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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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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有着广泛的影响,美国的司法、立法实践均受到其影响。在大部分州依据商标反淡化理论制定各自的州反淡化法后,美国干1995年制定了《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并且先后干1999年和2006年对《联邦商标反淡化法》进行了修正。本文以历史的角度观察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的发展及司法、立法实践,以期为我国完善相关司法、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淡化行为是一种现代商标侵权。为满足驰名商标发展的内在要求,顺应国际潮流,我国应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借鉴各国商标反淡化立法的成功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商标反淡化法律制度,对淡化行为依法打击,从根本上遏制和消灭商标淡化行为。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全面修改之际,本从商标反淡化理论的产生着手,分析了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必要性,并结合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阐述了商标淡化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4.
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传统理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独创性,对驰名商标实施太过周密的保护并不适合我国国情,商标淡化保护也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其弊端.因而,有必要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进行限制,具体而言,就是要明确商标淡化的构成要件,并通过对要件的概括抬高反淡化保护的门槛.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商标淡化理论在各国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体现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新修订《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不足之处,并对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完善进行构思。  相似文献   

6.
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淡化是指冲淡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削弱驰名商标与其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之间的特定联系.降低商标所承载的信誉的一种新兴商标侵权行为。反淡化保护的对象不应仅限于驰名商标.还应扩大到著名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作为我国反淡化保护对象的驰名商标的“驰名”应限于国内:淡化行为不以实际损害和主观过错为要件。  相似文献   

7.
商标淡化是指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用于与驰名商标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致使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被削弱或商誉受损的行为。商标淡化行为基本上有弱化、退化、玷污三种表现形式。我国目前尚未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法律制度,这给驰名商标的保护带来不利。今后我国可以从立法、执法和增强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方面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制体系。  相似文献   

8.
美国商标反淡化理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反淡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也同样有着广泛的影响.本文对美国国会2006年出台的《商标淡化修正法案》进行了评述,结合相关理论和法院判例分析了法案内容的变化,并对修正后的法案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预测。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代表了良好的信誉和对消费者的特殊吸引力。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搭便车”行为是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具有很多危害性。通过建立防御商标制度,禁止以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可以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相似文献   

10.
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是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具有很多危害性。应建立系统的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加强与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市场经济的发展,驰名商标的重要性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它除了具有商标表示商品的传统功能以外,还代表了企业的商誉和商品的质量,本身也具有了超越商品的独特价值.但是,市场上经常出现商标淡化的情形,已达到搭便车的目的.这会给驰名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给驰名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  相似文献   

12.
反淡化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商誉价值,反淡化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法律措施已被人们所关注。从驰名商标的反淡化到商誉的反淡化,这 化理论的重大发展。商淡化的法律措施扩展了反淡化保护的领域和范围。我国立法与实践在商誉反淡化保护方面尚有一定差距,应加强探讨和研究,以期完善立法,维护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13.
邱春梅 《考试周刊》2008,(9):237-239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成当务之急.驰名商标淡化是一种特殊商标侵权行为,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不仅侵害了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因此,对其有反淡化保护的必要.  相似文献   

14.
商标淡化在本质上是对商标所凝结高强度能量的稀释、耗散和削弱,导致的最终后果是使商标丧失能量,不再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标。商标混淆是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商标所指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混同和误认。商标淡化与混淆的联系主要在于:证明责任承担相同、损害商标功能相同、保护对象范围相同、保护利益相同、主观作用相同。商标淡化与混淆的区别主要在于:联想的程度不同、涉及商标种类不同、具体存在类型不同、侵权抗辩范围不同、危害表现形式不同。我国对商标淡化问题并未明确立法规制。为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建议:一是在商标法中构建规制混淆侵权与淡化侵权的双轨并行总体立法框架;二是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司法解释中完善商标淡化的具体操作规范。  相似文献   

15.
我国虽然已经引入了淡化理论,却没有对商标淡化的适用对象作出明确的限制,也没有规定商标淡化的例外情形,本文认为,淡化侵权的标准应当是:被淡化的对象是驰名商标;淡化产生损害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推定责任以及侵权人商业性的使用商标。淡化的除外情形包括:合理使用、滑稽模仿和在先使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虽然已经引入了淡化理论,却没有对商标淡化的适用对象作出明确的限制,也没有规定商标淡化的例外情形,本文认为,淡化侵权的标准应当是:被淡化的对象是驰名商标:淡化产生损害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推定责任以及侵权人商业性的使用商标.淡化的除外情形包括:合理使用、滑稽模仿和在先使用.  相似文献   

17.
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是基于商标功能变迁而产生的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有利于自由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但随着现代社会对商标权人的保护越来越强,各种利益冲突也不可避免,如果不加限制地对一切未经许可的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都构成“淡化”,则会造成一种“知识霸权”。因此,在适用反淡化理论时,必须对其进行适当的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限制不合法的垄断。  相似文献   

18.
商标淡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认识商标的淡化侵权并寻求法律规制,对被淡化商标供特殊保护,是本文努力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商标淡化理论随着商标表彰性功能的崛起而崛起,它以广义的显性和广义的混淆理论(联想理论)为基础,将商标权和保护对象从识别性的保护扩及识别性和表彰性的保护,将商标权的保护领域从同类商品或服务扩及到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甚至扩及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领域。较之传统的混淆理论和无谓竞争理论,商标淡化理论为驰名商标的保护提供了更为完善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0.
商标淡化以联想理论为基础,不以产生混淆为必要,而以引起联想为必要。商标淡化以借用他人商标知名度和企业商誉的不正当手段,损害市场主体的权益、破坏市场秩序,因而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性质。商标法对商标淡化的规制存在缺陷,应以竞争法作为兜底性规范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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