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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学费不退”纠纷反映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冲突,对该问题宜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出发进行探讨,“学费不退”条款属于经营者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其有效性应从双方的市场地位、交易价格、解释原则、立法规制等诸多方面综合考量。完善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2.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消费者"概念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这个不完整的"消费者"概念中透析出的消费客体、消费主体与消费目的三个方面的规定也有失偏颇,由此导致了十几年来的执法和司法领域的混乱。因此,要分别对以上三个方面予以重新厘定,在相关概念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医疗服务、金融服务和商品房买卖等应属于消费客体扩张之行列;消费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个体,还应包括法人等单位;消费目的不仅仅限于生活消费,还应涵盖生产消费。以上内涵性扩张应该是《消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必须首先予以明确。唯有如此,才能在更加合理的意义上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3.
"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被视为新《消法》中的"明星条款"。正确适用无理由退货权,可从网购合同中无理由退货权的性质出发;考虑无理由退货权的商品范畴和经营者范围,以明确该权利实施的条件;消费者对"不宜退货"的商品应进行合理确认;经营者在订立格式条款时,必须通过必要的途径以尽到严格的提请注意义务;而且,应完善"商品完好"的判断标准以及确定"冷静期"。并在此基础上,应严格限制无理由退货权的行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相似文献   

4.
《太原大学学报》2021,(4):52-58
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促使网站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应对庞大的消费者群体。当网站经营者面对公众多元的观影需求时,还需考量科技发展、商业运营等因素,并适时作出调整并完善服务内容,因此网站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作单方变更有其现实需求。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形式和内容规制并不完善,网站经营者恣意变更格式条款的问题突出,而消费者困于各种阻碍难以与之抗衡。网站经营者恣意变更格式条款的规制路径应从明确消费者解除权、经营者特殊说明义务出发,对预付式消费合同作专门规定,预防商业模式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消费行业的发展,网络代购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购物方式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随之产生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也成为网络交易中的主要法律纠纷。网络代购消费存在着公平交易权、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等问题。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健全网络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确立司法救济制度 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建立网络代购的安全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6.
建筑装饰设计属于消费活动,要达到消费者的满意度必然受到消费者心理影响与制约,因此,要做好建筑装饰设计必须研究消费心理学,把握消费者需要、态度、动机及我国消费心理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正>2015年高考新课标全国文综卷Ⅰ第12题具有较强的导向性,但缺乏科学性。(原题略)一、较好的导向性1.引导理性消费。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第15页指出:"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不仅受该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而且受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其中相关商品是指互为替代品和互补品。本题甲、乙两种复印机属于互为替代品,复印机与耗材属于互补品。消费者购买哪种复印机,既要考虑购置成本,也要考虑耗材成本,做出理性选择。教材第22页指出:"保护环境,绿色消费。面对严峻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  相似文献   

8.
消费格式合同是追求经济效率的产物,但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在合同中规定诸如减轻或免除自己责任的“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不通过立法严加禁止,不仅损害个体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会助长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文章拟通过现实生活中大量“霸王条款”的调查研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和社会危害性,从立法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论证“霸王条款”的违法性以及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消费中的争议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初中思想品德学科中的重要内容,各种版本的教材中都对于其进行了专门的论述。本次县级赛课就指定了这部分内容中的第一部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苏人版教材),听了那么多参赛选手的课,注意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很少有人提到人格尊严权,至多有个别教师在知识链接中让同学们画一下,很少人对这一重要权力是做相关解读或是提醒。笔者认为,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作  相似文献   

10.
成慧  李坚  刘扬 《老年教育》2013,(12):18-19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5日起实施。修改后的新《消法》,在新型消费方式、格式条款、欺诈赔偿等方面都有新规定。针对消费者对这些新规定的疑问,笔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相似文献   

