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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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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或者向特定机关提出请求,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我国目前行政公益诉讼形式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笔者认为,通过了解西方法治国家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研究我国法律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既有理论基础,又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
没有原告就没有诉讼。适格原告的确定,是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前提,诉之利益理论应成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基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对原告主体资格并未作明确的规定,借鉴国外立法并参考我国各地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环保组织团体、环保机关应当是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而环保组织、团体应当逐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中坚力量。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或组织代表国家或整个社会向审判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公益诉讼引起人们的争论。然而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其特殊性表现在何处、谁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人们。本文在界定行政公益诉讼概念的基础上认为可以赋予国家特定机关(包括国家检察机关以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所有公民个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5.
关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一直是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来说,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原告必须适格、有明确的被诉行政机关、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经过一定的前置程序等。其中,原告资格问题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最重要的条件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建立以公职机关为主、公益团体和组织为辅、公民个人为补充的多元原告资格制度。  相似文献   

6.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引发行政公益诉讼的关键,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决定着诉讼是否得以进行。原告资格作为最重要的起诉条件,实质上决定了行政公益诉讼对公民权益的保护程度。建立起授权任何公民、团体和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新型原告资格制度,已成为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起源于国外,是随着二战以后行政权的不断膨胀而形成的,由特定国家机关或者公民,团体提起的针对行政机关的损害公共利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进行诉讼和司法审查的制度。时至今日,公益救济制度在一些国外的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建立了一套得到普遍认可的规则和制度。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几乎空白。鉴于此,本文简要论述了美国等具有典型特征的行政救济制度和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与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公诉机关),以与自己的法律上的利益无关的资格提起的,直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本文在分析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必要性以及考察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观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规定最然迈出了将公益诉讼写入民事诉讼法的第一步,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是我国公益诉讼领域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从我国公益诉讼的目前情况出发,综合分析我国公益诉讼中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公益诉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公益诉讼一般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是议论较多、众所瞩目的问题之一。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用提起民事诉讼、支持民事诉讼或者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调解的非讼方式。随着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特别是法治国家进程的展开,民事公益诉讼是应该予以选择和确立的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对遭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共利益尚无有效的制度保障,西方法治国家为保护公益而设置的救济方式已发展得相当成熟.走出行政行为不会侵害公益的误区,赋予我国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权利是保护公益的一种有效方式,有其宪法依据,不会导致滥诉.  相似文献   

12.
王珅 《甘肃高师学报》2012,17(1):103-107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确权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根据所使用公权力类型的不同可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由于目前我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的规定还不够完备,导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提出对于属于行政裁决的商标评审案件诉讼程序可以借鉴日本"当事人诉讼"制度的相关做法,在立法上作出一个特殊规定,规定这类行政裁决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提起诉讼时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而诉讼的类别仍然是行政诉讼。另外,应当赋予法院对这类案件所涉行政行为的司法变更权,以保证公权力的完整、有效,以及避免权力冲突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确认与保障,是宪政的本质。行政机关只有追求公共利益时才能对公民的权利进行必要的干预。因而公共利益不仅限定了公民的权利界限,也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界定了边界。然而公共利益是一个典型的不确定性概念,行政机关掌握着巨大裁量空间。为避免行政机关盗用公共利益之名而谋非公共利益之实,应在立法、执法及司法等环节中对公共利益予以界定和审查,把行政机关的权力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共事业部门是非营利性组织的本土化部门,按照应然的研究,应该是社会治理结构中较大的部门。现实中政府又是公共事业管理的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问题是这种实然如何在应然精神的感召下,各个主体,守住各自边界各负其责,建立起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多元互动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5.
教师培训的公益性是公益性教育事业理念的延伸与发展,即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形成全免费的教师义务培训制度,使教师培训确实成为一种"公共福利",惠及全体教师。尽管长期以来存在着教师培训的公益性与私益性的争论以及参与教师培训各方的利益博弈,但基于公益性教师培训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的现实,公益性教师培训必然有着美好的未来。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行政赔偿主体主要有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实践中出现行政赔偿主体范围过窄、公民受害权利得不到应有赔偿等问题。我国行政赔偿主体范围应向自愿协助公务人员,假冒公务人员,公法人等方面进行拓展,进一步保障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17.
行政许可补偿是行政主体在法定情形发生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予以合理补偿的制度。行政补偿的性质是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行政许可补偿构成中的重要要件,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界定公共利益概念。合理补偿是行政许可补偿的标准,但关键是要通过科学民主的程序来保证合理补偿标准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架构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存在严重缺陷。作为一项新事物,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行政公益诉讼,造成了行政法治在保护公共利益领域方面存在盲区,也即公共利益在受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时得不到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9.
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有其法理基础,国外普遍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法律应该赋予公民、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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