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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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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7月“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进入了新阶段,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法治化监管成为必然选择。法治化监管能够突破传统监管路径的局限,克服校外教育培训的种种弊端,保障培训机构的良性运作。校外教育培训的法治化监管需要遵循依法依规监管、保障合法权利、全过程精准监管及多元协同监管等基本原则。在具体制度构建中,法治化监管的实现需要以保障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以校外教育培训的类型化为方法建立精准监管执法基准,以监管体系制度化为依托构建长效监管模式,以多元主体监管为目标构建协同化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2.
<正>写在前面的话:伴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再次进入新阶段。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市“双减”专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双减”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天津注重抓好校外义务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数量压减、合规转型以及规范办学等工作,努力做到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面过硬。据了解,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天津市已制定30余项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配套制度。截至2021年12月20日,天津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为92.17%,线上机构压减率为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完成“营转非”工作。  相似文献   

3.
据了解,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天津市已制定30余项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配套制度.截至2021年12月20日,天津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为92.17%,线上机构压减率为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完成"营转非"工作.  相似文献   

4.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培训行为明显规范。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也面临财务危机加重、合同纠纷攀升、就业难题凸显、转型发展困难、变异培训增多等衍生风险。为此建议:(1)协调部门行动,全面强化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治理;(2)健全审批制度,切实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3)采取综合措施,力促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4)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做好现有机构费用清欠和员工稳岗工作;(5)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治理危机预警及干预机制。  相似文献   

5.
“双减”政策对我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提出新的挑战。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立法既是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内在动力。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视和已有的立法基础证明立法时机已经成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立法首先应处理好立法名称、调整对象、模式选择及其在教育法中的地位等理论定位问题,并确立倾斜保护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全过程监管原则和合作治理原则等立法原则。在此基础上,应从总则部分的构成要素、变更与终止规则、监管工具、法律责任条款、监管权力规制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6.
自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治理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政策制度体系逐渐健全,治理方式方法多样,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同时,政府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仍面临难题,如治理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性有待提升、线上培训机构治理有待加强、“变异形态”培训机构治理路径有待探索。国家需进一步通过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分类治理、综合治理等手段,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需求现状,本研究对河南省S市4所小学489名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和对部分家长、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个案访谈,从社会分层视角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研究认为:校外培训机构繁荣源于庞大的社会需求,一些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在某些方面对各阶层家庭教育需求的满足,各阶层家庭重效果、轻资质的实用主义心态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申办程序形成的准入壁垒是其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因此,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初衷应是“治乱”,应该合理设置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质量评价体系和等级分类制度,为各阶层家长提供一个竞争有序、等级有差、类型有别的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  相似文献   

8.
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此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仍存在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立法上存在欠缺、执法上监管合力不强等方面。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法治化,对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现状,从促进监管部门有效承担监管职责、鼓励学校提升教学效果、引导家长塑造正确教育理念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9.
据《光明日报》2019年04月18日第02版报道:近日,教育部发布《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相似文献   

10.
“双减”是近期教育治理的焦点议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则是“双减”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仍是政治代表和家国责任的前提下,人民需要政府“有为”,治理无序的校外培训市场。有为政府的指引下重构的有效市场侧重于供给侧改革,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导向,重构的校外培训或服务的市场是公益而不是逐利的市场;第二,探索教育市场服务单位从家庭到学校的转变,通过学校购买服务,以学校为桥梁组织再分配教育资源则有助于缓解现有竞争压力,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三,分类分阶段参与供给,改变现有校外培训市场以面向家庭的学科类培训一家独大的局面,鼓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大力培育家长学校、素质教育以及面向学校的课后托管类校外培训市场,鼓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朝后基础教育阶段转型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培训市场。在政府的指导和指引下,校外培训最终形成一个细分领域、细分对象、细分阶段、准入有序的培训市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相似文献   

