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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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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礼法"要求,改嫁再嫁女性卒后要与最后一任丈夫葬在一起。然而通过对唐代此类女性丧葬情况的考察发现,单独葬于某地的情形最多,归葬父母家者也有一些,甚至有与前夫合葬的,却未有与后夫葬于一处事例。这似乎与"礼法"的要求相违背。唐人对女性改嫁再嫁的态度、与前后夫所生子嗣的争执以及多娶之下夫妇的丧葬实态均是影响改嫁再嫁女性与后夫合葬的因素。  相似文献   

2.
甲骨文是目前所知最早的有成熟体系的汉字,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从甲骨文构形,人们可以看到一个较为完整清晰的殷商社会面貌。"姓"、"妻"等汉字的甲骨文字形明确地反映出殷商社会群婚、抢婚的习俗,"葬"、"官"等汉字的甲骨文字形,客观地体现了殷商社会天葬、船棺葬的习俗。这些婚丧礼仪是先民生活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且对后世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3.
唐代丧葬有权葬风俗,出土于馆陶县徐万仓村的《唐故许氏夫人墓志铭》即是一方权葬墓志。许氏夫人权葬在"魏县西北一里",即是今大名县杨桥镇祝村东的魏县故城,并非今大名县万堤镇魏县屯村,馆陶县徐万仓村是许氏夫人在丈夫百年后的夫妇合葬地。许氏夫人墓志中的"东临御水"是指唐魏县故城东有隋唐大运河,而馆陶县徐万仓村在唐代不存在大运河支流。  相似文献   

4.
夫妇的合葬是一个由"别"到"合"的渐进过程。在汉代,夫妇埋葬方式由同茔、同坟到同穴趋合的倾向日益明显,同时又存在着异坟、异穴、异室的区别。这种合中有别现象既反映了"夫妻一体"的社会观念,又表现了"夫妇敌体"的传统,是"夫妇有别"之礼在合葬习俗中的实践。自汉哀帝始,更为强调以夫为主的"一体"认同,逐渐忽略了双方的"敌体"之别,随着这种观念的转变,同穴合葬成为夫妇丧葬的主要形式,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刘红艳 《文教资料》2010,(13):79-82
葬俗.是人们精神文化面貌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的思想意识和原始宗教信仰在其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反映。瓮棺葬,是古代以瓮或罐等陶器为葬具来安置死者的一种葬俗。这种葬俗起源于史前时期.曾见于世界许多地区.在我国史前时期的晚段——新石器时代至汉代较为流行,以后一直沿续下来。直到解放前.我国西南地区某些少数民族还保留有这种习俗。本文作者对瓮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较为系统的考察.进而探究其中反映出的当时人们的精神文化面貌,不失为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相似文献   

6.
唐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强盛、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重要时期,其中在对外开放、对外交往方面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乾陵是唐朝第三代皇帝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合葬陵。他们既是两位皇帝,又是一对夫妻,而且代表两个朝代,集中表现了唐代高度发达的封建文化和物质水平。不仅如此,乾陵也是我们今天能够饱览一千多年前唐朝文物昌盛的地方之一,保留在地面上的大型精美、具有历史价值的遗迹遗物,以及陪葬墓出土的文物,从各个方面反映了当时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特别是有关中外文化交流、异域民族风情的文化遗存,成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中外关系十…  相似文献   

