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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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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媒体多次报道教师严重体罚学生,引起社会、家庭、学校广泛关注,如广东的“巴掌老师”、“教鞭老师”和河南的“撕脸教师”等。尽管全国各级教育部门也一再强调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然而学生受到教师伤害的事件仍然时有报道。笔者认为完全是那些教师没有掌握好惩罚的“度”导致的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2.
伍德勤 《教育研究》2006,27(3):88-91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遏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社会呼声很高,各级教育部门也一再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但此类事件却屡有发生。中小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因为他们特有的身心特点,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行为在所难免,纠正这些认识和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怎么纠正,教育是否需要惩戒,哪些惩戒方式是可取的,怎样才能掌握好“惩戒”的度等问题,确实是需要我们来认真思考的。这里,我们特别约请了几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谈了他们的看法和意见,并就当前中小学生违纪问题的处理,请河北师大教科院教管系白晋荣主任作了专题评析。  相似文献   

4.
体罚,不可回避——体罚的危害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少世纪以来,体罚作为权威的象征,几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教师视为制服学生的法宝。但是,随着教育民主化运动的开展,绝大多数国家已明令禁止体罚了。1952年,我国教育部就已发布了禁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一些法律法规,如《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是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并没有因为宣布它非法而消失,甚至还愈演愈烈。这将严重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社会、学校、学生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  相似文献   

5.
武永忠 《教育》2013,(8):36-37
上世纪80年代,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进入了我国教育法律层面。  相似文献   

6.
教育惩戒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罚和变相体罚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侵权行为,是封建野蛮专制的产物,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师德规范严格禁止的。但部分教师、学生、家长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与教育惩戒手段混淆,对教育惩戒手段,缺乏正确的认识,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不敢甚至放弃使用教育惩戒手段,下面本人  相似文献   

7.
浅析中小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是近年来社会上关注的问题之一。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但并没有引起某些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和警戒。因此,体罚和侮辱学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花样繁多。体罚学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将严重地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质、责任、原因及纠正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加速依法治教的进程。 一、体罚现象的危害性 对学生进行体罚有着极大的危害。一方面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  相似文献   

8.
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广泛地存在于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东方教育和西方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中.由于其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等危害性,一直受到人们的反对,很多国家还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在教育中使用体罚和变相体罚.但事实表明,体罚现象禁而不止.究其原因:一是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二是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与执行的两难;三是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所以,要真正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转变教育观念是基础,加强立法和执法是保证,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关键.  相似文献   

9.
李叶 《湖南教育》2002,(16):47-47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和肌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做法,如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禁止侮辱、殴打老师,禁止体罚学生。”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学生有权参加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而不得任意剥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仅因学生违纪就采取停学、停…  相似文献   

10.
在中小学教育中,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的行为,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名誉;侵害学生人格及身心健康,干扰学校正确教学秩序.这也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早在1952年4月,我国教育部就曾发布废止家长专制式的教育方法,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育政令.近十几年来,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依法治教”的需要,我国立法机关相继制定了诸多教育法律法规。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在教育方面身心健康发育,特别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保护性条款,其中把禁止体罚和禁止侮辱学生人格的条款作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制…  相似文献   

11.
自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废止对学生体罚与变相体罚指示之后,又经过教师暑期学习,禁止体罚学生,已进一步的引起了重视。一般教师都已认识到体罚学生的错误及其危害性,并表示态度坚决的对学生废止体罚。但有不少教师却提出这样问题:“废止体罚以後怎办呢?”现以我个人见解和体会,来谈谈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中小学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的特点与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条例等。1952年4月教育部发布有关废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禁止采取使学生肉体和心灵遭受痛苦与摧残的体罚和变相体罚。1984年5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1986年4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1年9月4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3月1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3年10月31日颁发了《教师法》。1996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小学管理规程》。我国颁布的教育…  相似文献   

13.
体罚或变相体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的教学违规行为,但个别老师却认为,体罚是老师树立威信所必要的“震慑行动”。因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给老师本人和学校带来了消极的负面影响。有的甚至触犯刑法,严重影响教师的声誉,破坏教育的形象,违背了教育是传播文明的宗旨。  相似文献   

14.
韩玉珍 《师道》2009,(12):13-13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曾想,  相似文献   

15.
教学违法行为古已有之,其中最为显著的表现是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对学生身体的侵犯,如《礼记·学记》中就曾提出“夏楚二物,收其威也”。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逐渐意识到教育“体罚”的弊端和不足,清政府在1902年颁布的《钦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就指出,“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善。”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教育强调自觉自律,坚持说服教育。1952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有关废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禁止采取使学生肉体和心灵遭受痛苦与摧残的体罚与变相体罚。但深入探究后我们会发现,教师教学违法现象并非仅限于体罚,…  相似文献   

16.
观点     
《福建教育》2009,(10):2-2
【教育要明确体罚和正当惩戒的区别】劳凯声在2009年9月14日的《中国教育报》上撰文指出,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指导和矫正的方式,其存在是必要和合理的。学校教育活动的制度特征也决定了学校和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力,以维持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但一些学校或教师教育惩戒不当,甚至把体罚视为正当的惩戒,造成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紧张。体罚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禁止的问题,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不等于禁止批评和惩戒。由于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体罚作出明确的操作性界定,  相似文献   

17.
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986年4月1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10月31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本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37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老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  相似文献   

18.
惩罚作为一种手段和方法,从古至今久用不衰。随着教育应当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这一思想的出现,惩罚是否可用之于教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面对一幕幕因教师体罚而致学生伤残、死亡甚至自杀的惨剧;面对一件件因教师“心罚”而致学生抑郁、堕落乃至杀人的悲剧,全社会有识之士都会痛心疾首地大呼: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惨痛的教训引起人们的一再反思,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识之士的疾呼和教育部…  相似文献   

19.
孙志杰 《河北教育》2008,(10):27-27
案例一: 某校长接到举报A老师变相体罚学生的电话,本想对这位教师严肃批评,并责成其向学生家长道歉,甚至要在教师会上通报,以此为契机进行一次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的专题教育。但转念一想后,这位校长把A老师请到办公室,打开电脑,请他先阅读网上的一个帖子《谁该为教师的冲动负责》,大致内容是:“一位教师因学生没有回答出问题,把学生猛地一推,  相似文献   

20.
体罚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许多国家的法津法规禁止教育中的体罚。早在195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废止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指示,禁止采用使学生肉体和心灵遭受痛苦与摧残的教育方式(如留堂、饿饭、罚劳动、重复写字若干遍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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