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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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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是现实生活中多发且具有较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但是由于刑法对非法行医罪规定的较为笼统,不易判定.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漏判、错判等问题.本文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客观行为、主观方面、司法认定等司法实践中不易判定的问题展开论述,以期更清晰地判断非法行医罪,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我国新刑法典产生,该法典新设了非法行医罪。另一方面,因为种种原因,我国当前非法行医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也严重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的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活动成了当务之急。但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在理论上还有不足,故本文尝试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客体以及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设立的新罪名.别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有关法规对该行业也作了严格的规定,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的限制,要求行医者除有良好的思想品格外,还要有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对违反规定,非法行医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较为严厉的惩罚.  相似文献   

4.
本文主要从法医鉴定角度对非法行医罪的理解、客体特征和客观要件;非法行医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非法行医罪的刑罚适用等争议较多的问题探讨。  相似文献   

5.
《刑法》第336条第1款中的“非法行医”,不包括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人非法行医。该种情形的犯罪行为。既不构成《刑法》第336条规定之非法行医罪,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为宜。从长远看,有必要修改《刑法》第336条,将该罪纳入非法行医罪。并给予相当的刑罚。  相似文献   

6.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维护我国司法权威,体现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治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必要手段.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实行严格裁量排除,建立相应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制度体系,这有利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日前,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桂金富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受害人丧葬费3000元。被告人桂金富是河南省淮滨县三空桥乡桂营村农民。  相似文献   

8.
政策解读     
《广西教育》2008,(18):5-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种情形下可解除,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女职工孕产期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相似文献   

9.
非法行医、医疗故意和医疗事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这三者进行对比分析.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理解.对医务工作及其相关的司法实践也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正纵观2014年3月以来连续曝出的幼儿园集体"喂药"事件,我们不禁问:这是怎么了?是什么让本应是快乐、纯净的幼儿园变成了令人心寒、害怕的"药儿园"?首先,惩处不严导致违法成本低。事件发生之后,各地公安机关均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涉案人员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职业资  相似文献   

11.
"乱收费"行为,如同难以治愈的顽疾始终存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我国对"乱收费"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多以罚代刑,以往对"乱收费"行为的理论探讨也主要集中在行政规制的完善方面。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刑法虽应秉持谦抑性原则,但当对某一行为进行规制的前置法,不足以惩戒该行为时,刑法就应当发挥它的威力。对"乱收费"行为仅用行政法规予以规制显然力度不够,但我国刑事立法对"乱收费"行为的规定还不完善。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立法针对"乱收费"行为有相对完善的规定,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有效规制"乱收费"行为,增设违法征收税费罪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牵连犯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犯罪现象在法律上的反映.我国现行刑法尚无明文规定,但在理论界进行了学术探索.司法实践中已对牵连犯如何认定和处罚积累了丰富经验.  相似文献   

13.
彩票罪是外国刑法上的特定类罪,我国刑法上并无类似规定。鉴于我国已发生多起彩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事实,外国刑法上的彩票罪对我国有效治理彩票犯罪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为规范彩票的经营行为,防范犯罪,保障参与的利益,彩票立法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保护健康的经济生活风俗为原则。所以,它应当由具有递进关系的三个层次的立法构成:一是经济立法;二是行政立法;三是刑事立法,有关刑事立法的问题可参照德日等国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4.
在当下的中国,选择何种刑事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效果具有重要影响,这在根本上是刑事政策模式的选择问题。宽严相济政策是中外刑事政策实践的最新成果,他代表了现代刑法的发展方向。在司法实践中,非刑罚处罚制度正是这种刑事政策的生动体现,他对于保障人权,打击犯罪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我国目前的非刑罚处罚制度还有很多不足,需要在宏观、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理论及刑法实践中根本性的问题,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确定为基本原则。我国最终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并将其作为刑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都还存在着不符合甚至背离罪刑法定原则之处,因而认真地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法理蕴涵、调整价值取向,研究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具体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可界分为普通非刑罚处罚方法、特殊非刑罚处罚方法、人民法院适用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和行政机关适用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普通非刑罚处罚方法存在功能缺陷,为弥补功能缺陷,应完善其体系,增加普通非刑罚处罚方法种类。教育矫正是特殊非刑罚处罚方法应有的功能,现有的特殊非刑罚处罚方法种类稀少,难以有效发挥教育矫正功能,应当增加其种类;特殊非刑罚处罚方法在适用对象、适用原则上均有不足,需要完善。行政机关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有悖法理,应将行政机关适用的部分非刑罚处罚方法植移入人民法院适用的非刑罚处罚方法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7.
醉酒驾驶行为给社会、公民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失。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其行为由原来的违法行为变成了犯罪行为,性质意义发生了根本变化。全社会广泛关注“醉驾入刑”能够真正按质按量予以落实,公安交警作为“醉驾入刑”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为亲情和危险所动。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立足于法治国原则之下,不仅共享着类似的公法性质与限权苛责功能,也在实体规范层面有着较多的耦合.首先,就二者属性而言,行政处罚法与刑法同属公法性质,着重发挥公权对私权的限制作用.其次,从法律后果来看,行政处罚法与刑法均将决定违法行为人应承担何种类型、何种程度的不利后果.再次,就法律功能而言,刑事处罚条款与行政处罚条款之功能均在于凭借制裁手段的威慑力量,确保其他法律规范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模型能够转化为理想的社会生活秩序,并对不适法的状态予以纠正与制止.然后,从规范效应来看,纵现各部行政法律规范,其在设立行政责任时往往附有刑事责任的条款;而细察刑法规范也可明见,很多犯罪构成往往从属于或依赖于行政上的违法.最后,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现行法律中已经共享了些许相同或近似的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等.因此,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不仅在理论层面存在若干相似之处,即便是规范实践中亦存在吻合的地方.这一系列的巧合就暗示着刑罚中的其它理论亦当可扩张适用于行政处罚论域之中.具体而言,刑罚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二元的不法理论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应当在未来的行政处罚理论构建中有着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处罚法》第42条中“等”字究竟为“等内等”还是“等外等”,学界和实践中都有着相异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答复和第6号指导性案例,两者都明确“等”字为不完全列举,即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不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三种,“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也应纳入听证程序。然而,对于答复和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其是否只辐射于司法系统内部,对行政执法实践是否也有参考意义,可否作为其执法的依据?实践中很多规章的理解与指导性案例精神相违背,从规范行政意义言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也急需明确。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但是审判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在“处刑较轻”的理解上有两个方面:对于同一种犯罪,新旧刑法规定的主、附加刑互有轻重时应当以主刑轻重为判定依据;新旧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时,则应当以法定刑适用条件较宽的刑法作为“处刑较轻”的刑法。在对“已生效的判决继续有效”的理解上,对尚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的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而对于继续犯、连续犯跨越新旧刑法时域的应当适用新刑法,当旧法对该罪规定的法定刑较轻时,可以采用旧法。如此,从立法原意和实践需要出发,才能准确把握“从旧兼从轻”溯及力原则的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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