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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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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雷伟红 《丽水学院学报》2005,27(1):31-33,56
畲族是分布在我国闽、浙、赣、粤、皖五省一百多个县内山区的一个杂散居民族。畲族有着独特的婚姻家庭习惯法。通过对畲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性质、特征的介绍,着重分析了畲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的冲突和重合关系,提出了处理两者关系的原则和方法,以此推进我国当今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2.
略论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少数民族习惯法具有独断性、实用性和不可抗拒性,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维护本地区社会生活秩序、本民族部落利益和传递民族法律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少数民族习惯法可以弥补国家制定法的不足,有益于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稳定,赋予少数民族习惯法以法律效力有其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3.
法律起源于习惯法,古今中外的法律中都有习惯法的痕迹.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地区人人信守的法律,它在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秩序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反映现代城市文明的超前的国家法进入民族地区时,必须慢慢渗透.习惯法不一定落后,法律也绝非一成不变,它们都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国家法都要与民族习惯法做好相应的调整,以寻求适合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的法律.  相似文献   

4.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纠纷处置领域习惯法的一些内容与国家刑事制定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是因为纠纷处置领域习惯法强大的生命力,使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然而,从维护社会秩序这一共同目标出发,国家刑事制定法与少数民族纠纷处置领域习惯法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与团结。  相似文献   

5.
依法治国视角下,正确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是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本文基于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解读,就两者的协调建设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6.
北宋与少数民族政权的互市贸易一度盛行。法律规定互市管理机构严格管理互市,稽查货物、征收商税。北宋对互市中的粮食、弓矢兵器、锦绮绫帛、青盐等商品进行限制,对官员违反互市法律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北宋与少数民族政权“互市”的法律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以律、敕、令、格、式为表现形式,重赏法律执行者与告发者,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呈减轻趋势。北宋与少数民族政权“互市”的法律实施效果欠佳。  相似文献   

7.
处理好农村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二者之间在法的价值、内容、目的功能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法的处罚方式、规范等方面有着一些差别和冲突,通过分析使得农村习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该文依据1997年修改的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和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的含义以及如何界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研究本课题对于加深对新刑法的理解,统一理论认识,指导司法实践,推动经济改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培育人才、争取人心、维护稳定、引领风尚上发挥不可替代作用。本研究在对2 073名南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调查的基础上,考察了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与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关系。基于上述关系,提出要加强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对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回族习惯法是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回族习惯法的现实意义及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等诸方面加以认真考察,会发现回族习惯法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这对我们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法律文化与法治国家的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化对于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新形势下,必须应对法治国家的要求,构建新型的、现代化的法律化,促进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论中国古代盐专卖制度中国家与盐商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杰 《培训与研究》2003,20(3):61-64
本从国家与盐商的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古代盐政的发展历史。笔以为国家与盐商的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与多变性的特点;盐引作为国家与盐商法律关系的凭证,其法律性质也应是多重和多变的;两法律关系的发展史对我国经济制度多有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中,作为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移植西方法的中国制定法,由于没有得到深入展开,大众对习惯法更为熟悉和习惯性选择,在制定法自上而下的推进过程中往往存在权力间的冲突.而冲突的实质是如何协调民间习惯法与制定法的关系问题.从分析民族习惯法的概念入手,阐明其在社会现实中的价值,展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相对合理统一的美好前景.  相似文献   

14.
《柳州师专学报》2017,(1):121-123
国家法的实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在我国,由于少数民族习惯与法律之间存在种种冲突,导致法律在许多问题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变成具文。如何协调少数民族习惯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分析我国少数民族习惯的特点及我国立法对少数民族习惯的相关规定,探讨了少数民族习惯与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及其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及二者相互融合的路径与趋势。  相似文献   

15.
在社会现代化与全球化进程中 ,如何处理好“全球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矛盾 ,是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关注现代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为此 ,正确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 ,明确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原则 ,确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内容及其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款学生所在高校为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分析并明确了各个主体在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17.
廉睿 《唐山学院学报》2016,29(2):40-44,85
基于法律文化学的视角,可以对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作出考察和解读。应用法律多元主义从文化理论层面对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进行论证,而应用"活法"理论则可从文化之实践层面对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存在原因作出剖析。作为一个庞杂的习惯法系统,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包含着壮族习惯法、苗族习惯法、傣族习惯法、瑶族习惯法等子系统。在我国西南地区,这些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命运不但取决于其自身能否实现良性发展,更取决于它能否与"国家法"之间构建起良性互动关系。对于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合理内容,民族自治地方应通过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的方式予以吸收,而对于其中部分落后内容,"国家法"应予以明确摒弃,唯此方为实现两者良性互动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8.
少数民族大学生是国家为各少数民族快速健康发展培养的精英,其知识、能力、素质,特别是法治观念、法律信仰直接关系着少数民族地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和质量。然而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却面临着理工类、文科类大学,学校内部分专业、分科目教学等表层显性困境和民族宗教信仰与法律信仰冲突,法律信仰教育与传统法律文化不足等深层隐性矛盾。只有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宗旨,把法律信仰教育融入理论教育、实践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高等教育各个方面,真正建立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信仰教育体制机制,才能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精神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相似文献   

19.
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儒学在云南代表着中华文化在云南。研究儒学在云南的传播和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是有其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20.
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份,儒学在云南,代表着中华文化在云南。研究儒学在云南的传播和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感,是有其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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