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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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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瑾  甘勇 《新闻前哨》2006,(12):35-35
当前,很多报刊在刊登通讯员来稿时往往声明,宣称来稿责自负。当通讯员来稿引发侵权诉讼时,报刊社也往往以此作为抗辩事由。那么,通讯员来稿造成新闻侵权,报刊社能推脱责任吗?通讯员能“责自负”吗?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新闻媒介和新闻报道者被推上被告席的现象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名誉侵权案件中,仅因报刊文章引起的新闻诉讼案就占到了20%以上。从法律的角度去审视,这些引起新闻侵权纠纷案的新闻报道本身或多或少都存有一些问题。因此,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产生及如何避免,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将引发侵权纠纷的新闻报道称之为“官司”新闻,把新闻报道引起的纠纷诉讼称之为“新闻官司”。  相似文献   

3.
本文提出两个法律问题: 1.正确的新闻批评未收成效怎么办? 2.无理诉告新闻侵权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1988年11月25日,福建省首例“新闻官司”——《厦门日报》被诉侵犯公民名誉权  相似文献   

4.
新闻侵权诉讼,俗称“新闻官司”,是因传媒发表新闻或其他作品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据报道,1992年是继1988年之后新闻官司的又一个高峰。这说明我国的新闻报道已不可能单靠行政手段,而必须以法律手段加以调节。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涉及新闻侵权方面的官司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法院受理的名誉权案件中,因为报刊章引起的新闻诉讼案件占20%以上,这些新闻官司,从法律的角度看,其新闻报道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在新闻与新闻侵权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预防新闻报道“走火伤人”。成了我们广大新闻工作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不少杂志的首页有这样的声明“本刊作者文责自负,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文字、图片稿件,本刊概不承担连带责任”。报刊社对此的解释是:面对大量的自由来稿,我们不可能再去一一核对,因此投稿者必须对文章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不管是好的后果,还是坏的后果。那么,这种文责自负声明的法律效力如何,一旦发生文章侵权,报刊社能够因此而开脱吗?从法律的角度看,文责自负的声明无法实现报刊社免除侵权责任的愿望。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求新闻单位对所刊发的报道负审查核实责任,但并未明确这种审查核实的标准是什么。虽  相似文献   

7.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几年来达式常为别人诽谤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的“名誉权”的官司;以至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等等,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请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崛起的一个新闻品种。它的外延比法制新闻小,以对簿公堂、打官司为其特征,故暂名为“官司新闻”,我想是不足为怪的。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的官司新闻,是以名人打官司或重要人物的官司为本。从西方新闻价值说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舆论监督作为媒体的基本职能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与此同时.相伴而生的新闻侵权问题也呈现出“三多”趋势,令涉案的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进退维谷,不胜其扰:即新闻侵权现象“多”、官司“多”和败诉“多”。  相似文献   

9.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电影演员达式常为告别人“诽谤罪”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案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为“名誉权”的官司,以及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大讲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出现的一种新闻品种,暂名之为“官司新闻”。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但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说  相似文献   

10.
“启事”与“启示”,音同字不同,含义也不一样,但因为是音同,所以报刊上常常有人用错,“启事”:把某件要告诉别人的事情,写成文字贴在墙上或登在报  相似文献   

11.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电影演员达式常为告别人“诽谤罪”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案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为“名誉权”的官司,以及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我国由新闻报道引起的侵权诉讼(即通常所说的“新闻官司”)呈增多的趋势。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1991年元月至1995年12月,武汉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新闻侵权案件33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占73.7%,新闻单位胜诉的只占26.3%。显然,新闻单位在新闻官司中的胜率是比较低的。因此,研究新闻官司的成因,采取对策减少和规避新闻官司,成为报纸工作中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新闻官司增多的社会背景:法制建设有了较大发展而又仍不够完善  相似文献   

13.
甲刊发表了一篇关于评论美国扬言对伊拉克动武的文章,乙刊主编准备转载,可发现甲刊封二有一声明:“本刊发表的作品,未经本刊书面同意,任何单位不得转载或摘登。凡擅自转载或摘登者,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遂打电话问我:此项声明不是  相似文献   

14.
有关文化侵权,从来就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有人说,《卧虎藏龙》,《威尼斯收租院》还有《大红灯笼高高挂》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侵”与“被侵”都理直气壮,争论不休,官司仿佛要无穷尽地打下去  相似文献   

15.
“国庆”二字本来就有庆祝之意,为何偏要写成“庆祝国庆”呢?这样一来显得画蛇添足,反而不伦不类了。如果写成“庆祝十一”则是正确的。很多招聘广告上写着“招聘启示”,如果和报纸上经常刊登的“寻人启事”一对照,显然,“启示”应更正为“启事”。不少信函、名片,甚至报刊的广告上经常可以看到有“电挂”和“邮编”字样,令海外华人纳闷,因为这种简写方  相似文献   

16.
随着新闻媒介舆论监督职能的日益凸显,新闻侵权引发的官司也屡屡见诸报端.近几年,国内关于新闻侵权的诉讼一直纷争不断,2010年又接连发生了“霸王洗发水状告《壹周刊》”、“圣元奶粉起诉凤凰台、凤凰网”等一系列热点事件,让大众的目光和舆论的焦点再一次聚集在新闻侵权上.  相似文献   

17.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鹏委员长接见外国记者时说,中国的《新闻法》即将出台。传媒闻讯,莫不欢欣。长期以来,新闻从业人员履行舆论监督,屡屡受阻。恶意诉讼名誉侵权,动辄得咎,官司缠身。究其根由,无法可依也。任何一部法律的基石,均源于实践,新闻和司法共同关注的课题是“舆论监督与社会公正”的关系。由此引申出“舆论监督与名誉侵权”、“舆论监督与司法腐败”……等等,拓出广阔的议论空间。因此,本刊开辟专栏,特请专家学者,对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本期推出参与“《工人日报》深圳官司”四年的曾晓明先生的《舆论监督与名誉侵权》一文,以飨读者。欢迎关注舆论监督和《新闻法》的人士不吝赐稿。  相似文献   

18.
新闻媒体在名誉侵权官司中面临两难处境:一方面,由于新闻采访不同于刑事侦查或者政府调查,采访者不可能以制作调查或讯问笔录的方式取得新闻采访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当媒体被诉侵权时,采访记录和有关录音录像资料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使媒体偷拍偷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合法化了。那么,它的意义仅仅是记者的隐性采访手段被认可吗?  相似文献   

19.
这篇“别议”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本刊认为:作者将稿件投诸报刊的同时,实事上已将该稿件的修改权也授予了编者,除非他特别注明不许作任何修改。至于编者在不违背原稿旨意的情况下,如何修改得更好,则是另一问题。 ──编者 先说一宗官司: 一位作者向某报社投稿,经编辑修改后,来稿刊出。作者认为经修改后的稿件已改变了他的题旨,且有一处常识性错误,于是,他向法院起诉编辑侵权,要求编辑承担“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原告胜诉。 因为我也是编辑,十多年来“为他人作嫁衣裳”,体认其中苦哀。…  相似文献   

20.
“新闻官司”,指的是因新闻媒介发表各类新闻作品而发生的侵害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权利的纠纷和诉讼。据报道,自《民法通则》生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新闻官司”已达300起。结果如何,尚无确切统计。在上海,据悉已结案的“新闻官司”中,原告胜诉的约占65%,被告(新闻单位和作者)胜诉的约占35%,看来,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败多胜少。“新闻官司”的出现和骤增,是我国新闻界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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