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是行政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但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在行政审判实践中的认识不一致。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包括: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民事侵权赔偿问题提起的诉讼;不服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并就民事侵权赔偿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第三方的补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2.
行政裁决作为救济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本身也需要救济,特别是诉讼救济的保障。我国关于行政裁决诉讼救济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三条不同的诉讼路径,但不同路径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借鉴日本当事人诉讼的思路,也存在理论上和观念上的障碍。因而,从有利于行政裁决制度发展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一种新型的诉讼救济路径,即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一、不利处分后的救济制度1.国外的规定。国外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特点是:(1)行政救济制度。《美国法典》规定,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可向考绩制度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可以自行审理,也可交由行政法官或该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委员会的雇员进行审理。但在涉及对公务员的免职处分时,则“应由该委员会、有审理申诉经验的雇员或行政法官审理。”(2)司法救济制度。《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如果对人事院作出的不服申诉的裁决或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并联。美国的司法审查遵循着“成熟原则”、“穷尽…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裁决行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从性质上而言,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理应允许对其提起诉讼;从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两种方式的效果上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更具有形式和实质的合理性。所以对行政裁决行为,应当改变立法上的模糊规定,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提起对其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并非鉴定结论、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王珅 《甘肃高师学报》2012,17(1):103-107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确权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根据所使用公权力类型的不同可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由于目前我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的规定还不够完备,导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提出对于属于行政裁决的商标评审案件诉讼程序可以借鉴日本"当事人诉讼"制度的相关做法,在立法上作出一个特殊规定,规定这类行政裁决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提起诉讼时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而诉讼的类别仍然是行政诉讼。另外,应当赋予法院对这类案件所涉行政行为的司法变更权,以保证公权力的完整、有效,以及避免权力冲突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论述了公安交通警察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的性质,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鉴定。当事人对之不服的话,应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各种类型企业的凸现,用工制度多样化,企业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忽视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使得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导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增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寻求司法救济,使得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度上升。为更好地实现司法与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优化司法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本文在对2008年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行政合同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至今还没有取得“名份”,原因在于对它的性质的认识有分歧,没有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行政合同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合同纠纷采取司法外的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司法救济——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很大争议。目前的司法实践,法院对这一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这使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履行处理交通事故职责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为此,应当允许当事人对这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行为的司法监督,还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所谓行政公诉,是相对当事人自诉而言,即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行政机关部分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众所周知,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采取的都是自诉制度,即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其它团体、组织或机关则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检察院,虽然可以对行政诉讼实施监督,却只能对失效判决提出抗诉,且不享有提诉权和直接的参诉权。《行政诉讼法》之所以作出行政诉讼为自诉制度的规定,是因为该法在讨论制定之时,正值社会主义国家大都把工作重心转向建立以竞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理论界十分强调人民意志自由,认为当事人应当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明,行政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各地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执行的也不一致。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教师因职业权利被侵犯往往采取行政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现有途径通常是行政申诉、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存在着纠纷性质界定不清、申诉规定操作性欠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等问题。对此,应当构建、完善由行政申诉、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组成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为主导,同时以诉讼审判作为最终保证的行政法律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解决高等教育合同纠纷的诉讼救济途径尚存较大分歧。实际上,高等教育合同是一种兼具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特征的双重属性合同,对于该类合同不可完全采取一种诉讼救济途径,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即对不涉及高等教育机构行使公权力的情形,宜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争议;对涉及高等教育机构行使公权力的情形,宜通过行政诉讼来化解纠纷;而当出现难以划分或两种诉讼途径均可的情形时,则宜采取行政诉讼来定纷止争。  相似文献   

16.
对于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舞弊行为,现有11种行政处理方式.这些行政处理方式可以分别归结为行政制裁、行政许可的拒绝或撤销、行政确认及其拒绝和撤销,开除学籍则是独特的行政行为.为解决某些行政处理方式设定的合法性问题,国家对高校招生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舞弊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理,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7.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对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存在争议;(二)缺少对侵权损失金额的裁决权.提出以下建议:修改法律,明确行政裁决性质,确认可行政诉讼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普遍适用于不动产登记纠纷的相关程序性规定未能充分反映林权权属变动和登记纠纷的特殊性,对于解决林权登记纠纷的实际效用不佳.虽然行政救济与司法程序对于林权登记纠纷的解决各具价值与功能,但现阶段应当考虑优先适用行政救济的方式.在司法程序适用上,则应当充分认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两种诉讼程序相互关联时,应当协调林权登记的“公信力”与“公定力”,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实现纠纷的彻底解决.  相似文献   

19.
民事上诉权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权是上诉制度的一部分,是启动上诉审程序的前提;上诉制度是司法体制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其作为审计制度的一环,在到诉讼架构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司法实务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上诉时遭妨碍,会制约当事人民事上诉权的有效行使。为确保当事人在行使上诉权时畅通无阻,也为了上诉权的行使能够真正达到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探讨救济民事上诉权更为有效的方案。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是以民事诉讼法为蓝本,因而证据规则也沿袭民事诉讼,缺乏自身特色。然而,行政诉讼不仅是对当事人权利受损的一种救济形式,而且还是对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一种监督。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更有必要强调证据规则。本文仅从有关的司法解释角度出发,对相应的证据规定进行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