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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EDI贸易方式的产生,给国际贸易中传统的“纸单证”带来了划时代的商业变革。EDI的迅速发展,不仅给实物界带来了重大影响,而且对传统法律提出了严峻挑战。由于数据电文的虚拟性和快捷性,加上传统立法对EDI缺乏规定,引发了与EDI有关的书面形式问题、签字问题、证据力问题、合同成立问题、信息失误的责任问题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利用EDI从事国际贸易正成为商事交易的发展方向,传统的游戏规则应逐步淡出历史舞台,接受新事物已成为改善生产关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自上个世纪60年代起,EDI(电子数据交换)形式在国际贸易各个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EDI所独具的新颖性,使得其与传统国际贸易法出现不相客。在传统国际贸易法中,几乎所有国家的国内立法和国际争约都对交易行为规定有书面形式的要求,但在EDI进行交易活动时,贸易伙伴的交换条款储存于计算机或仅仅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并不存在任何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因此,传统法律中对于书面形式的要求成为推广EDI时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3.
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单证课程实践教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丽丽  吴雷 《文教资料》2005,(26):49-50
一、问题的提出国际贸易作为商业行为的绝大部分表现为商品和资金的双向交流,而随着商品、资金的日益单证化,以致在实务中贸易的最终完成往往是以单证流通的形式来体现的。从贸易合同签订,直至装运货物、进口提货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单证填制、处理、交换和传递,以满足进出口公司、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以及政府机关管理对外贸易等多方面的需要。单证是买卖双方凭以收付货款的依据,又是进行进出口贸易不可缺少的手段。国际贸易单证(international trade documents),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开展的重要保证,因而审核信用证就至关重要。在《UCP500》中规定审核信用证原则要求单证严格一致,因此使用EDI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的人工输入造成人为的错误这一难题,同时信用证电子化还有节省处理成本等许多优点。但由于安全性爱质疑和信用证诈骗的存在,使得信用证电子化在发展中遭遇瓶颈问题。  相似文献   

5.
传统贸易方式效率较低,速度较慢,有不少局限性。随着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在国际上现在已有一些国家和地区部分地或全部地采用了无纸贸易方式,即EDI贸易方式。但是,要使无纸贸易真正成为世界各贸易国普遍采用的方式,必须对纸单据的作用、贸易合同的生效、证据价值的确认以及买卖双方与“第三方”的关系等可能产生的诸多法律问题加以解决,对其中的分歧加以统一,并对适用的国际惯例进行修订,只有这样,无纸贸易方式才能顺利推广。  相似文献   

6.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有纸贸易方式正逐步被电子商务系统所代替。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座谈会于2001年2月9日在北京召开,这将对APEC向数字化跨越和促进亚太地区商务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APEC的目标是,在2005年实现发达国家经济的无纸贸易,到2010年,实现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无纸贸易。所谓无纸贸易,是指电子数据交换,其英文缩写为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它是以计算机和数据通信网络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现代信息处理通信技术,将贸易、海关、运输、保险、银行等行业的信息,用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业务过程。EDI的开发和应用,用电子方式取代传统  相似文献   

7.
EDI电子贸易在现今全球经贸交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EDI服务中心在EDI电子贸易中起着核心的作用。探讨EDI服务中心所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完善EDI贸易规则,更好地促进EDI电子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一个容量2000用户的EDI交换中心为典型,进行了选择机型,提出存储镜像的构想,分析了同一时间的上线能力,并推荐使用乙太网接口,以增加设备的扩充力,旨在推动我国的EDI中心建设,迎接“无纸贸易”的到来。  相似文献   

9.
电子信用证安全性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化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相结合的产物。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随着人们对交易效率的不断追求,电子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将日益明显。但另一方面,电子信用证的应用对传统的以纸面为基础的信用证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文章运用比较、实证、逻辑的方法,对国际贸易中电子信用证安全性的法律问题作了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高职高专“国际商务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务单证实务”是高职院校国际贸易、涉外商务管理、涉外会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对培养学生的单证缮制与处理、结汇风险控制等各项专业技能以及沟通协调综合应用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对“国际商务单证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研究,以期解决在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培养学生的业务技能与问题处理能力。  相似文献   

11.
发展中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目的是促进和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这一动态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该国能否制定出正确的──使该国能够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并发挥竞争优势的贸易发展战略。然而,不同时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基础不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同,决定了国际贸易的基础与模式的不同,国际资易竞争的核心与焦点的不同,从而竞争优势也不同。传统的国际竞争优势来自于客观的自然禀赋或历史的积累,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对于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若想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具备某种竞争优势,只能依靠自己正确的选择与精心培育。而要作出这种正确选择,必须将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与现实的国际经贸格局及国际竞争关系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在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已不成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并正在丧失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及时作出调整,以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为基点,在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及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中选择并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才能实现以贸易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2.
通过分析逻辑学、哲学、心理学和思维科学等学科对研究思维规律的启示,尝试提出“联结律”、“组织律”、“人本律”、“变换律”和“互动律”为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  相似文献   

13.
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商法的外在表现形式而非商法的内在实质。所谓的"商法公法化",只是将公法规范注入商法领域辅助商法进行调整,是商法贯彻国家干预的具体表现,并非否定商法的私法本质及其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主张取消商法并将其归入经济法是缺乏理论与现实依据的空想。  相似文献   

14.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一直是法学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和法律存在必然的联系,因而主张"恶法非法";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系认为道德和法律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主张"恶法亦法"。从表面来看,两种学说的对立达到了极致。然而,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深入分析,两者并不矛盾,甚至存在理论的契合性。真正的良善之法,不仅要符合道德的要求而内容良善,而且要具备法律的外在形式。在现代文明的法治国家,出现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的两难情形时,应当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衡平个案争议。同时,对不合理的法律适时修、改、废,使其成为真正的良善之法。  相似文献   

15.
法的有效性可以从社会学、伦理学、法律教义学的维度加以理解,与此相对应存在着3种效力不同的法:民间法、自然法、国家法.何种法在现实生活中更为有效?文章从法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作为客观的历史进程,使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传统理论面临新的挑战。国际法和国内法各自的法律规范已很难截然分开,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问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不清。随着法律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国际法日益内化为国内法,国内法也日益外化为国际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相融相通、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17.
作为法科学生实质毕业标准之法学素养不是抽象的培养目标与一般概念,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具体的评价、操作准则,其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公正情怀等并不必然分离且相互联系的方面。要实现法学素养标准,必须明确将法学素养定位为法科人才培养目标。在推进专业主干课程学生主导型教学方法上,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理解运用法律规范解决现实问题之能力。在法科学生职业能力训练体系构建方面,革新传统实践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18.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是与内地截然不同的,《基本法》在香港的适用,使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发生了变化,有人认为,普通法的传统受到破坏。本文从在香港适用的法律以及《基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入手,阐述普通法是在《基本法》的统领下,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法治有形式意义的法治与实质意义的法治之分,形式意义的法治只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实质意义的法治除强调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外,还突出强调所依之法必须为好法。好法必须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权的保护,否则即为坏法。在判断好法、坏法时,这三个标准缺一不可。要制定出好法,最根本的是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恶法非法”论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20.
法学实验是指法科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校内所进行的验证法律科学理论或假设以及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技能应用训练的教学活动。法学实验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熟悉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法律实务操作程序和技能,培养他们的法律职业素养。法学实验项目应根据法学实验教学的目的设置,主要包括会见、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法学实验室应根据法学实验项目的需求进行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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