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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物权制度,进一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还应充分吸取古今中外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积极完善民法对物权的确认,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或恢复原状,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等请求权的具体保护措施,科学构建民法的现代物权保护制度,使民法的物权保护机制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顾华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9,18(4):32-51
保护物权是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定分止争,创造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局面的必然要求。我国古代法通过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建立了与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权保护制度。西方传统民法在发展中逐步建立了物权保护机制,尤其是德国民法典确立了"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奠定了整个大陆法系近代私法与近代物权法的基础。现在,我国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物权保护能力得到强化。但进一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仍应充分吸取古今中外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完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具体保护措施,科学构建现代物权保护制度,使物权的法律保护机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我国古代物权制度考察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顾华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9,18(2)
物权制度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法乃至法治化水平的标尺。我国古代法建立了物权客体动产与不动产相区分的分类保护制度,以土地不动产所有权的保护为核心,在土地所有权国有与私有的长期斗争中,法律逐渐从注重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转向了更加注重对土地使用收益权的保护,并建立了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等动产所有权的保护制度,动产善意取得及保护制度,孕育并发展完善了我国特有的永佃权、典权制度,并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封建社会特色的物权制度,为我国近代和现代民法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丰富了我国法治文化的宝库。 相似文献
4.
陆红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2,18(2):80-85
中国民法要走向现代化 ,离不开现代的物权价值观念 ,更离不开保障相关价值实现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是现代民法的重要篇章 ,其公示制度在维护正常的财产流转秩序、保护主体合法的物权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 ,公示制度在物权变动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确立 ,实践中亦无法展示其强大的应变能力。本文认为 ,物权法的制定应立足长远 ,立足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选择既有原则性又有应变机能的物权公示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制度内涵的解析 ,确立它的理论地位 ,并拟制相关法律制度 ,以对构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物权法公示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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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制度总是以某种所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基础不同,物权制度也就不同。我国的物权制度的构建离不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基础。在公有制的影响下,我国物权制度的构建要求做到:承认并尊重国家与集体的独特的物权主体地位、严格区分公有物与私有物、强调物权的社会义务、实行虚有所有权与实际使用权制度、贯彻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原则等。 相似文献
6.
善意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大多数国家民法所明文规定。我国自从善意保护立法以来,已经将其主要旨意融入民法的立法精神中。目前,我国的善意制度保护在物权领域,法律行为领域和债权领域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上取得了诸多成就。 相似文献
7.
李琛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5,21(3):26-28
长期以来,物权行为就是我国民法学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非常热衷于讨论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随着物权法制定工作的全面展开,关于物权行为的探讨愈发激烈。由于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正确认识及其定位关系到民法体系的科学、合理构建,民法须加以正视。本文作者认为“物权行为”确实存在,但应排除“物权行为无因性”。 相似文献
8.
刘远熙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2):53-55
保护物权是我国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同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更为直接,具有回复物权或给物权人所受损害以经济补偿的作用,民法对物权保护的方法分为物权方法和债权方法,且物权方法优于债权方法。 相似文献
9.
李宏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
传统民法用益物权是旧中国物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我国物权立法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剖析传统民法用益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出发,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较详细地探讨了传统民法用益物权之地上权、地役权、典权与我国民法中之土地使用权、相邻权、英权的联系与区别,旨在吸收借鉴传统民法用益物权的合理因素,加快我国物权法的立法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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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中,物权的规范集中反映在物权法三原则上,物权法三原则对理解物权制度,正确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三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律冲突与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岩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4):99-103
各国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在处理国际物权问题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法律冲突。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但是,物之所在地法只能解决国际物权关系的一般问题,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中国在有关的立法实践中应该更加注意采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相似文献
14.
马宝宝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4):26-27
物权法中的添附制度作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被普遍认为对增进财富、提高效率、促进物尽其用、减少交易成本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其对物权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觑,破坏了《物权法》所确立的物权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法的立法目的。现有物权请求权并不能有效补正添附行为对物权造成的消极影响,故应对相关理论及适用规则予以甄别和补正,以体现对物权人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15.
章礼强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5(1):66-71
物权立法体例指物权立法的设计结构。可溯源于罗马法。近代以来 ,不同国家物权或财产立法体例虽各有特色 ,但亦有许多相通的方面。现今中国梁慧星先生负责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体例理性过浓 ,而人大法工委的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体例只是单行法的汇集。当在整合理念化和现实性的基础上 ,设计出易于适用、相对开放的中国物权法体例。 相似文献
16.
吴志林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2(4):52-53,65
物权立法是世界民法典的立法潮流,我国必须借鉴世界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研究我国物权立法的现状,完善我国物权立法。在完善我国物权立法过程中,必须结合我国实际,确立我国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在物权立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体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7.
物权立法是世界民法典的立法潮流,我国通过借鉴世界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制定了中国特色的物权法。该法确立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并在物权法基本原则指导下,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体系的基本内容。司法实践中应准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 相似文献
18.
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占有的保护则是占有制度的核心。从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两个方面对占有的物权法保护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9.
贺晓辉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2):36-38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应该是指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新种类的物权。确定物权法定原则,其目的在于使物权能够被公示,从而确保物权交易的透明和便捷,但物权法定原则的僵化,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阻碍的作用。因此,在完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物权法定原则应该被否定,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