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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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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以农业为基本生产方式的封建社会中,土地与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人与物的关系,它同时也是人与人的关系。在土地所有权的转让中,十分清晰地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土地典卖问题总是作为研究土地关系及其所反映的人与人关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着眼点。清代福建土地典卖有田面、田粮典卖等不同形式。有的学者已指出,这是土地所有权分化的表现。但是,我们还应当进一步看到,伴随着土地所有权的分化,农村中封建生产方式  相似文献   

2.
朱奎 《教学与研究》2007,25(2):19-24
资本有机构成和地权流转等因素一旦发生变化,马克思地租模型的结论便需要重新审视,而且马克思地租模型缺乏对非农用地地租问题的系统分析,可以说马克思的地租模型是一个局部的、静态的均衡分析.本文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动态的一般均衡分析工具,把剩余价值、资本有机构成、地权流转等变量内生化,试图建立起关于农业和非农业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的一般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研究综述与改革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土地制度是我国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应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推动农用地规范流转,在统筹城乡地权安排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在统筹农民生存保障与发展保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在推进征地程序规范化和土地交易市场化的基础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4.
徽州明清民国土地卖契中的"卖",揭示了地权由卖方向买方转移.地权有地权之名与地权之实.以徽州明清民国的土地卖契的契本为研究对象,具体论述了四种名实情况,显隐两种形式和三种地权转移类型,并对三种地权比例作出了猜测估计.  相似文献   

5.
石仓的“送户票”与“收粮字”所反映的土地交易中间过程,证明了浙南山区地权之分化。 虽然当地并无“田底”、“田面” 或“田骨”、“田皮” 之称谓,却有“田底” 与“田面” 分化之事实。“田面”之出卖,本质是抵押。由此而推论,只要存在土地的信贷市场,就一定存在“田底” 与“田面”之分化。从这一观念出发,我们对于中国乡村地权分化及其相关问题,就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6.
当前农村农用土地的三权分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没有国家法律的保障,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必须用法律确保农用土地的流转。要健全法律条文,落实所有权的主体,把现存农用地的三权并为二权,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严格规制政府的征地权,使土地流转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7.
土地流转对农村阶层分化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是发生在农村中的一次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调整过程,因此,土地流转必然影响着农村的阶层分化.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土地流转影响着农村的职业分层、经济分层和主观分层;其次,土地流转重塑了农村阶层结构,丰富了农村阶层体系.  相似文献   

8.
根据某篇土地卖契的地权之名与地权之实,主要是地权之实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为单篇解读.把原始白契看作单篇,根据原始白契、乡政府鉴证草契、县政府颁发赤契和契税过户注销土地证所组成的契约系统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为系统解读.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能反映地权转移的真实历史.因此,当单篇解读与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不一致时,应把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视为地权转移的历史结论.并非每个单篇解读的语义结论皆能反映地权转移的真实历史,因此把单篇解读的语义结论视为地权转移的历史结论,应采取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9.
土地流转:一个农村阶层结构再构过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从某种意义上讲,地权变革是一个农村各阶层利益的再分配与重组过程,并不断重组着既有的社会阶层结构。近年逐渐兴盛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一项重要的地权变’革实践也正在深刻地重构当前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一些农村社会群体(成员较多)借土地流转引发的职业结构变动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实现了阶层地位的上向流动;也有些农村社会群体(成员较少)则因先天不足而沦入社会底层,并进一步边缘化;还有一些成员极少的社会群体借制度性的权力和以此织就的社会网络以及区位优势,垄断和控制了更多的社区资源和机会,形成和巩固了其超社区的精英地位。土地流转已经或正在成为农民实现流动的特殊社会阶梯,其重构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亦开始呈现日渐定型化等新的特点和趋势。  相似文献   

10.
为了巩固统治根基,清廷在近畿地区大量圈占土地,由此形成畿辅旗地。由于不事稼穑等原因,旗人生计日艰。从清中叶开始旗地典卖于民人的现象愈益增多,虽然清廷多次动用国帑回赎,但未能见效。及至清末,内忧外患下的清廷无力回赎旗地,在三度“开禁”往复之后,最终确立了旗民交产的合法化。到了民国前期,历届政府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开启了政府主导下的“旗地变民”之路,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佃农的负担,但总体而言有助于厘清地权,从根本上解决旗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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