7.
甲骨文是目前所知最早的有成熟体系的汉字,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从甲骨文构形,人们可以看到一个较为完整清晰的殷商社会面貌.“姓”、“妻”等汉字的甲骨文字形明确地反映出殷商社会群婚、抢婚的习俗,“葬”、“官”等汉字的甲骨文字形,客观地体现了殷商社会天葬、船棺葬的习俗.这些婚丧礼仪是先民生活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且对后世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8.
调查瑶族地区的岩洞葬,对研究瑶族历史、了解古代瑶族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体质特征以及瑶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等等将有很大帮助。过去,古籍文献有关瑶族岩洞葬的记载甚少,目前史学界对这方面的论述也不多见,有些学者则认为悬棺葬含岩洞葬)乃是百越族群和濮、僚的一种葬俗。对于瑶族是否也有此种葬俗,则未遑考证。因此,对瑶族地区岩洞葬进行一次调查,很有必要。我们于一九八二年七月廿一日到了南丹。从七月廿五日到八月六日的十三天中,我们到怀里、纪后、仁广、化果、董甲、瑶里等六个大队调查了三十五个岩洞。遗憾的是,许多岩洞葬受到了破坏,很难看到岩洞葬的原来面貌。尽管如此,这次调查还是很有收获的。  相似文献   

9.
“放妻书”是唐代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重要法律文书,体现着当时夫妻二人的法律关系。其发现填补了中国法律史中离婚书样式的空白,对于完善我国当代婚姻法治理论与相关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对其研究有助于全面认知中华法系中夫妻法律关系的实然状态和传统法制的现代价值。唐代协议离婚制度体现着中国古代国家对夫妻双方自由离婚权的尊重和保护,也包含着古代婚姻法对两性社会关系和谐的追求。  相似文献   

10.
居制是一种结婚时选择居住形式的制度,是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依照家庭成员居住地为标准,居制可分为从妻居家庭、从夫居家庭、单居制家庭。从妻居家庭即婚后,丈夫和子女在妻家住;从夫居家庭即婚后妻子和子女在夫家住;单居制家庭即婚后丈夫和妻子不住妻家也不住夫家,单独居住。  相似文献   

11.
李欣 《文教资料》2013,(18):3-4
赛金花是中国晚清民初史上一位影响颇具争议的女性,其早年随夫洪钧以"状元夫人"的身份出使欧洲四国,在这一时期,其人生发展经历了"妓—妾—妻—妾—妓"的循环,即其由妓到妾,经历了短暂的"妻"生活(随夫出使时期)的荣耀之后,又由妾身份成为妓。值得注意的是,其身为"妻"身份时,她的这种身份的肯定却并非是由祖国和同胞赋予,而是由不同文化背景的洋人给予的,是对其的一种肯定和尊重。本文以赵淑侠的《赛金花》为蓝本,从女性主义研究的角度出发,对赛氏妓女、妾与"妻"的人生循环发展加以阐释,以期对赛金花这一历史人物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给予适当的评价。  相似文献   

12.
<正>《踏摇娘》源自民间夫殴妻本事艺术,经加工与再造,至唐代,成为融舞蹈、歌唱、器乐伴奏等多种艺术形式为一体的综合舞台演绎,在中国古代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不过,关于唐代《踏摇娘》早期文本所载本事地点,却有"河间"、"河内-河朔"两种说法:盛唐刘的《隋唐嘉话》中有"隋末有河间人"①一句,据此可将本事地点指向河间。稍后的崔令钦《教坊记》有"北齐有人姓苏"②一句,语虽不涉地点,但所蕴含的时代和社会信息对于《踏摇娘》本事发生于河间也具有某种指向性意  相似文献   

13.
在传统中国农村,婚居地包括从夫居和从妻居两类,从夫居占绝对的主流,从妻居十分罕见,且招婿婚姻是从妻居的惟一形式。21世纪以来,J村婚居模式发生了新变化:招婿式婚姻激增;家庭策略式从妻居涌现。婚居模式的这些新变化是农村婚姻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村民对婚姻收益的理性权衡,宗族文化和性别观念的生动反映。这种变化打破了农村从夫居为主流、从妻居少见的传统格局,使得从妻居逐渐成为较为普遍的婚居模式。  相似文献   

