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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在不少学校,“重点班”仍然变着花样存在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的郭先生最近几天心绪稍稍安定了下来,他终于托到了关系,说服校方让自己的孩子“挤”进了学校的“重点班”。虽说并不赞成学校分“重点班”,但是他觉得只要“重点班”还存在,做家长的就应该让孩子上。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已经变成一种违法行为。然而,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尽管都否认学校还设“重点班”,但有些学校的“重点班”仍然变着花样存在着。“重点班”宁可“隐姓埋名”也要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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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从2006年9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却一点都挡不住学校分设“快慢班”或者“重点班”的步伐。据媒体报道。开学10天后。武汉某校将原本随机分配的10个班重新分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和通过捐资进校的学生各5个班。学校对初一新生“二次分班”的做法引起部分学生和家长强烈反应。“捐资生”的家长认为学校不该按成绩分类.伤害孩子的心灵.而正式录取学生的家长则认为不能让“差生”带坏自己的孩子。要“因材施教”。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分数和金钱展开了一场激烈博弈。去年秋季开学之初,全国不少地方都爆出了“重点班”问题的新闻,用“百度”搜索一下“重点班”这个词。竞有78万多个网页,可见其火热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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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九”阶段办重点班的思考黄山市屯溪五中陈应澍大面积实施素质教育,乃是本世纪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主题。然而,面对“升学率”这个严酷的现实要来,各学校包括“普九”阶段的切中却又纷纷办起了“重点班”,引起了教育专家的忧思、学校管理者的异议,家长刘此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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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上小学三年级时是在一个重点班。到了四年级,学校从这个重点班抽出一小部分学生和转校生组成一个新的班级。家长不看好这个新班级,认为这个新班教师的水平和敬业态度稍差一些。几个同事的孩子原先在重点班,为了防止孩子分到新班,他们提前疏通关系,后来如愿以偿。而我没有去疏通关系,女儿被从重点班挤出到了新的班级。同事的孩子对女儿说:“你到了这个新班,成绩会直线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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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开学后,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中学初一新生因为“分班”坐进了不同的课堂。近800名初一新生被分为8个重点班和7个平行班,重点班还被细分为“数学特长班”、“英语特长班”和“普通重点班”。如此分班立即引来质疑。有人说,这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有关学校不得设重点班的规定。校方则回应说,义务教育法也要求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并因材施教,学校分班的措施是以“分层教学”进行“因材施教”的探索。目前,有关“变相分班”和“因材施教”的争执正在教师、家长、专家乃至更广的范围展开。社会舆论褒贬不一分层编班招致利弊之争翠园中学副校长陈建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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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前,有许多人呼吁为学生减负。但令人扼腕的是,我们中小学的境况,十几年来没有多大变化,学生起早睡晚的境况依然如故,学生的负担与以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使孩子上重点学校重点班,家长不仅缴纳高昂的学费、赞助费,还要千方百计找门子、托关系,重点学校、重点班成了莘莘学子向往的“圣地”,为使孩子考上名校,家长不惜血本陪读。这些问题折射的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理念,当引起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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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评议权)、监督权,这是教育学者归纳的四项重要的家长权,事关家长在教育中的地位。家长与学校是一种什么关系,家长是否拥有教育权?这些问题在现行教育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的并不明确,却是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教育》记者采访了解到,有学校和家长围绕这些权利发生了争执,而把这些问题处理好的学校则办学状况良好。"重点班"引发讨要知情权今年6月,苏州立达中学拟在立达老校区开设4个伟长班,即重点班。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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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控制学生考试次数、不按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教育部发出的《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颇受关注,老师家长学生对此普遍持欢迎态度。《意见》明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任何学校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对于这些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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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法颁布前,不少义务段的学校,各种形式的快慢班(人们习惯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直接称为"快慢班"),如"火箭班"、"特快班"、"特色班"、"实验班"等愈编愈烈,新法颁布实施后,不仅业已存在的快慢班似乎"木已成舟",未见执法迹象,而且还有学校置国法而不顾,顶风而上,继续编排快慢班,这是典型的令不行,禁不止,家长意见很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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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学校长期存在的将学生划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现象,严重伤害了非重点班学生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严重不公平,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严重违背了教育良知和社会良知。正是基于这种种不良后果,2006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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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尖子班”、“重点班”,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违规学校的校长将结予行政处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不得办“尖子班”、“重点班”等规定。普通高中各年级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举办或变相举办“尖子班”、“重点班”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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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丽霞 《创新作文(初中版)》2010,(12):6-7
初涉“江湖”,便听闻重点班的厉害,那可是“武林好汉”向往之处。受局势所迫,我这个无名小卒也勤学苦练了两年,终于“修成正果”,进入了高手如云的重点班。入班不久,感受良多,且听我细细道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