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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作出学位授予终局决定的主体,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评价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的主体,二者的职权由于存在交叉而引发分配困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属性不明,产生了职权不当扩张的风险;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效力缺乏保障,存在职权受到架空的可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定位模糊,引发了存废之争。未来《学位法》应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综合性学位管理机构,兼具行政管理职能与学术权力,对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作出综合性评定;答辩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论文评阅机构,负责对学位论文质量展开专业判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学位资格的预先审查机构。并且,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之间应是平行关系,后者的决议是前者作出学位授予决定的基础,前者应对后者作出的建议性决议予以尊让,仅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作形式审查。当二者决议产生冲突时,应设立切实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学位授予是学术资源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学位授予权的本质是学术权力,但同时具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其各自行使边界。学术权力的行使主要存在于答辩的过程及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其学术评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而行政权力则是在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校级、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进行程序性审查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权力失范的现象。规范权力的行使需要完善学位制度设计,公开学术评价内容。  相似文献   

3.
认为目前我国学位立法中存在使高校自主权受到较大限制、缺乏明确具体的学位授予基本标准、学位审查授予主体职能不清以及程序规定不健全和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在学位立法修改过程中,应确立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的原则,确立并实行统一的国家学位最低授予标准,厘清学位委员会与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能,完善程序性规定,加强对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授予学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对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肯定性评价的行政行为,也是授益行政行为.撤销学位的法定条件应是学位申请人存在学术造假或者学术舞弊并且申请时学术水平明显低于被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撤销学位应受信赖保护原则、事实不可更改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的规制.  相似文献   

5.
(一) 学位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中最后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控制环节。一般说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就意味着,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已通过了以学位条例为标准的形式审查。但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不能据此即对申请人是否达到学位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作出有效的判断。这是因为,第一,申请材料中的课程学习及其成绩只能说明学位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具备了“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可能性,而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做决定时所依据的是这种现实性,这在书面材料中无法得到反映;第二,由于  相似文献   

6.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高等教育法》确认了学术委员会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学术评价职权后,学位标准的设定主体摇摆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之间。多重因素加剧了学位授予标准设定主体不定的局面,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之间模糊的法律关系以及多元评价标准对设定主体的多元性亦提出要求,由此带来一系列设定主体与权力属性、学位授予标准性质、校级授权工作等不相适应的负面效应。《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赋予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是对设定主体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大学章程及校内法对设定主体进行更为精细化的规范。为此,体系的完善将学位标准划分为政治标准、道德法纪标准、主观专业标准、客观专业标准、学业标准五类,以标准属性与主体权责对应为原则,分别对应党政机关工作序列、“具有学术决策权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学术委员会工作序列、“兼具行政性和学术性的最权威机构”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序列,架构而成“五类标准,三条工作序列”的学位设定主体的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7.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的资格论文要件即各高等学校在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所设定的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获得硕士学位必须公开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的条款。资格论文要件与硕士学位申请人申请获得学位权这一法律上的“重要权利”密切相关;资格论文要件设置的初衷尽管是为提高学位申请人学术能力、突出本校学科特色,但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值得商榷。高等学校自行制定学位授予标准的权力应得到适当限制,硕士学位授予亦应采用多元方式培养与评价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并对学术论文发表采取“去资格化”措施。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位授予审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位授予单位自主管理的权限有限、学位委员会的设置存在不合理因素、学位委员会成员的水平有待提高、学位授予单位相关授予审核制度缺乏法律依据以及论文答辩和评议阶段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因此,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适当下放权力;成立临时学位委员会,完善评价与审议机制;以学科为单位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完善法律法规;规制学位论文审核与管理的基本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9.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当规范化●刘国瑜武晓维正确书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关系到能否对学位论文作出正确评价,关系到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关系到学位授予的质量,同时也是作为校、系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  相似文献   

10.
高校学位纠纷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高等教育情景的复杂和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高校频频被推上被告席。总的来说,目前高校发生的学位纠纷主要有三类:由于学生的学术不当行为,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而失去学位资格引发的纠纷;因学生没有达到学校的学术要求失去被授予学位资格而产生的纠纷和因学位论文评价没有通过而引发的纠纷。笔者从法理学的视角对高校的学位纠纷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以提高高校的管理效率,规避学位诉讼风险。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学位条例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组织评审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达一总的要求,才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院学位论文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进行了改革。现将我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介绍如下。一、学位论文评审中的几个问题学位论文通常是在指导教师审查后聘请同行专家评阅并写出学术评语,然后由答辩委员会进行较全面的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过几年的实践,在掌握学术论文的水平方面,各学科、专业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以前答辩委员会进行表  相似文献   

