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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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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辩护权是国家赋予被告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方的指控而进行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制度。①作为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指定辩护,其目的就是为那些因为因经济困难、生理缺陷等原因无力或不能获得律师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指定辩护制度的贯彻执行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指定辩护制度的重要性,完善指定辩护制度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定证据,在证据来源、证明力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别。在单一被告人的案件中,对两种证据做出区分非常容易,但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受被告人数量影响,对于部分被告人陈述的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该如何定性就难免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司法的统一性。本文试图就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1.罪犯不同于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法院依法判决为有罪的人才能称为罪犯。在判决之前,则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分别有不同的称谓。在立案侦查阶段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堤起公诉后称为被告人。如:“浙江逮捕5名破坏春耕罪犯”中的罪犯和“某地逮捕3名杀人罪犯”中的罪犯都应改为犯罪嫌疑人。由于“人犯”的提法不确切,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人犯”这一提法。  相似文献   

4.
所谓询问调查是指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过程中,就与档案违法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违法当事人及证人所作的询问式调查。口供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证据之王”,询问调查是获取口供的重要方式。因此,掌握询问调查工作技巧,确保其顺利进行和工作质量,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5.
李成连 《新闻记者》2002,(11):42-44
答辩 ,是指在民事诉讼中 ,被告对原告所提的主张和意见进行反驳、说明、答复和辩解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就是答辩人。而在民事上诉案件中 ,被上诉人是答辩人。在司法常规中 ,“答辩”一词用于民事诉讼行为 ,表明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平等。而在刑事诉讼行为中 ,被告方的代理人则是辩护人 ,其行为是为被告作“有罪”和“无罪”的申辩 ,“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人为自己申辩或辩护人为被告人申辩。新闻官司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除诽谤罪的自诉刑事案件以外)。在新闻官司的法庭审理中 ,法庭答辩是新闻官司的核心 ,决定官司…  相似文献   

6.
在新刑诉法中,广受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论的监视居住被保留了下来。保留监视居住对于保持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完整性和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新刑诉法对监视居住制度的新规定着手,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的监视居住制度。  相似文献   

7.
这是一场令人扼腕叹息的庭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面对两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法官的口吻也不像以往那样凌厉.法官甚至两次提醒公诉人向法庭提交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而公诉人也多次列举有利证据提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不时传出唏嘘的叹息声。被告人钱楠樱和范炜是一对苦命情侣。那么,在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这对苦命鸳鸯犯下如此的重罪?  相似文献   

8.
孙岩 《大观周刊》2012,(15):25-25
侦查询问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语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犯罪嫌疑人并不可能完全配合我们进行供述,这就需要我们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以使我们对症下药,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使犯罪嫌疑人“开口”。因此行为语言作为一个打开犯罪嫌疑人心理”敲门砖”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本文就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表情和肢体行为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9.
于德深  刘靖 《大观周刊》2012,(46):67-67
辩护制度在实现刑事法治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历次刑事诉讼法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对刑事辩护制度的关注。然而从实践看来,较低的刑事辩护率凸显出现行辩护制度还不完善。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诉讼利益。  相似文献   

10.
简论沉默权     
刘海鹏 《大观周刊》2012,(14):38-38
沉默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对追诉者的讯问和询问可以拒绝回答的权利,是国际司法准则中最低限度权利保障之一.近些年来.尤其是自从我国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来,关于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是否应当引进沉默权制度的问题.成为刑事诉讼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本文将对沉默权进行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1.
小荷  小鹤 《新闻天地》2008,(1):44-46
2007年8月20日,天色阴沉。这一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开庭,审理轰动一时的香港上市公司百德国际董事局主席及创始人郑慈太在深圳被劫杀一案,涉嫌杀害郑慈太的一男一女两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一审结束后,主犯钱宇华以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赵燕香以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之后,两名被告人分别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12.
媒体合理的报道无疑将推动司法公正进程,但不当媒体报道同样会带来巨大破坏作用,尤其对刑事案件来说更是如此. 不当媒体报道的类型分析 刑事实践中常见的不当媒体报道主要有以下类型:第一,判前歧视性报道.即在判决作出前,媒体在报道中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描述为罪犯,形成对其不利的舆论氛围.  相似文献   

