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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在中国民法史上,典权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最初,典权制度以习惯法的形式存在于民间;清代,典权制度散见于大清律例、户部则例中;清末修律时,“一草”对它只字未提;民初,“二草”将典权制度列为专章,但与不动产质相含混;《民国民法典》对典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典权制度再次沦为习惯法。考察典权制度在民法史上的立法状况,关注其命运变化,分析其存在的独特价值,也许能为当前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2.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用益功效。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使之区别于其它物权,体现了典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分析了典权制度兴起的原因,论证了该项制度具备在我国实施的法理基础;从典权制度的构成要件入手,剖析了典权是否属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买卖契约亦或特别物权,并论述了其为特别物权的原因。以我国现阶段制定民法典为契机,论述了典权制度保留或废止的必要性,强调典权制度应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根据我国现阶段情形,在借鉴韩国典权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物权法的相关条文,以期更注重私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稳定运行和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4.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物权制度,与相关法律关系比较,典权制度在内容和功能方面具有其特殊性,其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典权人对不动产使用、收益内容的充分程度,体现了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和存在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笔者不赞同典权是权利乃至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或特种物权的观点,主张其不过是一种交叉、混合的契约关系罢了。因为从典权产生的基础或原因上看,"物权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无论其中哪一种学说,皆因其只重一点、不及其余,特别是不探究典权产生与发动的法律基础与事实,因而难免片面,不能自圆其说。在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行为之独立性与无因性的情况下,现行《物权法》不明示典权规范及其性质或许有典权并非权利及物权的考虑。  相似文献   

6.
典权制度最具有中国传统特色,如何使典权有效融入现今民法体系,并合理保留其原有概念,向来为学者间争议之焦点。基于我国国情的考虑,重建典权制度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也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制度的需要。就此,探索了中国典权之存在价值及真意,剖析了典权的意义、比较了典权与相似法律制度的异同,阐述了其现代复兴价值,提出了重建典权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章认为,房屋典权是我国现有的、惟一的典权形式。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它具有用益性、占有性、独立性的法律性质。但由于我国立法等方面的原因,房屋典权的用益物权特性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研究房屋典权,必须明确其涵义、剖析其法律性质,对于房屋典权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乃至于对我国的物权立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物权习惯法作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的民族习惯的一个部分,也是物权人在行使物权的过程中免除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性规范。物权习惯法通过大量不成文的规定可以引导少数民族人民应当从事或是禁止何种行为,这体现在物权习惯法具有法的一般作用,主要是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人们进行财产的流转即物权变动行为。我国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调查始于建国初期,其涉及我国各民族的物权习惯法,譬如所有权、使用权、租佃等内容,但至今无论在物权立法还是司法领域,少数民族地区物权习惯法的内容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这对物权习惯法实际作用的发挥产生阻碍。于此,对我国当下物权习惯法的系列法律问题有必要深一步地进行研究,首先对我国物权习惯法的基本理论和缘由进行阐述,其次对我国物权习惯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当下物权习惯法的系列问题和相关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9.
作为我国传统法律中特有物权制度的典权制度,因为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限制、官府赋税的严重得以产生、发展,在其存续的近两千年里,的确起过重要的作用,诸如减轻贫民税负,融通资金等;但也给土地兼并带来了契机.在现代社会,终因失去了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渐趋灭亡.  相似文献   

10.
典权制度肇始于西汉,其产生与发展不断复杂化、精益化的商品交易息息相关。典权制度在历朝发展和沿革反应了当时经济生活。作为传承了上千年的一项典型的民事制度,其对中国当代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尤其是对民法有深刻影响。从典权制度在中国古代沿革角度分析其与我国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物权变动视角下的蒙古族游牧烙印文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蒙古族畜群烙印习惯法与财产占有制度相结合,形成独特的财产所有权宣示方式。烙印习惯法在畜群之上设定他物权时可以演变为物权变动的公示制度。牲畜烙印习惯法对维护游牧社会稳定的财产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制度。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相对于《担保法》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物权法》除了对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的范围予以确定之外,还新设了一系列《担保法》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担保物权,对物权担保制度作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深入理解《物权法》关于物权担保制度的新规定,既有助于市场经济主体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物尽其用;又有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利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传统民法用益物权是旧中国物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我国物权立法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剖析传统民法用益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出发,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较详细地探讨了传统民法用益物权之地上权、地役权、典权与我国民法中之土地使用权、相邻权、英权的联系与区别,旨在吸收借鉴传统民法用益物权的合理因素,加快我国物权法的立法步伐。  相似文献   

14.
试析典权废除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典权制度在我国的出现有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但当这样的环境改变之后,典权制度能否适应,则是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典权制度本身的产生、性质、特征出发,透过这种属性上的规类,着重典权制度的功能,并以此为基础,从典权制度的弊端、典权存在的环境的改变、典权制度功能的可替代性三个方面论证废除典权制度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古代物权制度考察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物权制度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法乃至法治化水平的标尺。我国古代法建立了物权客体动产与不动产相区分的分类保护制度,以土地不动产所有权的保护为核心,在土地所有权国有与私有的长期斗争中,法律逐渐从注重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转向了更加注重对土地使用收益权的保护,并建立了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等动产所有权的保护制度,动产善意取得及保护制度,孕育并发展完善了我国特有的永佃权、典权制度,并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封建社会特色的物权制度,为我国近代和现代民法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丰富了我国法治文化的宝库。  相似文献   

16.
田宅典卖是中国传统民事制度中一种独特的现象,这一现象往往被简单地图解为“典权”——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西方物权概念。方法论的分析使我们看到:将“典权”概念套用于传统的典制,非但造成了物权法自身法理的矛盾,而且扭曲了“典”这一社会现象本身。问题的关键是: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中缺乏对“权利”的有效支撑,于是物权乃至所有权无法获得实质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放弃“典权”的概念,回到典制本身——一个延续了一千多年的活生生的制度,以本土的概念还原“典”这一古老的民事传统。透过这一视域,我们重新回溯了“典”的源头,我们看到:导致典制产生的根本力量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均田制)、佛教信仰和宗族制度,这三种力量在北魏的交汇,使我们更加确信:典制起源于被汤因比认为曾经孕育了一个新文明的南北朝时期。均田、佛寺、宗族三种社会力量的共同作用,恰恰说明了典制在历史上的独特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物权法》中被界定为用益物权,规定在用益物权的体系中。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谓之用益物权,与罗马法物权体系中所谓之用益物权制度并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制度,虽然二者都成为用益物权。因此,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并不同于传统用益物权,需要重新进行界定和分析。  相似文献   

18.
杜莉  徐娟 《湘南学院学报》2005,26(4):18-20,34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学者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看法各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加以规定,有其现实意义,但某些条文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仍然存在一些缺陷,造成承包经营权物权性的不完整。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中的添附制度作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被普遍认为对增进财富、提高效率、促进物尽其用、减少交易成本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其对物权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觑,破坏了《物权法》所确立的物权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法的立法目的。现有物权请求权并不能有效补正添附行为对物权造成的消极影响,故应对相关理论及适用规则予以甄别和补正,以体现对物权人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20.
葛旭 《怀化学院学报》2007,26(12):62-63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其旨在保全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赋予该请求权物权的排他效力。试图以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以揭示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及失效等问题,并就此提出构建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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