12.
《民族教育研究》2010,(2):117-11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健全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对学位申请者要安排必修环节,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不断深化学术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学位授予工作中舞弊作伪行为的惩处机制,自觉维护我国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3.
非学术标准是国家与高等学校在学位授予活动中对学位申请人所提出的有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行要求,可分为政治标准和品行标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目前《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学 位申请人的品行标准或未提出明确要求,或对各高校自主设定非学术标准授权不明,使得各高校自主设定 的非学术标准在设定权限与内容方面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危机,并由此导致学位管理实践中的若干诉讼纷 争。根据法治的一般原理,非学术标准在设定权限上需遵循高校自主设定权有限原则,在设定内容和设定 程序上需恪守比例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建议《学位条例》在修订中明确非学术标准的具体内涵,增加与非 学术标准相关的拒绝授予学位条款,并为学位申请人提供相应救济机制,以维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4.
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综述部分、实验设计与方法部分文字重复率较高,而结果与分析、结论部分文字重复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研究生的文献引用不规范、文献积累不够和TMLC系统不能识别图表、模型、公式、英文文献等的重复。建议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导师、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专家成员负责指导和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和逻辑性;TMLC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辅助保障。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律对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授予标准的权限规定不明,导致学位纠纷案件频发。理论界对高校能否增加学位授予标准认识有分歧,法院对案件的审查标准存在差异。厘清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法律属性,并划定其行为的边界是修改《学位条例》的重要议题。学位授予权的“双重属性说”决定了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权利属性,其外部特征表现为“办学自主”,其内部权利核心是“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权的权利边界为高校设定学位授予标准权划定了权限范围。学位授予标准包括了学术标准和非学术标准,高校在学术自由的范围内自主增设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法院坚持司法对学术的尊让,以不抵触原则低强度地审查学术标准,落实高校的学术自由权。高校依据法律设定非学术标准,不得增设其他非学术标准,法院依据法律保留原则高强度地审查非学术标准,防止学生权益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由于高等学校是获得了国家授权之后代表国家行使学位授予权,而且学位制度的诸多方面都表现出了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因此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是国家学位制度,而不是大学学位制度.国民教育权论和制度性保障理论为建构大学学位制度明确了宪法理论基础.高等学校对于学位论文的学术评定涉及教育内容的决定,属于与学术、研究直接相关的事项,这种学术评价是由教师基于学术自由权而做出的.文章认为,学位授予权应是高等学校的自治权,而建构大学学位制度则是大学自治在学位授予领域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学位制度是评价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准,为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学术能力等各方面的依据。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条例》,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学位制度可能已不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制度和学位授予的需求,主要存在学位层级过于单一、学位过渡缺乏灵活性和学位授予条件模糊不清等问题。文章借鉴西方学位制度的经验,提出增设副学士学位、增设专家学位、量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以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为二级审查主体,以课业完成情况、学术水准和道德品质为审查内容的学位授予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权限不清、自制的规则与上位法相违背、有效救济途径缺乏等问题.结合实践探索,解决这一问题需设立三级审查主体,明确各级审查主体的权限和审查标准,并结合实际对《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必要的修改.  相似文献   

19.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为取得学位资格,向学校或其他学术机构提交的学术性研究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尤其是博士学位论文具有专业性强、选题新颖、引用资料广泛、阐述系统、论证详细、有一定独创性的特点,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是一种有特色的重要信息源;但学位论文是呈缴并供审查答辩之用,作为一种内部资料收藏在学位授予单位,数量有限,不像其他公开出版物那样广泛流传,所以学位论文不易获取,这影响了它的广泛利用。对于广大信息用户,特别是正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读者来说,如何全面、系统地查找并获取到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位论文,了解国内外同行…  相似文献   

20.
由于学位授予单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引用文献的标注方式要求尚不严密,迫使学位授予单位允许学位论文存在一定量值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基于此,提出了将文献分为“引用文献”和“参考文献”两种著录方法,通过字体的差异可实现学位论文中研究生个人著述与引用文献的有效区分,在此基础上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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