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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里,户籍档案在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明太祖时期是改朝换代的过渡时期,在经历元末天下大乱以后,人民流离失所,人口锐减,而明初政府也无法掌握准确的人口数。明太祖朱元璋自建国之始就非常重视对人口的统计,因而推动了户籍管理制度的形成、发展。明朝的户籍管理制度在中国户籍管理史上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这一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的研究有利于深入了解洪武年间的户籍档案管理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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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档案是我国古代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属专门档案范畴。《周礼》中就有记载,说明至少在战国时期国家已建有专门的户籍档案,并有专人掌管。以后历代王朝,都有关于户籍档案的专门记录。在中国古代,户籍一直是与赋役制度紧密相连的,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本文主要就西周、西汉、隋、唐、宋、明、清等时期赋役制度与户籍档案的关系问题作简要阐述。1.西周时期。西周是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西周的土地制度,主要是奴隶主国家所有制,王室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奴隶主贵族通过井田制来剥削奴隶。井田制在夏、商已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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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隋唐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演变的基础上,论述了隋唐时期的户口的调查、户口的登记以及唐律中有关的户籍管理法规,指出隋唐时期建立的户籍管理制度,强化了国家的赋役征派,维护了隋唐时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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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和辽宁档案馆联合编辑的《中国明代档案总汇》"编辑说明"的第二点写道:"本书所辑档案,是明朝政府在实施政令过程中形成的原始官方文件.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朱元璋就立法定制事宜颁谕:'华风沦没,彝道倾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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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皇权和相权的斗争十分突出。朱元璋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再三采取措施削弱中书省的权力。而左丞相胡惟庸则擅自专权,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的奏章,必先取阅,甚至匿而不报。朱元璋对此十分不满。因此,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三月“令奏事无关自中书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更以擅权的罪名杀了胡惟庸,取消了中书省,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实行文书行移勘合制度便是其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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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令·赋役令》有关于唐代防人免课役规定的记载,对此令文进行分析可探索战争、边防形势对制度变动的影响。唐初防人以府兵为主,承担任务多为近戍。高宗时期征百济、高丽导致兵募大规模镇防的新情况,此后趋于紧张的边防形势引起全国范围内的防人征调远戍与不同地域防人的待遇区分对待的问题。官方在探索中设计出防人免课役规定,照顾到防人中“本州”与“非本州”两个不同群体,于开元二十五年修令时将该规定加入到《赋役令》中,以确保在不断变化的边防形势影响下能够持续有效地调动与分配防人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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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反腐制度之严密,手段之严厉,都是历史所罕见的.按理说,洪武朝的官员应该个个都老老实实,卖命工作.但是事实不然,官场腐败居然在朱元璋眼皮子底下生长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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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图册是中国古代各级政府征税的依据,也是土地拥有者、使用者的有效凭证。明代的鱼鳞图册是古代历朝操作最完备、规模最大、数量最多、保管最严,也是编修时间最长的。 唐宋以来,江南是历朝的财赋基地。洪武二年,朱元璋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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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户籍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专门档案之一。明代的黄册在我国户籍档案研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历史上户籍档案的一个典型。本文通过对明代户籍档案制度特点的研究,探索明代黄册的独到之处,希望对古代专门档案领域的研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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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非 《记者观察(上半月)》2009,(4):39-40
户口,或许是计划经济体制烙在人们身上最深的印记.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户籍制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然而统一城乡户籍又绝不是简单地从户口本上更换一下公民的户口标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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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赋役制度因袭明代,土地所有者须缴田賦,全部人丁须纳丁银。但这一制度弊端百出,清政府曾多方设法改革。康熙五十二年,康熙帝颁诏宣布今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改革赋役制度扫清了道路。五十五年,广东率先将丁银摊入田賦征收,各省随即纷纷仿效。至雍正中,全国绝大部分省分实行了摊下入亩靳法,大体完成了这一改革。但此后,各省对新垦升科耕地征收丁银很不相同。本专题七件奏折,均选自馆藏乾隆朝宫中朱批奏折,反映了湖北、直隶、广西、江西、湖南、福建、广东七省对新垦升科地亩征收丁银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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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凤阳有祖陵、皇陵、扬王坟、徐王坟、十王四妃坟五祠祭署。与其它祠祭署不同,凤阳几处祠祭署中陵、坟户因附籍祠祭署而可称作署户。署户在人身和差役上由两种系统共同管理:一是户部—布政司—府—州县这一系统,另一则是礼部—南京太常寺—祠祭署这一系统。具体来说,在人身管理上,署户在基层具有州县赋役黄册与祠祭署专职役册两种人户编制形式;在差役负担上,署户的里甲正役及杂差主要在州县系统中进行,而供祭等专门职役则在祠祭署这一系统中进行。通过对明代凤阳署户人身管理与差役负担的研究可以看出:明代的某些机构会具有一定的"特区"属性,一定程度上能够独立于州县而直接参与到某些特殊人户的人身和差役管理中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