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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有不周全之处,需加以修订完善。删除“违反国家规定”的限制,以遏制情节恶劣的合法污染行为;删除“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制;适当提高本罪的法定刑上限;增设处罚本罪的行为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应采取疫学的标准来认定;罚金数额应综合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治理污染的成本以及污染行为存续期间行为人所获利益等三种因素来确定。  相似文献   

2.
Web2.0应用与大数据交易平台共同促生数据匿名化技术。欧盟发布的《关于匿名化技术的意见》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数据匿名化技术的使用做出了规定,内容涉及匿名数据概念界定、法律标准认定、去匿名化技术、整个数据处理过程的风险评估、技术规制等多个方面。我国目前并未出台专门的数据匿名化规范,为实现信息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应借鉴吸收欧盟经验,填补我国数据匿名化规制的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3.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对1997年修订《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本文从一起部级挂牌督办涉黑案件入手,论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及处罚。  相似文献   

4.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设立的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文章从理论上对认定枪支“丢失”、“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告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和其罪过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三、香港高等院校的自治 1.“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是高校自治的法律保障香港高等院校在自身管理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通过制订属于香港法律的“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予以保证的。“大学条例”或“学院条例”明确宣布大学或学院为一法人团体,并规定大学(或学院)校董会为大学(或学院)的“最高之管理及执行机构”,管理及控制大学(或学院)之事务、方针及职权,控制及管理大学(或学院)之财产及财政等。“条例”还规定大学(或学院)内部各其他管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6.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官员因罪革职发遣边疆的历史.清代新疆曾接收过为数众多的因罪革职遭遣“废员”,他们为新疆社会发展作出过巨大的历史贡献.一直以来,学界对于清代新疆废员的研究,多是使用常规史料进行制度或人物的考察.本文则是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的档案材料,对亲老情在嘉庆朝废员发遣新疆案中的冲突与调适加以探讨,以期充实对清代吏治建设、清代新疆社会发展的学术研究.  相似文献   

7.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相似文献   

8.
封建时代,凡是皇帝的指示和命令,都被称作“圣旨”。“圣”指皇帝,“旨”即旨意,“圣旨”就是皇帝的旨意。其实,“圣旨”只是一般通称,在具体应用和形成文字时,是分为“制”、“诏”、“敕”、“谕”、“诰命”。“敕命”等种类的,应用时有着严格的区别,不可随便相互取代。 制,又叫传制,宣制。汉代宫仪规定:“汉礼仪日,天子称尊号曰皇帝,言日制。”因此历代都以帝王之言为“制”。“制”主要用于国家大政,如科举的殿试、封官授爵等文书,都用“制”的形式颁发。制文体制,首句都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而后才是正  相似文献   

9.
清代皇帝用文书形式向全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部门及个人传达的公告、命令或指示等统称为“谕旨”。按光绪《大清会典》所说,它们可分为两类:批示臣下奏请叫“旨”,特降或因下面奏请而宣示中外的叫“谕”。这些文件统由内阁与军机处经办。 清初,文书制度基本沿袭明代。中央、地方各部门和高级官员所上奏章都不是由皇帝直接处理,而是必须先送到内阁。内阁接到奏章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用小票拟出批答,然后连同奏章经内奏事处送达皇帝“御览”。重要的军政大事还要直接经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最后再由皇帝用朱笔批出,名为“票拟”。内阁接到批件整理誊清后,即成“谕旨”。按规定份数恭录副本,然后由内阁将谕旨交都察院  相似文献   

10.
地方职业教育条例是依据上位法《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结合地方实际对国家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作出“突破性”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相较于其他形式的地方职业教育立法,更具丰富性、创新性、针对性。基于现行有效的11部《条例》比较分析发现,《条例》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利益主体参与、办学支持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既有共性,又具有差异性。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后,《条例》部分内容体现出滞后性,其中“可以”和“应该”的规定难以解决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总结分析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以此为依据,按照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内容,分别从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对推动建设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形成多元办学格局、优化资金管理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修订或确立地方职业教育条例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意见”不是法定的公文文种.在国务院办公厅制订的公文法规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81.2.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87‘2.18日公布,1993.11.23日修订)中,均没有提及它。1981年规定的9类15种公文中没有它,1993年修订的12类13种公文中,也没有它。总之,在正式公文文种中没有它。在论及公文的著作中,有不少学者及文秘工作者,把正式公文之外的公报、条例、办法、规定、章程、细则、守则等文体,称之为“准公文”,甚至把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简报之类的事务文书,也称之为“准公文”。但很少有人…  相似文献   

