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陈华 《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2003,21(2):64-66
强调了工程保证担保的含义,论述了担保的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方式不能用于工程担保的原因,从而说明工程担保只能采用保证方式。 相似文献
2.
黄耀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2,(2):84-86,91
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的法律规则,在我国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立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对其解读存在分歧,即使同是立法部门,前后制定的《担保法》和《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并不一致。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本着私法自治的理念,在利益衡量上注重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内部相互之间的追偿则应通过债的连带关系原理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3.
4.
王春瑞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6(4):24-26
保证期间,保证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章通过对一起借款担保案的剖析,指出保证期间的起算时点及保证责任方式的认定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论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在中国的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秀燕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3(5):48-50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控制的一种责任机制。工程担保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建设市场主体及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关系,能够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国建筑市场在快速引入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同时,还需在我国具体的国情下动态地克服存在的障碍和并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吕疆红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3,12(1):35-37
商业化风险管理制度将逐步在我国建立,本文分析了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市场背景和现状,探讨了我国有效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制度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贾阳春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4):139-142
担保制度是债权人保障自身权益、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的有效手段,传统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和留置,以及金钱担保——定金和保证金.这几种传统担保方式在交易中都有适用的空间,但在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又都存在着局限性,即可靠性不足、风险防范度不高,存在权益实现的复杂性和经济上的低效性.对传统担保方式局限性的分析,是为补其短而扬其长,以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为我国未来担保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杨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1):54-56
同一物上存在数个不同的担保物权时,其实现的原则在理论上有设定优先原则、登记优先原则、占有优先原则和法定优先原则。在先押后质情形下,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的实现贯彻以设定优先原则为主、以占有优先原则为补充的规则;先质后押时,质权的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先押后留情形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先留后押,视情况决定后成立的抵押权是否优先于留置权。先质后留情形下留置权优先于质权;先留后质时多数情形下质权优先于留置权,一般情况下成立在先的留置权优先于在后质权 相似文献
9.
担保制度中,保证人作用举足轻重。但保证人承担额外风险而所得利益却微乎其微,这与其他位极不相称。在合同纠纷出现对其不利的情况下,保证人将采取何种对策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本进行了系统分析。 相似文献
10.
苑兆义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19(3):17-18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根据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无效中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也有自己相应的权利,主要是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追偿权和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质押法律风险的产生可归至知识产权与生俱来的客体无形性、时间性、权利被授予性、价值不稳定性等特殊性。知识产权质押客体的特殊性致使知识产权质权的实现面临诸多障碍。据此,应紧密结合知识产权的固有属性,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的担保功能。 相似文献
12.
在当今知识经济已露端倪的时代, 知识产权质权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文章拟对知识产权质权制度的效力,即知识产权质权对债权的效力、对客体的效力以及对人的效力作一详细论述,以期对我国知识产权质权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戴谋富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9(2):52-55
知识产权质权,即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权。明确知识产权质权的客体是保护交易安全,保障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功能的正确发挥的前提和基础。然而我国《担保法》仅从狭义上规定了知识产权质权担保,即规定专利权、商标权和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定知识产权质权。实际上,商号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邻接权等广义上的知识产权亦具有财产性质,可以之设定质权。 相似文献
14.
维尔弗里德·贝格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8(6):31-37
所有权在德国宪法中被理解为行使自由的实质推动力和个人存在的基础,不存在天赋的所有权,立法一般须抽象规定且不断更新所有权的规范内容。所有权基本权利虽不由国家创制.却不得因此而干涉他人权利或破坏自然环境。对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针对的是恣意行使权利的人,该限制不得恣意进行,必须是为了公共福祉.且须合理。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阶段诚信体制的不完善,使物保和人保并用已成为现实需要。然而,目前对于此类担保立法的缺失和理论研究的不足,造成了司法实践的混乱。在主张区分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的前提下,坚持“物保和人保平等”原则,债权人无论放弃物保还是人保,或者其中一项担保无效或被撤销,除另有约定外,都不会对另一担保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6.
质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质押合同是质权设定的要件,其性质和形式关乎质权的成立生效,但是由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某些缺陷,让人们对质权的设定要件产生误解,尤其是对质权设定的核心要件质押合同存在较多的误解。因此,以《担保法》的规定为基础,探讨质押合同的性质和形式,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基于《担保法》的视角,论述了科研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制度原因,即科研合同的担保缺失。根据纵向和横向科研合同的属性、研究目标、经费来源的不同,提出了建立保证、质押等形式的科研合同担保制度的主张,该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科研合同履行的落空,保护国家或有关单位的科研资源,并以此净化科研风气。 相似文献
18.
张颖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68-70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权利的基础。许多国家都将私有财产权视为本国宪政的基石,置之于宪法重要位置加以保护。我国于2004年3月14日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宪法上的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弥补了原有财产权制度的缺陷。这对我国宪政建设、^权保障、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应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使宪法所确立的私有财产权能变为公民实实在在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焦祎薇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1(7):67-69
文中认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保险中担保物权竞合的原因是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保险的设定产生了住房保险金上的物上代位权,而受益人特约实际上设定了保险金债权的质押权,形成了抵押房屋保险金上两个担保物权性质的法律关系的竞合。依据物权法之基本法理与规则,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何者的效力优先,原则上应根据两权设定的先后定之。商品房按揭贷款中,抵押权成立在先,基于担保物权的共同属性,在此情形下应使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质权。 相似文献
20.
论票据质押之设立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第224条与《票据法》第35条规定了两种不同票据质押的设立方式,引起纷争。前者规定票据质押设立的要件为订立书面合同并交付票据,后者规定要件为作“质押”背书。二者在实质上并不冲突,为基础关系和票据关系的关系,二者设立的票据权利上的质押效力不同、行使方式不同。依据票据行为特征,根据《票据法》设立票据质押更有利于保障质权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