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借鉴国外陪审制度经验基础上建立的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长期陷入"陪而不审"之尴尬局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法院改革试点大陪审制合议庭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多数改革存在陪审员定位偏差,履职积极性不高,责任机制缺失,与现行合议制相冲突的问题。解决这种困境的关键在于做出相应的程序设计,具体包括:陪审员的选任机制的完善、保障陪审员充分履职,构建合议庭责任机制以及改进合议庭细则,以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真正价值,推进我国合议庭制度改革,以期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自2005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获得较好的实施,但也存在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不足,参审时间难以保证,履职能力受限,物质保障存在差距,当事人主动申请安排人民陪审员的案件极少。建议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赋予人民陪审员切实可行的权利,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履行义务的责任,降低人民陪审员的学历选任条件,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告知程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物质待遇。  相似文献   

3.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价值应与司法公信的基本内涵相契合。由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致使其塑造司法公信力的价值未能得以有效体现。在理性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价值的基础上,剖析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从构建法律制度体系、科学定位职权、改革选任制度、创新制度模式、完善管理制度、赋予当事人陪审程序启动权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4.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法定方式与重要渠道。当前该制度存在人民性难以充分体现、参审范围不足、制度异化等问题,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从优化随机抽选方式、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等方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5.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吸收普通公民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一种民主形式。"陪而不审"、选任精英化、形式化等弊端导致我国陪审员制度起不到应有作用,应完善立法以保证其法律地位、合理设置陪审员选任程序、健全陪审员管理机制、完善经济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6.
陪审制度具有彰显司法民主、强化社会监督、实现民间智慧与法律规则的协调与融合等作用,但因存在立法冲突、适用范围不明、职责不清、基层法院不重视等问题,使我国的陪审制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表现为"陪而不审,合而不议",不能真正体现设计之初的价值目标.因此,应该从恢复宪法地位、明确适用范围、改革选任资格与程序、细化权利与义务及完善保障机制等路径去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7.
《集宁师专学报》2014,(1):72-77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改革中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保障,简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定位和功能,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利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载体,去完善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探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路径和模式,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这种方式之一可以把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借鉴前苏联人民陪审制的经验,在大陆法系国家参审制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从历史上看,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革命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人民陪审制越来越与司法审判的要求不相符合,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对我国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考察,进而对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但在《决定》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人民陪审员队伍构成现状与“大众化”设计初衷相背离和履职水平低等情况.本文试图以湖南西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为样本,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以上情况的产生原因,为改进我国基层法院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自《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施行以来,全国各基层法院系统选任并产生了决定出台后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在五年的实践中,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在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以及司法公信力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但不足依然存在。今后应在立法以及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制度保障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  相似文献   

11.
司法与群众路线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知识谱系,二者基于社会福利改善的初衷实现融合.然而,司法实践领域里对群众路线理解的功利性和偏差给这种融合带来了弊端,“持”而不“坚”的司法中的群众路线是有害的.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分析的视角,提出了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里应当就不同的案件类型、不同地区实际而有所侧重的对策,并对调解庭的设立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提出制度性的设计.  相似文献   

12.
在立法的推动下,人民陪审员制度重新焕发活力,对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日益增强。但是,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并未根本解决,开庭审理前不准备、开庭审理中不发问、审后评议中不评议等现象仍然存在。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等手段,完善我国陪审制度,让人民陪审员有机会陪审、有能力陪审,最后不得不审。  相似文献   

13.
《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制度做出了详细规定,应当注意到其表现出了以下选任倾向:尽管牺牲一些时间精力是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必要条件,但仍应突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属性;倾向从普通大众中选任陪审员,以实现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大合议庭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实现选任初衷。  相似文献   

14.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发展至今,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缺陷,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十分突出与严重。较之西方的陪审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尚有诸多缺陷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已是我国司法改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应有之意。而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可以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权限、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机制等主要方面来着手进行。通过上述方面的完善,真正让人民陪审制在我国发挥其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5.
刘建军 《红领巾》2005,(1):105-107
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正逐渐步入法治化轨道.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须对该制度进行理性思考,正确处理好诸多关系,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上达到司法民主与审判职业化、人民陪审员权利与义务、立法上的原则性与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无知的美德与提高执业素质的四个统一.  相似文献   

16.
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员的选任制度是陪审制度得以合理运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广大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效果。选任制度中蕴含了民主、自由和公正等价值,具有研究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体现政治民主,彰显社会正义,利于司法公正和提升大众法律素养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在陪审员的产生方式、结构、监督管理、任期制度、职权划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严格陪审员产生方式与程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权等.  相似文献   

18.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其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颁布实施对人民陪审员在产生方式、任职资格、审理案件范围、权利、经费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与过去相比较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长足的新发展,文章从《决定》颁布以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缺陷;颁布以后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意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以期对弘扬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能起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19.
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应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不仅有广泛性与代表性,而且拥有法律素养、职业素养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为发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司法和谐,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0.
本通过对陪审制度产生情形的研究,探讨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渊源和职能,指出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