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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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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2.
从危害后果看,环境侵权与传统的民事侵权相比,其导致的危害后果更严重、范围极广、潜伏时间更长.必须对此种侵权加强制裁,惩罚性赔偿就是手段其中之一,在环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符合环境侵权的立法趋势,能够达到制裁的目的,最终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我国司法机关在实务中已经开始探索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亟需立法文件或者司法解释细化此制度。文章通过对惩罚性赔偿的法定适用要件进行解释,指出故意与重大过失的主观二分法确定赔偿金额适用倍数可以达到实践需求与立法谨慎的平衡,从而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侵权中的填补、惩治与激励功能,实现以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第1232条在环境侵权领域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保护环境私益的同时形成了对环境公法责任的有利补充。但结合实践案例来看,该制度当前在适用上仍存在请求权主体宽泛、举证责任规则不当、赔偿金额缺乏法定标准以及与公法责任冲突竞合等问题,在制度的规制完善上更应注重适用范围限缩、合理分配程序责任、建立法定赔偿标准及责任竞合下的顺位抵扣机制以实现其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5.
阐述环境侵权不同于传统的民事侵权,针对现行司法实践中一般只对能够确定的人身、财产损害予以民事侵权赔偿,且环境侵权双方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迫使一部分受害者放弃了法律救济的途径等问题。提出在环境侵权中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求为环境侵权救济寻求一条更加畅通的路径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出现加剧的趋势。传统的环境侵权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已不能规制某些恶意的环境污染者,因此,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和框架内,有必要实行环境民事侵权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7.
进入21世纪后,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对于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发展日益重要。但是立法对于专利权的保护不足,加之专利客体的无形性、诉讼中举证困难、维权费用高等原因,专利权人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学界和实务界一直对在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争议较大。本文分别介绍了两种不同观点,并试图分析我国目前在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在适用该制度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作出的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8.
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有合同制度和侵权制度的理论框架下,为实现适度惩罚、阻吓加害人且对经济发展不致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目的,对适应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条件及赔偿范围的确定应作限制性规定。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拟对该制度作一番探讨并对我国的立法实践作学理解释,以期实现对司法实践的正确指导。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创造的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和遏制功能。它是一项被实践证明了的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尽管它确实并非完美,但是该制度的独特功能非常适应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分析了在我国民法典中完整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就其适用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巳纳入了我国民法典的专家建议稿(草案)。对这种新生的事物,民法学界不乏反对之声。文章试图逐一进行批驳,论证惩罚性责任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并针对学者对这种赔偿责任功能的分析作一简要的评述。  相似文献   

11.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2.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项发源于英美法系的赔偿制度,从受害者、当下的不法行为者和潜在的不法行为者三个角度考察,分别具有补偿、制裁以及威慑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功能,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在我国,这项制度更应当适用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对于产品责任则需看其是否涉及重大人身侵权。当然,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实践中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中有若干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其具体适用还存在不少争议和缺陷。在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性质、适用前提、赔偿数额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衔接当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商标侵权行为与商标淡化行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理论,并不互相排斥。由于二者的立意、角度不同,判断标准各异,出现相互交叉的情况在所难免。同一个案件完全有可能会同时使用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淡化两种诉因,产生责任的竞合。  相似文献   

16.
这可能是不正确的,正如Sebok所指出的那样,惩罚性赔偿赔偿在美国早期的侵权法中主要是补偿性的功能,如美国最高法院在Cooper IndustriesInc案中所宣传的……首先,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对特定民事权利的侵害,此民事权利有别于完全被补偿性赔偿所纠正的民事权利体系。运用这一原则到我们的问题,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即使有很强的证据对被告人实施制裁,如果原告没有受到相应的损害,也没有对被告提出不当得利请求,那么这些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原告有优势。……撇开惩罚性赔偿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的不一致的事实,其也显示出一些另外的缺陷。……Colby称之为“总的损害”的惩罚性赔偿金:有可能一些受害者将获得旨在惩罚不法行为的整个计划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从而导致不公正处罚的累积……一些欧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某些团体代表受害者的利益进行禁止令的申请和补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17.
现行法中对于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补偿性的损害赔偿,仅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但由于环境侵权具有很多特殊性,仅适用补偿性损害赔偿存在很多不足,所以有必要引入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并有针对性地在环境侵权中引入惩罚性的损害赔偿的制度性构建。  相似文献   

18.
试论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理论中引起争议最多的问题,也是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我国立法后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的问题。文章就我国现行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规定进行分析思考,指出其不足。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领域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然而还存在不足之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过于严格,而赔偿数额又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这将影响此制度的价值。文章探讨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可操作性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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