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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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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古代家国合一的族姓统治形式和忠孝一体的哲学观念,是不孝入罪的社会背景。不孝罪随着时代的发展、孝观念的变迁而变迁。它在先秦社会是一种轻罪,到了战国时期的秦,始被刑罚认真对待。两汉四百余年,不孝罪又随着以礼  相似文献   

2.
<唐律疏议>是我国保存至今最完整、最早的一部古代成文法典.它将儒家伦理化思想全面法律化实践,完成了以礼入法、礼法结合的全过程,结束了自西汉以来"引经决狱"、"以经释法"、礼法并举的局面,使礼与法紧密结合,浑然一体.  相似文献   

3.
中国传统的孝是中国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的统治者都极为重视孝,通过孝的调整来实现政权的长治久安.不孝罪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对不孝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从而更好的维护父权,进而维护皇权.不孝罪被赋予独特的法律内涵.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道具有多重涵义。本文主要从孝道所具有亲子之情与道义精神、以孝治天下与不孝入罪、孝的生活与习俗三个层面来诠释,并通过从自然人伦向社会人伦到生活习俗的转化三重诠释,力图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完整内涵及现代意义进行合理揭示。  相似文献   

5.
引礼入法是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史上的重要内容。在汉代,引礼入法理论得到不断发展,并大量运用于法律实践,呈现出法律的儒学化和礼治的法律化等特征。先教后刑、“原心论罪”、“亲亲得首相匿”和司法官吏的儒生化等构成了汉代引礼入法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6.
儒家所说的"礼",一般指的是社会等级制度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礼"所体现的精神主旨是"德";"法"主要指的是律令或刑法,与"刑"意义相近.儒家坚信,社会的和谐离不开"礼"与"法",二者共同对社会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在和谐社会的建构中,儒家所坚持的原则是:(1)礼法并施,德刑兼顾;(2)礼先法后,德主刑辅;(3)以礼入法.德刑统一.  相似文献   

7.
在民法中和名誉权、个人信息等具有同等地位的隐私权一直未在刑法中确立其独立地位,加之隐私泄露问题愈发严重,学界主张增设侵犯隐私罪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增设新罪不可盲目,需以入罪原则为指导,只有符合入罪原则的罪名才是科学的罪名。比例原则由于自身具有先天的宪法优势和实际的可操作性能够作为入罪原则使用。侵犯隐私罪经过比例原则的层次判断符合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要求,才可认为具有增设正当性。  相似文献   

8.
随着村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人情交往逐渐由礼俗化趋向于功利化.以鹤峰县唐家村为例,从日常生活中的人情走动视角切入,探讨村落社会中人情观的变迁及其原因,洞悉人情往来的动机,提出从"礼"到"报"人情观变迁向度理念.  相似文献   

9.
“不道”罪并非始出现于汉代,战国中晚期“不道”罪名既已出现,但至汉代,它的内涵急剧膨胀。在汉代“不道”罪不仅指反国家、反社会的行为,而且也包括违反家族伦理的犯罪行为。正由于其内容灵活、庞杂,自汉以降,“不道”罪处在不断地分化中,总趋势是内涵不断缩小、明晰,至唐定型。  相似文献   

10.
儒家孝道伦理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孝治",即以孝治国安民,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在古代法律大典<唐律疏议>的司法条文中,既表现为立法思想上对儒家"不孝入罪"司法原则的继承与发展,更表现在制定缜密完备的刑律条文对不孝犯罪行为实施严格的防范控制.由于儒家"孝治"施政的总体原则决定了"孝"对"法"的必然干预,因此,<唐律疏议>付诸封建国家"孝治"施政的法律实践,必然出现"孝"与"法"的矛盾冲突,并由此形成古代法制史上以孝枉法、屈法徇孝的常见社会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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