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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刍议高校内部管理的程序瑕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伴随着高校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和高校内部管理已经是社会注目的焦点和公共话题,高校内部管理的程序瑕疵已经成为诱发矛盾的一个主要因素,尤其体现在规章制度制订的程序瑕疵、规章制度执行的程序瑕疵、救济途径的瑕疵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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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高校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为社会注目的焦点和公共话题,高校内部管理的程序瑕疵成为诱发矛盾的一个主要因素,尤其体现在规章制度制订的程序瑕疵、规章制度执行的程序瑕疵、救济途径的瑕疵等方面。 相似文献
3.
徐宗杰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4):79-8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瑕疵出资存在多种形态,而由这些出资形成的瑕疵股权在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如何分配。公司法应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目前,《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规定尚欠合理,有关出资责任的司法审判案例也不尽相同。为弥补这一缺陷,有必要对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大量有关瑕疵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司法审判案例,探寻一个适当的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4.
宋新宇 《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5,18(2):13-15
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是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而我国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虽然民法理论界肯定出卖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并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但直到1999年的《合同法》才正式在立法上明确确立了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使民法理论与立法结合起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因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和国家利益的严重情况,因此,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立法中确立,对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使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刘泽朋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6(4):16-19
投资者非完全缴纳出资亦可获得股东资格,其所持股权为瑕疵股权,股权具有可流转性,当股东将瑕疵股权予以转让,便产生了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不足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瑕疵股权的问题不仅涉及公司资本制度的稳定,也关系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瑕疵股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瑕疵股权的特性,结合商法的基本精神,探寻瑕疵股权的转让及转让后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6.
刘泽朋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3,(4):16-19
投资者非完全缴纳出资亦可获得股东资格,其所持股权为瑕疵股权,股权具有可流转性,当股东将瑕疵股权予以转让,便产生了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不足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瑕疵股权的问题不仅涉及公司资本制度的稳定,也关系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瑕疵股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瑕疵股权的特性,结合商法的基本精神,探寻瑕疵股权的转让及转让后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公司法尚未确立完善的公司瑕疵设立及其救济制度, 而瑕疵设立的公司又会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消极的影响, 因此,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及理论的基础上,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分析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立法规定,并结合两大法系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科学合理之处,评析了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关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8.
张永进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36(1)
瑕疵证据规则是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系统规定了瑕疵证据的相关规则,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发展的逐渐成熟.然而由于瑕疵证据的外延、转化及限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以至于实践中大量的非法证据转化为瑕疵证据,使得非法证据及瑕疵证据规则整体失灵.对此,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瑕疵证据规则,限制瑕疵证据转化方式等内容,确保本次刑诉修法精神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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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谢家银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3,(2):63-65
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出资有瑕疵股权转让后的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等问题。出资瑕疵对股东权的影响不应完全否认出资有瑕疵股东的资格。瑕疵出资的股东仍然有权利转让其带有瑕疵的股权,但是要承担出资补充责任。股权转让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在判断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时,也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对合同效力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蔡晓琪 《当代文化与教育研究》2009,(2)
在注重企业维持、交易安全的当今,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制存在明显缺陷。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国情.实行以维持瑕疵设立公司法人格机制为主、否认机制为辅的制度取向,建立起瑕疵补正制度前置、公司瑕疵设立否认诉讼后置的处理模式.加强对瑕疵设立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追究,将是完善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2.
无论多么完美的设计或者多么有瑕疵的设计,终归要落实到现场施工上来.好的现场施工可以将完美的设计变为现实,也可以及时发现有瑕疵的设计问题,在现场施工中进行纠正,使其化为完美;反之,一个坏的现场施工,也可以破坏一个完美的设计方案,使一个有瑕疵的设计更加糟糕.可见,现场施工,对于工程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将结合多年的实际工作,讨论在建筑电气现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解决方案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瑕疵出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狭义的瑕疵出资仅指虚假出资。 相似文献
14.
15.
徐文东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1):67-69
公司瑕疵设立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形成的一种法律现象。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未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后果作出较为完善的规定。本文借鉴两大法系的立法精神,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一些思路,希望对完善我国的公司立法以及有效规范我国公司瑕疵设立现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吕俊玲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66-67
公司瑕疵设立现象的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由于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瑕疵设立问题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致使实践中对于瑕疵设立公司效力的认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仅影响到公司自身人格的稳定性,也必然危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及其与公司交易的安全。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深入研究公司瑕疵设立法律规制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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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徐英军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7(3)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处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交叉互动领域,有赖于对相关规范体系和制度价值的全面把握和综合考量.股权转让协议的瑕疵主要表现为主体瑕疵、标的瑕疵、程序瑕疵、后果瑕疵等,这些瑕疵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影响应具体分析,有的不影响协议效力,有的导致协议未生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还有的影响转让后股权权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9,(1):72-78
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使股东瑕疵出资行为和因瑕疵出资致使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但股东瑕疵出资和资本显著不足毕竟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责任体系,在法律性质、立法价值取向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准确把握瑕疵出资与资本显著不足各自的内涵与特征,明确资本显著不足的判断标准,区分瑕疵出资和资本显著不足情形下股东分别承担的责任类型,以及这两种不同责任类型之间的衔接和转化就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5):64-68
在消费品瑕疵案件中,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存在瑕疵的事实究竟由哪一方负责证明,关系到当事人的举证成本及诉讼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并没有创设一个举证责任倒置条款,只不过把隐藏在债务不履行说背后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挖掘、宣示了出来。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下,不管是否为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只要消费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异议期内主张商品或服务有瑕疵,发生争议的,就应该由经营者证明该商品或服务无瑕疵,并承担证明不了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