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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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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批逮捕有谨慎逮捕和对侦查进行监督两方面的作用。我国批准逮捕率较高,原因在于采用卷宗式的审批逮捕制度。由于侦查中心主义和科层式的管理模式,检方对侦查卷宗极度依赖,而卷宗制作具有单方性和秘密性,因此侦查监督的有效性就受到怀疑。应当从强调部分案件的直接言词原则与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等角度,削弱侦查阶段的单方性和秘密性,从而合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批准逮捕与审判权、公诉权是不同性质的权力,因而,批准逮捕权由实行“检察一体”的检察机关行使会存在诸多问题,同时,在中国,司法独立仅仅是法院的独立,而不是法官的独立,所以,批准逮捕权也不能配置给现行体制下的法院。理想状态下的批准逮捕权应当由一个独立的机构行使才能避免出现“双重角色问题”。但根据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批准逮捕应当继续由检察机关行使,同时应辅以相应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项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为手段的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既关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关乎公民最基本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因此,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逮捕条件就显得尤为重要。作者对检察机关逮捕条件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基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对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在执行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况时有发生。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需经原批准逮捕机关的核准,只需通知即可。立法上的缺陷和司法操作上的随意性,使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处于无人监督的局面,影响了逮捕的严肃性,因此必须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分析我国逮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逮捕条件过高给侦查实践造成严重障碍为基础,深入剖析出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对逮捕制度的定位存在严重偏差,所以本文从逮捕制度的再定义出发,建议降低逮捕条件。错误逮捕与逮捕条件的改革也密切相关,逮捕条件降低后,错误逮捕的机率也降低了;此外,错误逮捕在国家赔偿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认定标准也在逮捕条件降低的基础上统一起来,避免了实践中出现对错误逮捕认定的混乱。  相似文献   

6.
将检察权等同于法律监督权的观点,是在法学界对检察权性质与改革进行激烈争论的背景下提出的。这种观点不仅招致了学界的批判,而且不利于检察权的合理配置。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公诉权、批准逮捕权与法律监督权(含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监督权和民事行政抗诉权),法律监督权只是检察权的组成部分之一。  相似文献   

7.
提出对现行逮捕制度的改良办法,建立保释制度,实行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制度。一切进步的、符合人类根本利益、体现程序正义精神的制度都会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程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逮捕后的救济等制度。审查逮捕程序的模式由过去的行政化向司法化转变。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设置独立的检察官制度,完善听取辩护律师制度和逮捕后的救济制度,是审查逮捕程序司法化的重点。  相似文献   

9.
梁楚  熊晓倩 《高教研究》2006,22(3):43-45
提出对现行逮捕制度的改良办法,建立保释制度,实行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制度。一切进步的、符合人类根本利益、体现程序正义精神的制度都会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10.
附条件逮捕的实践难题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附条件逮捕是逮捕工作机制的创新。我国立法关于逮捕的规定粗糙,附条件逮捕缺乏统一的范围标准,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完善我国附条件逮捕制度,其适用范围现阶段宜小,要确立附条件逮捕后检警工作衔接机制,完善附条件逮捕被捕人的权利保障,确认附条件逮捕中错捕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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