11.
运用渐进决策模式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演变进行梳理,可把治理政策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减轻学生校内负担为导向的政府低介入治理阶段;二是以规范校外活动场所、禁止校内有偿补课为抓手的政府中介入治理阶段;三是以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全面监管为核心的政府强介入治理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渐进式演变逻辑为:治理阶段具有连续性,政府介入程度稳步提升,形成了多方联动的政策实践模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渐进式演变,有利于稳定社会环境、提升治理政策的效果、满足大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但也存在政策制定过于保守导致对校外培训的发展速度和方向预警不足,专项治理启动过慢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治理手段单一等局限。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渐进式演变的优势与局限并存,这为我们优化未来的治理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历经前监管(2014年之前)、弱监管(2014-2018年)及强监管(2018年至今)三个阶段。当前的监管模式在厘清监管思路、建立监管组织、完善监管制度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仍存在准入标准欠妥当、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机制较乏力等局限。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应首先以善治理念为指引,完成从政策干预到法律主治、从行政管理到合作治理、从管控为主到堵疏结合、从主体管制到行为规制的理念转型。在此基础上引入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加强相关立法、建立“制度清单”,厘清监管权限、明确“权责清单”,降低准入门槛、实行“负面清单”,健全运营要求、完善“底线清单”来完善制度体系,从而实现政府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平衡,促进培训教育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王黛 《湖南教育》2022,(2):6-10
<正>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针对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提升学校教育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各种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行为得到初步治理。  相似文献   

14.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基本利益结构是由政府主管、机构经办和家校消费所形成的共同利益与局部利益供需关系。其中,共同利益取决于学生补差、培优和兴趣拓展的个性化刚需及其教育属性,局部利益取决于机构培训直供及其市场属性。从共同利益与局部利益的视角分析我国校外培训治理实践,需要强化共同利益来提高治理共识,平衡局部利益来优化治理结构。从利益协调的角度看,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良性发展亟需建立包括政府主导共同利益扩展机制、市场调节行业自律机制和主体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在内的组合型治理机制系统。  相似文献   

15.
《湖南教育》2024,(1):22-23
<正>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耒阳市在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方面,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为民执法”的思路,从建机制、强执法、补短板三端发力,实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基本禁绝、隐形变异培训全面清除、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明显规范的整治目标。  相似文献   

16.
《青海教育》2023,(3):24-25
<正>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双减”工作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省域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逐步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非法机构开展培训”等事件发生,做到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全范围覆盖、全流程监管,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一款配套软件,该APP属于公益性、全免费的应用软件。  相似文献   

17.
《教育与教学研究》2022,(10):96-108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依据和行动指南。在新时代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专项治理的关键期,有必要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政策变迁、政策成效与新挑战入手,提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现实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演化根据政策目标和价值追求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在优化教育生态、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校外培训机构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面临公立学校教育难以满足需求端、教师工作压力陡增、家庭教育职能出现偏差、私人辅导形式管理困难等新挑战下,需通过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以及保持家校密切沟通等途径,促进其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18.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理应做到与学校教育“联动”,共同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但现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办学标准不达标、办学过程不详实、办学行为不规范等症结,不仅违背了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还影响了主流学校的主体地位,给学生、家长带来严重的负担。此症结的深层根源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定位模糊、功能错位、目的不纯。为促进教育良性发展,需要厘清校外培训机构的价值定位,并通过多主体合作的方式,规范校培发展,提出治理路径,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相似文献   

19.
校外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宁波市校外教育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师资引进缺乏规范的准入标准,教师缺乏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能力,教师培训缺乏系统长期规划等。要加强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骨干教师培养,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等措施,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是我国第一份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国家级政策文件。基于政策工具理论,通过建立"工具类型-内容要素"二维分析框架并对政策文件实施文本内容编码、工具信息解析和编码统计分析发现:当前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国家治理政策存在权威类工具使用比重过大,权威以外类型工具使用偏少;管制、约束类负向工具形式使用过溢;支持、保障类正向工具形式供给不足且缺乏实际内容等问题。未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应更加注重丰富政策工具形式并推动形成互补效应,强化政策工具的可操作性和推进政策工具的分类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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