11.
绿色化是世界发展的潮流,消费模式实现绿色转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抵制不可持续消费蔓延的必然选择。实现绿色发展,需要每个人都要自觉贯彻"绿色化"的消费理念。当下,实现绿色消费,不仅要深刻、全面理解绿色消费的本质,而且要剔除影响绿色消费的种种障碍,实现多个主体(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大众传媒、社会组织等)共同行动的协同推进机制,把绿色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2.
消费反映消费者的价值观,消费时人最易在物的满足中消解自我的主体性,出现价值观异化。以i为标志的苹果产品对追求自我但价值观易变的大学生具有先验般的吸引力,更易使他们在消费时落入价值观异化的陷阱。聚焦苹果i系列产品消费全过程,即从消费前的动机到正式消费的感受以及随后的配件消费和背景知识获取,表明大学生在加入到苹果i系列产品的"客我"化的"苹民"与"果粉"共同体后,又尽可能地在共同体中保持"主我"。正是在从"客我"向"主我"的跃迁中,大学生超越了消费意识形态,逐步建构起自我的消费主体性。  相似文献   

13.
都市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开瓶费"、"包间最低消费"等行规,从发生、发展在争议中延续了近20年。随着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和跟进的最高法院支持北京市工商局做法的司法解释,落下了争议的帷幕。然而,餐饮业经营者们的不服、郁闷、不理解成了一时难以治愈的心病。一方面是餐饮业将餐饮整体集合要素中的酒水要素拆解下来,设置"禁止自带酒水"垄断条件后,暴利出售,想不付出劳动成本(或劳动趋微)而获取暴利;一方面是消费者奋力抵制和采取反"觅价"的"自带水酒"等对策。从行规形成的垄断、餐饮业性质、法定营业执照规定的销售营利模式等方面入手,对餐饮业6种现象的不合理与违法性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将"禁止自带酒水"定性为"霸王条款"之后,引起诸多争议,也引发消费者剩余减少、消费者成本增加等诸多负面效应。"禁止自带酒水"的实质是经营要约行为,并没有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为化解酒水之争,应转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改善企业经营理念,同时建立行业规范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但对于什么是"消费者",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消法》对"消费者"界定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官的判定完全取决于其个人判断和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理性经济人”假设即合乎理性人的都假设,它是指每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这显然与现实中的人有所差别,文章以我国消费者为例,从社会各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并从消费者自身、社会消费环境等角度分析了造成消费者不合理消费的原因,进一步从收入、立法、教育及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旅游业的发展方式存在突出的"四化"问题,即粗放化、超速化、商业化和城市化,"四化"式旅游发展属于非常态发展,旅游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主要原因是政府旅游发展政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旅游者消费存在非绿色化问题。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消费者共同努力协作,在旅游理念、开发方式、旅游产品、旅游消费上形成四位一体的绿色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模式。理性的"人类中心主义"论肯定人类为自身需要之"自尊"及尊重自然界人类以外其他生物之"尊他"。"消费正义"论则以人类整体理性反思人类消费行为,主张合理、正当、适度和可持续消费。二者从深层次阐释了消费者参与循环经济承担法律义务的正当性。在当前生态环境危机日益严重、不良消费行为大量存在的情形下,消费正义从道德义务到法定义务的有效转化已成为必然应对。传统经济模式下消费者是"理性"经济人,循环经济背景下消费行为的本质是生态化消费。消费者参与循环经济的法律义务主要应包含如下方面:以生态消费为主要内容的适度消费义务、循环消费义务、妥善处置消费废弃物的义务。  相似文献   

19.
论教育消费的本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教育消费是为了获取知识与技能,受教育者本身与家庭用于教育方面的各种货币支出.教育消费不单纯是一种消费,还是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教育消费属于生活消费的范畴,是一种文化消费,也是一种发展消费.教育消费要求消费者参与服务过程,并对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一定要求.教育消费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具有阶段性和非重复性等特征.  相似文献   

20.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7年3·15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消费者生活需要最基本的社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消费”的范畴。“和谐”是一种理念,更是对目前消费领域提出的要求。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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