重学生人格相统一,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5.
学校教育中教师被赋予管理和指导学生的惩戒权,教师惩戒权是针对学生失范行为的一种非体罚的、诉诸教育性的、帮助学生完成社会化的权力。惩戒的使用与否、如何使用及边界问题在教育领域一直是热门话题,教师受制于多种影响因素,滥用或不用教师惩戒权在一定程度上都会阻碍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本研究对教师惩戒权的偏向进行梳理,同时从社会、学校以及师生三个角度论述如何规范教师惩戒权,促进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6.
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蕴含着情绪劳动,长期遭受负性情绪困扰,需要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和合理调控。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情绪劳动表现在三个方面:概念特征上包含师生双方的情绪劳动,产生过程上是教师对学生违纪行为是否予以惩戒的“判断”,行为意向上表现为教师“不敢惩”“不愿惩”。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情绪劳动容易造成“工作倦怠”“伪装扮演”“情绪耗竭”等现实困境。为了化解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情绪困境,促使教育惩戒权合情、合理、合法地使用,需要正确认识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中的情绪劳动,通过“内修外铄”提升教师心理资本素质,借助“反思实践”培育教师情绪智慧,通过协同共建提供组织和情境因素支持。  相似文献   

17.
教育教学活动中,秩序的维护、自由的追求、教育利益的获得,都促使了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需要.教师作为国家与社会的"委托人",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主导者,其职业权力中自然包括惩戒权.教师的惩戒权是指向学生违规行为、旨在保护和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归属于公权范围.教师惩戒行为的失当,主要源干惩戒权的异化,而非惩戒权存在本身.  相似文献   

18.
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因其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的学生管理权力 ,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此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当正确认定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合理性 ,区分合理惩戒与非法惩戒 ,并予以必要的救济。在我国 ,教师惩戒权缺乏明确法律限定 ,现有的监督与救济机制也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19.
随着教师惩戒立法的加快,教师惩戒权与父母惩戒权的法理关系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理论问题.历史上,根据代理父母地位说的观点,教师惩戒权来自于父母惩戒权的部分让渡,但随着家庭和学校关系的变迁,教师惩戒权开始直接来自于教育法律的规定,并与父母惩戒权共同促进儿童的社会化.根据权力来自于权利而权利根植于广泛社会认同的法理,教师惩戒权应定位于权力而不是权力与权利的复合形态,由此才可以用权利制约权力,实现父母惩戒权制约教师惩戒权的功能.今后在修订《教育法》时应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挂质,并规定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原则和程序,通过制度化的家校合作保障父母参与学校权利,实现教师惩戒权和父母惩戒权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0.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因其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的学生管理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此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当正确认定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合理性,区分合理惩戒与非法惩戒,并予以必要的救济。在我国,教师惩戒权缺乏明确法律限定,现有监督与救济机制也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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