13.
李华扬 《大观周刊》2012,(31):53-53
中外刑事司法长久以来的经验表明,侦查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的阶段,也是犯罪嫌疑人最需要律师帮助的阶段。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良心,而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则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司法的透明度与人权的保障情况。在强大的回家机器面前,任何人都脆弱得不堪一击,那么最有可能受到国家最严厉的法律-刑法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则更是显得渺小,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则意味着其人身自由或多或少地已经受到了限制,这不仅是对其自由的限制也会对其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能够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并且具有会见权的就只剩下律师了.所以甚至可以说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怎样的权利足以反映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精神与价值取向。而律师在侦查阶段具备的权利中尤为引人关注的一点便是侦查阶段的在场权,什么叫侦查阶段在场权,其存在的意义以及我国法律现阶段对此的规定是本文接下来将要探讨的几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修改后的《律师法》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权益,它增加的新规定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不需要司法机关批准,会见过程不受监听,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反劫持战斗中心区的武力突击,是反劫持战斗中,针对犯罪嫌疑人藏身的中心区域(多为建筑物内),集中力量进行急速、迅猛的强行攻击,以解救人质、逮捕或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战术行动。黑暗条件,是指室内光线的严重不足,致使突击队员视力受限的作战条件。  相似文献   

16.
秦建光 《大观周刊》2012,(27):42-43
同案犯口供的是法定证据中的口供,但是同案犯之间相互的口供能否作为证人证言使用,这关键到只有同案犯的口供能否定罪的问题,本文重在通过对证人证言的形成机理,以及对外国的证人的范围进行阐述,说明在一定的情形下,只有同案口供是可以对案件进行认定的,但是必须对此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定,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赵锦海 《大观周刊》2011,(42):27-28
侦查讯问,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获取相关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言词的方式进行正面审问的一种常规性侦查措施 。办案人员进行侦查讯问的目的是通过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直接的“言语问答”,从而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厘清犯罪线索脉络,同时也可以以此扩大侦查成果,  相似文献   

18.
(一)“罪犯”的称呼要慎用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说,任何公民,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对这些人员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称之为“被告”或“被告人”。只有在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才能称之为“罪犯”。 (二)公安人员不能去“侦察”案件 “侦察”与“侦查”,一个是军事用语,一个是法律用语,二者是有区别的。侦察是指军事上为了弄清敌情而进行的活动。而侦…  相似文献   

19.
自从报纸诞生起,编辑们在报道时就常常为选择何时提及被告人名字而无所适从。随着广播电视,尤其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美国报纸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报纸如何在司法新闻报道中率先获得案件最新信息成为竞争的焦点、许多报纸为抢时效,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前或在得到官方正式确认之前,报纸上就登出了嫌疑人的名字。这样做虽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往往也会引火烧身,适得其反,造成报纸自身公信力的下降。  相似文献   

20.
一、杜融终于忍无可忍了。两年多来,面对来自社会舆论界强烈的谴责之声,这位上海宝山钢铁公司的国家干部,不得不走上法庭,用法律这个公正无私的武器捍卫自己做人的尊严,洗清不白之冤。1985年1月20日,杜融手持《刑事自诉状》,迈进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门槛。这位年近半百的老知识分子在《自诉状》中写道:被告人:沈涯夫、牟春霖案由:诽谤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在1983年第1期《民主与法制》上发表《二十年疯女之谜》(下文简称《谜》文)一文,捏造事实,恶意攻击和诽谤自诉人。被告人作为以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为宗旨的刊物的记者,理应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相反,被告人却不顾有关方面的正义反映,以记者身份,在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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