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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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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殷小波 《高中生》2012,(6):10-11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  相似文献   

2.
牛锐 《高中生》2012,(18):10-11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温家宝总理郑重地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温总理  相似文献   

3.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它首先是一种人学”。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涌动的生命体,作为一种人的自然存在,自然就拥有一个人的诸多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如做人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研究的权利、创造的权利、享受的权利.发表不同观点的权利、说话的权利等。尊重其人性的尊严、人格,使其感受到人的应有价值的存在,这就决定了师生最基本的关系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相似文献   

4.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但法也体现出另外一种特性: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权利和人格,体现出法的人化、法的人文精神。法体现人文精神的必要性在于尊重人的权利,维护法律尊严,体现社会进步。法的发展是从惩罚到法治、从物性到人性、从“怕”法到“盼”法的变迁过程。法的人文精神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它体现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5.
教育与人的尊严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人的尊严是教育的根本出发点,人的尊严与尊重人的原则,构成了社会与教育公正,平等,自由,正义的基础。以对人的尊严和个人权利的尊重为教育的基本准则,可以评判教育制度、教育机构、教师及其教育行为是否尊重了人的尊严,并对任何不尊重个人尊严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方式提出修正要求。  相似文献   

6.
法律权利是权利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主体的应有权利来说,只有经过国家意志的中介,才能上升为法律权利体系,才能成为人的实际权利,即成为现实的有法律根据的权利。法律权利除具有权利共性的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法律权利的价值所在: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本利益需求的尊重和基本人格独立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人性之深层次的理解和关怀。在一个为民众谋福利的国度里,它是个人与集体、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个平衡点,它带来了自由、秩序与正义。  相似文献   

7.
道德教育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使一个人的言行不伤害到所涉及的人和事物。而欲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学会"尊重"。尊重是人及由人组成的社团对这个世界上其它人和事物的尊严和权力的认可,是平等的前提,是重要的道德标准。尊重是时代进步对人类的召唤,是人类社会和谐、快速发展的保证。  相似文献   

8.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它首先是一种人学。”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涌动的生命体。作为人的自然存在.自然就拥有一个人的诸多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如做人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研究的权利、创造的权利、享受的权利、发表不同观点的权利、说话的权利等。尊重其人性的尊严、人格,使其感受到人的应有价值的存在,决定了师生间最基本的关系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由于教师对这种基本关系认识上的缺乏和模糊,导致对学生的侵权行为经常发生,剥夺学生的话语权就是教师侵权的表现之一。  相似文献   

9.
许多国家的宪法或者权利法案对被剥夺自由的人的尊严的待遇标准没有规定。其底线标准禁止酷刑,基本标准禁止虐待行为,最高标准提供符合人的基本需求的监所环境。确立被剥夺自由的人享有尊严待遇标准,有利于体认任何情况下公权力都要尊重人性尊严,探究我国宪法因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道,完善我国部门法(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剥夺自由的人尊严待遇。  相似文献   

10.
一本书,也是有生命的…… 我一直认为,一本书也是有生命的。 就像一个人,没有呱呱坠地以前还谈不上是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个体。但是,一旦他或她哭着喊着挣扎着经过了那条狭窄的生命通道之后,也就有了自己的尊严以及存在的权利。作为社会人,我们尊重这种权利,  相似文献   

11.
郭运晨 《考试周刊》2014,(54):168-169
跨文化理念视域下民族教育的发展应该注重接受并欣赏文化差异、尊重人的尊严和人的权利。各民族文化均有其特性,应相互尊重、相互学习,非主流文化应受到应有的重视。课程体系构建以尊重各民族文化平等为基准,有目标地实施平等教育。应充分认识各民族的传统教育习俗,对其文化价值与教育功能展开深入研究,并纳入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寻找出传统与现代对接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人文精神”具有时代内涵和时代意蕴,我们今天所提的“人文精神”,是把“人”视为终极关怀的目标,尊重人之为人的权利,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承认人追求幸福、自由的权利,承认人的理性,追求完善的道德和理想的人格,重视教化的作用,进而提高人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3.
《广西教育》2006,(1B):19-19
吴晓林在《教师博览》2005年第10期上撰文认为.“师道”.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师道之“尊”.一是尊重学生.二是尊重家长,三是尊最自已。所谓尊重学生.就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在教育过程中.如果不把学生当作一个有独立人格尊严、有为人权利的人来看待.而是损害或践踏他们为人的尊严和权利,就会对学生人的发展和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相似文献   

14.
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爱、权利的尊重和社会重视是承认的三种形式。获得承认是人性中的自然倾向,是每个人进行交往的动机。教育中的交往结构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儿童作为完整的人,其精神品格是通过教育对他的"特殊性"的承认获得发展的。教育承认包括了爱与关怀、权利的尊重、社会重视以及完整发展的内涵。在这种承认的教育关系中,不仅儿童形成了独特的、完整的、有尊严的自我,培养了主体间的道德感和共通感,而且教育本身也形成了一种友爱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15.
“尊重的教育”作为教育的基本理念之一,一直以来被广为提倡。尊重作为人性之需和伦理准则,是学校德育的应有之义。在当前社会道德风气滑坡、青少年道德失范现象频发、学校德育工作不利的背景下,“尊重的德育”的理念理应被关注并给予理性思考。“尊重的德育”从目标追求上看强调要把道德价值、德育地位和人的尊严高高挺起,并要从尊重道德、尊重德育和尊重学生三方面去认真践行。  相似文献   

16.
人文主义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尺。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是人文主义,强调以人为中心,肯定人的权利、自由、尊严和个体的价值及对世俗生活幸福的追求。  相似文献   

17.
作者以“生命意识”、“城市文明”和“人性”等为视角,对《米》的思想内涵深入分析,认为,它表现了城市文明阴暗面对人类生命的吞噬与戕害,展现了人性脆弱、黑暗的一面和人类为了维护生命价值和尊严所进行的抗争,表达了作者对人的生命权利和尊严的思考,具有浓郁的生命意识。  相似文献   

18.
蒋书琼 《贵州教育》2009,(13):16-16
每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其个性应受到充分的尊重,教师尊重学生意味着老师对学生可以批评教育,但不能污辱学生的人格,不能漠视学生应有的权利,漠视和侮辱学生人格的尊严和自尊。在被漠视和侮辱中成长的人,难有做人的尊严,在与人的交往中不会尊重人也不会自尊。我目的《学记》中也主张教学应“不凌节而教”。也就是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他不愿干的事,也不能强迫学生接受他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正>尊重是人的最高层次的心理需要。这不仅是教师的心理需要,也是学生的心理需要。而教师往往忽略了学生的这一层心理需要。从小被人尊重的人,有很强的自尊心、自信心,容易形成完善的人格,或者说学生会努力用完善的人格来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被人尊重的学生也会去尊重别人,如果我们所有的学生都是这样,那么我们整个民族的自尊感就会提高。  相似文献   

20.
王啸 《教育学报》2009,5(1):94-101
道德教育是关于生命尊严与幸福的言说与实践.这表明了道德教育是自由的领域.由此出发,从权利的视角把握道德教育,有助于捍卫人的尊严与幸福.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权利的内涵非常丰富,它确定了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要求的正当性质与合理界限,突出了个人尊严.权利视野中的道德教育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即在价值论上把人作为最高目的,在社会与个体关系上真正尊重个体权利,在内容上关注人权与正义主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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