12.
文书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着广泛的使用范围,它往来于个人之间、机关团体之间,,机关团体与个人之间、乃至国际之间,成为处理公私事务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文书就其形成和使用范围来讲,有私人文书和公务文书之分。凡是国家机构在公共事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书叫公务文书。如法令、决议、指示、通知、报告、计划、合同等,都属于公务文书,它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事的依据,它包括正在办理或虽已办理完毕但尚未归档的一切收文、发文、内部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它代表着制发机关的意图,有它特殊的行文体式和处理秩序,不能任意制发。根据党和政府曾颁布的若干条例和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围绕着公务文书的制发和收办,要进行许多工作,就发文来讲,有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封发、归卷等。就收文来讲,有收进、启封、  相似文献   

13.
2011年新国标《标点符号用法》4.5.3.5条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从历史上认识的变化与完善、新国标造成的理论困惑、执行效果与语用的复杂性来看,这一修订皆有不当之处,并给当下的教学、编校等语言文字工作造成困扰。建议删除“通常不用顿号”这项规定或将其修订为“可以不用顿号”。  相似文献   

14.
职业教育要上水平,要提高质量实现内涵发展,教师的作用首当其冲。近年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成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一个重点,各级政府不断实施职教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投人大量资金和人力。体现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中就是“教师”专门为一章,用了相当长的篇幅陈述了关于教师的“六条”规定,凸显了教师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5.
同样作为挪用型犯罪类罪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挪用公款罪并没有将"借贷给他人"规定为客观方面,仅仅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是其行为方式。依据之前《贷款通则》的规定,公司、企业间相互借贷行为本身违反了金融法规,是一种非法的金融业务活动,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挪用公款罪中设置了与"挪用"并列的"借贷"行为。在前置的《贷款通则》和《放贷人条例》作出修改的情况下,挪用资金罪的设置应当删除"借贷给他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南京明代钟山告天文石刻发现于清朝乾隆年间,发现经过及部分告天文字著录于南京方志和陶澍文集中。因著录文字简略,对告天文具体内容和内涵向未见研究。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结合考古发现,钟山告天文实际上是明初高道刘渊然奉大明皇帝朱棣之命,为明太祖朱元璋和马皇后建金箓大斋的告天文,是道教投龙活动的遗物,对于研究明初道教投简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罪以医疗事故为前提条件,但是并非所有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在理论与实践中,通常以《刑法》以及有关医疗卫生法规作为依据,对医疗事故罪的范围进行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导致了医疗事故范围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依据《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医疗事故罪进行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在贵州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发现了大量的清水江文书,其中苗族女性参与或主导的土地买卖文书遗存极为丰赡.以之与徽州文书已有的研究成果试作比较,发现苗族女性买卖土地文书所呈现出来的形制与特点与徽州地区大致相同,即苗族女性的土地买卖文书在纸张选用、书写格式与汉字书写逻辑上,显示出其继承和吸收汉族契约文书基本“契式”的一面.而考“立契人”“产权来源”“出卖原因”“买主”“领价与署押”等契约要素与内容的具体表达,又与徽州文书多有不同之处,表现出了较强的地域性与民族性之特点,尤其是女性买主更为徽州地区所绝少者,呈现了苗族女性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与权利的历史事实.  相似文献   

19.
东汉桓帝时,张让深受皇帝宠信,然而身为司隶校尉的李膺不畏权势,从张让家里捉住了他身为县令坦犯了贪污、杀人等罪的弟弟张朔,并依法处死。对此,张让十分恼火,仗势上奏皇帝告李膺杀其弟是冤枉。于是皇帝急诏李膺入殿,责问治罪:为什么“不先请便加诛辟”?李膺回答说:“春秋时晋文公虽未事先奏请周太子,却将卫成公抓起来押到京城,(春秋)认为此事做得对。什L记)上也曾说,与国君同宗族的有罪,国君如要宽赦,执法官可以不听。昔日孔夫子当鲁国司寇,上任七天就杀了少正卯。我上任已经十多天了,害怕积压公务而犯错误,不料迅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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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设立十一年来的法律实施效果存在争议。以法律经济学的视角看,单一注重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入罪标准可能导致针对醉酒驾驶的法律制裁效果落入非帕累托改进区。破解有关争议的关键不在于法律制裁的严厉程度,而在于其系统性与合理性。醉驾入刑后,我国醉驾制裁体系至少出现了三个问题影响了其系统性与合理性,即严苛的“血液中酒精浓度值”醉驾测试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的行刑衔接真空,以及醉驾制裁体系内生的隐性制裁打击失当。基于此,时机适当时宜修订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法条规定,构建更为科学的罪状标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在醉驾制裁方面的合理衔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瑞安模式”,尽快增设“前科消灭”制度,实现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真正微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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