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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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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职竟业限制能够有效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是严厉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从法学和经济学角度考察,自由约定离职竞业限制具有充分合理性,但是法律规制必不可少.法律规制的目标是达到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公共利益的多方利益平衡.<劳动合同法>有关离职竞业限制的规定基本达到目的,但补充立法还是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流动,这一方面使得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高效,但是另一方面,劳动力资源的频繁流动也增加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泄露的可能性。因此,这就需要利用竞业限制制度来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既要做到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竞业限制制度起源较晚,在很多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我国的竞业限制制度在义务主体、补偿金以及违约责任三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以期促进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协调和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竞业限制制度在制度、主体、客体、内容层面都存在着相应的利益冲突,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公众而言,竞业限制制度各有利弊,并且竞业限制协议执行的严格程度和其所造成的影响具有相关性。从性质角度而言,竞业限制制度目的在于限制竞争,其是与保密协议不同的独立合同,重在对员工离职后的行为做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缺少对竞业限制协议中的可保护利益的审查阶段。司法实践可在合同语境下对该制度进行完善:在合同一般规定方面,关注竞业限制制度中可保护利益的必要性审查及可保护利益的范围;在合同订立阶段注重考察签订时、离职情形对于竞业限制协议的影响、合同主体对于竞业限制协议的影响;在合同效力评估阶段,注重“限制竞争”条款的合理性分析以及新时代竞争关系变化对该制度的影响;在合同履行阶段注重权利义务对等,补偿金和违约金与行业要求相适应;在违约与救济层面关注其他可能引入的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流动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或雇主)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更加注重“竞业禁止”条款(也称竞业避让、竞业限制),以防员工在跳槽时损害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或  相似文献   

5.
商业秘密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作用,拥有了商业秘密,就是占有了市场,获得了利益。所以, 竞争对手往往为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而不择手段。目前出现了一些员工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的现象,使企业 的经济利益蒙受巨大损失。在保证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同时,合法利用竞业限制条款保护好企业商业秘密是当 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通过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措施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但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过于原则,因此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科学界定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的流动更加无序。在这种环境中,如何让作为企业发展基石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的保护,也就成了人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共同关心的一个焦点。竞业限制协议是在劳动关系中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方法之一。本文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进行了初步探讨,主要分析了当前竞业限制协议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约定竞业限制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但其可能会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如果被滥用则会损害雇员的劳动权和择业权.所以,对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应进行合法性的考量.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流失往往会伴随着企业商业秘密的泄漏、优势的丧失,因此,竞业限制制度就成为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一种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劳动者竞业限制制度,填补了我国立法空白,但在竞业限制的学理探讨中合理限制和法律责任研究还有不足。该法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竞争限制的效力情况、竞业限制期限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有待商榷。  相似文献   

11.
劳动法上竞业限制属于一般就业形态下的一种制度,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形态下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如何安排,在劳动法界存在争议。由于涉及三方主体,竞业限制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表现较为复杂,实践中呈现三类不同的约定形态,就业权与经营权间存在冲突。为了有效规范劳务派遣的竞业限制问题,笔者主张我国立法应当确立要派单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主体资格,明确劳务派遣中禁止约定竞业限制的具体情形,并注重平衡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及深入,现代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秘密的保护和人才合理流动一度“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根据商业秘密的不同形成依据、特点及其权利归属,合理选择竞业限制合同的内容,便可协调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之间的矛盾,维持健康有序的产业伦理,从而使得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竞业禁止是保护商业秘密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竞业禁止目的是保护特定人员的竞争利益与商业秘密.考量竞业禁止法益,应正确把握竞业禁止协议之性质,区别与认定保密合同与竞业禁止协议之关系,合法合理地发挥竞业禁止协议之功能,既要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商业权益,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三者利益关系,筑造经济发展和谐环境,维护人才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4.
依据《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利益规定的必要性,深入剖析《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利益的规定。它表现在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服务期的规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等方面,最后阐述法律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规定,以此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竞业限制协议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实务运用中存在竞业限制对象泛化、范围界定不合理、条款适用情形不明晰等突出问题。在识别问题的基础上以域外竞业限制制度为参考,我国的竞业协议应更加明确商业秘密的判断标准,就竞业领域、地域进行合理限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的行政监管和法律约束,以此来完备我国的离职竞业限制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的正常行使。  相似文献   

16.
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人才流动的频繁,给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数据显示80%的商业秘密是被职工跳槽时“手牵羊”带走的。本文主要探讨商业秘密的界定,目前相关立法的状况,并就如何避免员工跳槽时泄漏商业秘密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力图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向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倾斜,以维持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绝大多数商业秘密都归属于用人单位,因此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的重心与劳动合同法恰恰相反,它更倾向于保护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既是利益关系的双方,又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上,必须平衡好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为追求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就业权的利益平衡乃至“共赢”的格局,实施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尤其是对劳动者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进行多种规制条件下的谨慎承认,不失为有效的路径设计。  相似文献   

18.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刑事立法叶红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种商业信息。企业经营者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努力开发和维持其商业秘密。因而,商业秘密日益受到经营者的重视与青睐,为商业秘密提供法律...  相似文献   

1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可以减少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机会,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不以当事人之间的明示约定为前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禁止协议必须建立在真正的契约自由的基础上,以用人单位存在可保护的商业秘密为前提,并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性(即人身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必须对其进行特别的规制,以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利益平衡。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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