14.
清代的夫妻关系近乎由夫的权利与妻的义务所构成,但夫妻关系毕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存在,因此刑科档案中妻犯夫也多有发生。清代妻犯夫的方式有背夫逃亡、和诱、逼迫夫自缢身死、告夫、杀夫等五种,究其缘由,或因生活所迫,或受他人裹挟,亦有妻逞凶行恶,而其中最常见的是被奸情所困与被夫虐待、欺骗、强迫等。  相似文献   

15.
远古时期,葬法葬式的形成或选择往往与人们的生活环境关系密切。历史上居住在今甘肃陇南境内的宕昌、参狼、白马、邓至等羌氐民族,普遍存在着火葬、石棺葬、石棚葬和悬棺葬的葬法、葬式习俗。尽管葬法多种多样,葬俗百态纷呈,但它实际上始终是作为一个象征系统而存在,反映着人们对已知和未知世界的观念和看法。  相似文献   

16.
隋炀帝陵墓从618年肖后初葬、陈棱改葬到622年李渊迁葬,直至648年李世民诏令与肖后合葬,30年间经历了4次变化,唐初统治者对炀帝陵的修建和高规格的礼葬,探讨其原因和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留存至今的民间契约文书记载了大量反映人们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的行为,真实再现了礼法的规定与社会实际生活的结合方式与结合程度。通过对契约文书的考察,分析中国底层社会的家庭活动,探讨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会发现在父权至上的社会背景下,以往印象中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形象,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段比想象要大得多的距离。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生活空间的转换,受到"情、理、法"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也悄然发生着变化。从父之附属到夫与妻齐再到女性尊长,民间社会的契约活动证明中国古代社会庶民女性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而非"无自专之道"。  相似文献   

18.
在清代,理学成为统治阶级所尊奉的正统学说,礼法所认可的夫妻关系依然是一种不平等的尊卑关系,几乎完全由夫对妻所享有的权利与妻对夫应尽的义务所构成。夫对妻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教令权、休妻权、嫁卖权与杀妻权;妻对夫应尽的义务则包括从一而终的贞操义务、从夫而居的同居义务、为夫隐匿的容隐义务、夫丧期不再婚的义务与侍奉舅姑的赡养义务等。夫妻关系实际生活中的相互依存,不仅没有体现在清律中,反而被清律所打破。清律规定下如此一边倒的权利义务设置,成为导致清代夫妻相犯案件多发的直接原因。  相似文献   

19.
研究成吉思汗葬地问题,仅仅依靠对史料的分析及语音学勘同等方法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法学的视角,运用民族习惯法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方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基于古代蒙古习惯法的祖茔地葬俗、秘葬葬俗、薄葬葬俗及遥祭习俗,“成吉思汗葬地祖茔地说”符合有关古代蒙古葬俗的习惯法,也即成吉思汗葬地必然位于古代蒙古读音为起辇谷即古连勒古的某个地区。该区域位于漠北不儿罕山之阳的某个辽阔高地,是成吉思汗家族祖茔地之所在,在当时曾被称作“大禁地”。当然,基于古代蒙古秘葬和薄葬的葬俗,找到成吉思汗的精确葬地如同钻火得冰。但基于遥祭的习惯法,这并不影响成吉思汗的子孙后代对其进行缅怀和祭祀。  相似文献   

20.
"同妻"与"同夫"作为社会边缘群体,在与同性恋者组成的婚姻家庭中是弱者,对于婚姻的维持以及解体都经受着与常人不同的艰辛和困扰。从虚拟人类学的角度考察,无论是婚姻的维持、解体或是再婚,"同夫""同妻"群体都是受害者,然而他们所遭受的困扰与磨难却是有差别的,"同妻"相比于"同夫"有着更为弱势的地位,这与社会性别不平等是分不开的。同情这两大弱势群体的同时也要反思为何已婚同志家庭会不断产生、如何避免此类错误再发生,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减少"同夫""同妻"群体的再生;同时更要将男性与女性置于更合理的位置上,减少因性别差异导致的性别不平等与性别歧视,才能帮助"同夫""同妻"群体在已婚同志家庭中受到的伤害尽可能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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