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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宏跃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1)
在诸侯争雄的春秋时代,晋国被韩、赵、魏所瓜分,主要是因为,伴随着晋国强盛过程中实行“国无公族”制度,异姓、异氏获得了发展壮大和自身强化的社会条件;当异姓,异氏采邑领地极度扩张并各自建立了以采邑封建经济为基础的独立王国后,就形成了分裂晋国的社会基础;最后,由于异姓、异氏的分化和相互兼并导致了晋国的分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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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士朴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2)
1 “图书周内史,汾浍晋全封”,这是宋代著名文学家兼史学家司马光对晋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领域的颂赞。结合近年来在山西曲沃连续出土的晋国青铜剑来看,显而易见可以洞察出当时晋国军事力量的强大。其青铜剑铸造技术之高,带钩花纹之精,正好是晋国先进的政治,繁荣的经济,灿烂的文化诸因素汇聚凝成的结晶。人们平常所称道的“晋国天下莫强焉”,正是晋国政治、经济、文化诸因素在 相似文献
3.
黄锡全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17(1):41-43
最近发现了两种罕见的有铭尖足布 ,十分珍贵。一种是“剌人”耸肩尖足空首布 ,“剌人”即“列人” ,是战国时代赵国的城市。另一种是“ 寸甫”字平首尖足布 ,“ 寸甫”读为“博” ,也是战国时代赵国的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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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孔子学说的鲁国与晋国在历史文化传统上存在着的巨大差异,导致主张“礼治”的孔子对晋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现实的叛逆性格指责颇多,表现出二者尖锐的冲突性。集中论述孔子“礼治”思想与晋国文化产生冲突的来龙去脉,从中可以看出造成战国时期开始的儒、法之争的历史前因。 相似文献
8.
李玲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1993,(4)
晋献公是春秋晋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关键性人物,只要对晋国历史做深一步的考察、分析,就不难看出,由晋献公开始创立的晋制,在春秋时期整个晋国历史进程中具有相当深远的影响。对于“献公晋制”,史学界一般认为:它废除了宗法分封制,在晋国首先建立了中央集权制,推动了历史前进。对此看法,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这一制度沉重打击了宗法分封制,但没有能在晋国建立中央集权制。而且,此制是不符合当时历史发展要求的。可以说晋国的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也与此制有关。下面针对这几方面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9.
李建永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1)
《中山狼传》使用了“毛宝放龟”这一典故,作注者均注毛宝“为东晋人”。但《中山狼传》写的是春秋时代晋国赵简子猎狼的故事。引用东晋典故显然不合情理。这一差错,或者是作者马中锡的疏忽,或者是尚有作注者未见到的史料。 相似文献
10.
余志鸿 《语文世界(高中版)》2009,(10):31-34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他目睹旧贵族在政治动荡中的沉浮,如晋国当过权的贵族栾、邰、胥、原、狐、续、庆、伯等八氏,都沦落为奴隶;反之,如齐国的鲍子文、鲁国的婴齐、晋国的州绰和竖头须等,原来都是奴隶身份,却当了“常隶”“守藏”等职。周礼在当时已经失去了规范社会的作用,于是孔子提出了以“仁”这一范畴为中心的实践理性学说,作为传播思想“礼”的具体化。 相似文献
11.
《叔向贺贫》选自《国语·晋语八》。叔向是晋国的大夫,晋悼公时被召为太子彪的傅,晋平公时任太傅。他“习于春秋”(《国语·晋语七》),“挟君辅政”(刘向《战国策叙录》),使晋国在当时仍保持了在诸侯中的相对优势,是个有识见和有一定作为的政治家。晋悼公、平公之世(BC572——BC532),已是春秋末叶,整个社会正处于新旧交替,急剧变化之际,不但各诸侯 相似文献
12.
靳生禾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2)
赵氏宗族在晋国历史上显赫了三个多世紀。从叔带去周事晋到赵衷襄助晋文公明修德政,为晋国跻身于“五霸”之列建立了功勋。后经赵盾执政直至赵武复出,赵氏各代都为晋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显著的貢献。 相似文献
13.
张景贤 《历史教学(高校版)》1991,(2)
迄今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多认为,中国商周时代法律的一大特点是不公布成文法,法律“秘而不宣”。考其根据,主要是《左传·昭公六年》所记晋国叔向批评郑国子产“铸刑书”的一段话(详后),《汉书·刑法志》认为此语可信而加以引用。这大约就是“制定不公布的成文法”一说的来源。笔者认为,叔向的说法并非信史,谨著此文,以申拙见。 相似文献
14.
李尚师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晋君州蒲死后被谥为“厉公”,是不公允的。事实上,晋厉公在位时,改变了晋国不利的国际环境,在国内也有力地抑制了卿族势力的发展,为晋国的强盛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李学功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3)
读《国语·晋语》,时常会碰到一位人物,他在晋国历经献、惠、文、襄四世,而且每每在晋国政治格局处于转折的关头,便出现了他的警语言辞,甚至在晋文公时期从理论上指导了晋国的变革,并协助晋文公完成了一代霸业。他就是韩非所称誉的“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易晋,则桓、文不霸矣”的晋掌卜大夫一郭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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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张家国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2):85-88
“叔向断狱”是古史记载中的一则典型案例。对该案例进行全面、深入地解读,有利于我们了解晋国传统法律化的基本内容以及春秋时晋国的法律制度的概貌。从而明了晋法家理论的提出、政治上的实践是有其历史根源的. 相似文献
18.
孙立勤 《雁北师范学院学报》1995,(4)
晋国是春秋时期的诸侯大国,也是当时最先进的诸侯国之一.随着晋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军事法律制度相继建立起来.在晋国中后期,官员的致仕制度也开始建立,并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晋国致仕制度的初步形成有关晋国官员致仕的记载,《左使》和《国语·晋语》中就有十余处,致仕人数也有四位,即范武子士会、范文子士燮,还有祁黄羊祁奚和韩献子韩厥.见于文字记载的第一位致仕的晋国官员是士会.晋景公时,执政的士会看到 氏势发展迅速,“共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氏家族在晋国任官者多到“五大夫三卿”.迅速上升的 氏大有争作正卿的势头、士公会惧怕与之争锋而祸及其身,决定告者致什、景公八年(公元前592年),士会把土燮叫到身旁,对儿子说:“燮啊,我听说喜怒合乎礼的很少,而 相似文献
19.
春秋期间郑国“铸刑书”和晋国“铸刑鼎”的重要意义.并不在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二次公布成文法”,而是在周天子势衰,周朝法律制度失去作用后.各强国在政治上争霸的同时,也在制订和公布自己的法律制度方面争霸的反映,而其中尤其以郑国“铸刑书”和晋国“铸刑鼎”为典型。叔向和孔子对此提出的批评意见,并不是反对公布成文法,而是反对这些国家抛弃周朝的法律制度而代之以自己国家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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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申生受骊姬之谗,死于非罪。或谓申生得杀身成仁之道.是以晋人谥为“恭世子”。白居易文中认为申生有失臣子之道,死之不义;谥之为“恭世子”,更是名不副实。从而在理论上恢复了申生在历史上的真实面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