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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署光 《焦作大学学报》2005,19(4):30-31,38
在相对罪刑法定主义下,罪刑法定和刑法司法解释在其原则范畴和应用规则范畴内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司法解释对立统一关系的论述,力求倡导刑法司法解释自觉地遵守立法本意及法律规范的实质适用范围,与罪刑法定原则达到异曲同工之妙。  相似文献   

2.
刑法是直接以限制或者剥夺公民个人的自由与权利的法律,因此刑法的行使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一经提出,就被上升为宪法的高度,在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原则中予以确认。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必须明确,“不明确即无效”。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刑法中的口袋条款没有明确性,违背人权保障的宪政精义。  相似文献   

3.
罪刑法定的司法化是通过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司法运作来完成的。同其它部门法司法运作相比,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司法运作表现出对刑法正式规则、显型规范的巨大期待。这种期待表现为立法者对法典编纂的热切和司法办案人员对成文法的强烈渴望和绝对的依赖。但是,纯粹的正式规则、显型规范治理的理想主义模式是不存在的。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的司法运作,或言之,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运作同样需要非正式规则、隐形规则的介入,这是由刑法正式规则、显型规范的局限性及法律运作的规律决定的。  相似文献   

4.
刑法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它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在不同类型的社会里,刑法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前进而不断改变其内容与形式。由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罪刑法定,是刑法史上的一次大变革。罪刑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之一,它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接受,对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也产生过一定影响。我国的1979年通过的刑法采取了以类推制度为补充的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为了从理论上和法律历史上考察罪刑法定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思想有着古老的历史渊源.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结果。我国刑法典实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及其相关要求,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如部门法相互衔接矛盾、逻辑体系和法条矛盾等。这说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还需要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6.
彭风莲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今年3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20千字。罪刑法定原则源于西方,其核心价值是保障自由、限制权力。该原则于清朝末年登陆中国。民国时期,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虽有明文,但在特别刑法与司法上却屡遭破坏。新中国成立后,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上经历了形意迷失、形意飘忽、形意俱备的过程;在司法上,法律意义上的罪与刑,经历了由领导入定、由执政党定、由法定的历程。[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作为刑法的古老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从一开始出现,人们对它的理解就有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之争。形式主义的罪行法定原别因追求法律的尽善尽美而在现实中成为永远无法实现的神话;实质主义的罪刑法定原则因过分批判法律的内容的确定性而形成以司法为中心的畸形的法律制度。有批判地创造性接受这是我们应有的做法。我们不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应跳出实质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窠臼,真正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障人权和限制司法权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进程中,由于司法独立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及在基层法官中缺乏法律至上观念等原因受到一定阻碍。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司法体制,提高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减少人治因素,使罪刑法定原则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法律常识教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必须由刑法预先规定。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便不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原则由绝对法定到绝对不法定发展到相对法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实现刑法功能的要求;刑法解释应包含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人员的解释,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补充,同时应程序化。  相似文献   

11.
对美国法律中罪刑法定原则的探讨及其与大陆法系的比较,只能立足于对罪刑法定原则做实质主义的理解。在美国法律当中,罪刑法定原则与“合法性原则”以及“法治原则”并无严格区分,其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联邦及各州宪法而非刑事立法中,其突出特点在于强调程序的价值及法律的时效性。在司法实践中,权威性的判例还确立了“不明确无效”、“避免给予执法者过份的裁量权”、“严格解释规则”等颇具操作性的具体规则。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考察,出于法律传统及法律观念的原因,罪刑法定原则在美国法律中的地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2.
罪刑法定原则源于英国大宪章,随实践的发展而逐步为各国的法律文件所认可.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法律程序的正当和法律规定的正当.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是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论、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及现代民主思想、人权理论.现代西方罪刑法定原则有其片面性,只注重人权保障而忽视对犯罪的预防.我国罪刑法定原则把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作为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并且把打击犯罪放在首位,体现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精神.  相似文献   

13.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由于我国的立法尚不完善、司法实践的灵活性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司法解释就应运而生.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起着弥补立法不足、统一规范和指导定罪量刑实务、填补立法漏洞的作用。作为罪刑法定的补充。司法解释也有其自身的缺陷,需要加以修正及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严格意义的裁判规范源自近代,这是罪刑法定原则之必然要求。罪刑法定之确立依据,在于树立刑法范围的裁判规范性和限定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由此构造一个犯罪构成的法律模型,用以限制司法裁判行为的任意性,一般意义的犯罪构成是对个罪之犯罪构成的归纳总结,但其基本内容仍源自法定的个罪犯罪之内容,对于两可行为在适用犯罪构成时,宜选择非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它决定了刑法的封闭性、被动性,刑事领域的能动司法是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前提下的能动。实务中能动司法表现为提高案件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多种形式;同时,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也应该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由于我国的立法尚不完善、司法实践的灵活性等具体条件的限制,司法解释就应运而生,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起着弥补立法不足、统一规范和指导定罪量刑实务、填补立法漏洞的作用.作为罪刑法定的补充,司法解释也有其自身的缺陷,需要加以修正及完善.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19.
张中 《西江大学学报》2005,26(3):5-6,10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其确立为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此走上刑事法治文明的轨道。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事法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与限制司法权的滥用。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包括形式罪刑法定与实质罪刑法定,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互为表里,才能真正践行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20.
张磊 《考试周刊》2009,(51):240-240
自贝卡利亚时代以来,罪刑法定原则一直被认为是现代刑法的基石。通过预先划定刑法所禁止的范围而为人们提供行为指导,罪刑法定旨在保障法的安定性和增进生活秩序的可预期性。刑事法律规定的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然而,明确性却永远是法律的理想,因为,现实中真正明确到一目了然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的。法律的原则性使得其内在所要求的明确性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互相包容的现象是无法排除的,也正因为如此,法律在具体的适用中便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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